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67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同意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同意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审核意见
(一)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用表格等形式进一步量化分析2017年及2018年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叶片单位成本情况。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公司技术开发收入配比的技术开发成本与公司自身研发费用如何区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2)发行人技术开发业务所形成的技术成果归属,公司认为技术开发收入增长趋势具有可持续性的理由。请保荐代表人
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在2017年、2018年航空叶片类产品及相关技术开发的产能利用率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2018年航空叶片单位成本较2017年明显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在国际主流发动机客户对公司的采购需求下降导致公司2020年全年外销收入预计下降50%左右的情况下,2020年1-9月业绩预计“较上年同期均有增长”的原因,公司产品和收入结构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申请文件,2020年8月16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和解协议》《合作协议》,此后公司取得相关法院作出的对方对6个纠纷撤诉的《民事裁定书》。请保荐代表人说明:(1)上述纠纷涉及的专利是否属于发行人核心技术,上述协议签署对发行人未来业务的影响;(2)上述协议相关约定是否影响发行人本次招股说明书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便于投资者判断。
2.(1)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产品具有较长的生命周期,2019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31,888.60万元,上升96.65%,并实现较大规模的盈利,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2019年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2)结合公司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公司本次募集10.7亿元投向发展与科技
储备基金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执行性,资金使用机制是否符合发行人治理、内控要求及上市公司募投资金使用规则。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