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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尼测试: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谱尼测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44,93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420,250.0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68,509,749.9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9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784号《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54,419.0042,966.80
2谱尼测试研发检测基地及华中区运营总部建设项目21,000.0016,243.03
3生物医药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7,000.007,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7,000.0017,000.00
合计99,419.0083,209.83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投资项目所需,则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的流动资金。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854号),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2,384.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20年9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本次拟置换金额
1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42,966.8015,073.8915,073.89
2谱尼测试研发检测基地及华中区运营总部建设项目16,243.036,424.896,424.89
3生物医药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目7,000.00885.61885.61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20年9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本次拟置换金额
合计66,209.8322,384.3922,384.39

注:部分合计数出现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9月30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2,384.39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1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置换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制度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854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水兵 刘飒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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