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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股)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A股)、中集集团(H股)股票代码:000039(A股)、02039(H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6楼C1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6楼C1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座1402室通讯地址: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座1402室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在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一》、《股份转让协议二》中的约定,本次权益变动存在协议生效条件和交割先决条件,存在未达到生效条件导致协议未生效或未满足先决条件导致本次交易无法交割的风险。

六、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一》、《股份转让协议二》中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的安排,本次交易尚未交割,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筹集或其它原因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付款,也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

七、本次交易尚待履行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国务院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交易、深圳资本(香港)受让H股并支付对价的相关境外投资、资金出境等事项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主管部门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或其授权机构的批准、备案或豁免等程序,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其董事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 ......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 1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 11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11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 12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 1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15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15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 1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1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1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协议主要内容 ...... 18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25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7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8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 28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28

三、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 28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 28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 29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 29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9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30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30

二、同业竞争情况 ...... 30

三、关联交易情况 ...... 30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2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32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32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32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 32第八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3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中集集团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买卖中集集团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33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3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情况 ...... 3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主要内容 ...... 3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 ...... 40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42

一、备查文件 ...... 42

二、备查地点 ...... 42

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受让方一、深圳资本集团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受让方二、深圳资本(香港)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中远海发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一、中远工业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
转让方二、长誉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
转让方三、Broad RideBroad Ride Limited
转让方四、PromotorPromotor Holdings Limited
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持有的350,000,000股A股;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持有的264,624,090股H股,受让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的30,386,527股H股,受让Broad Ride Limited持有的258,244,615股H股,受让Promotor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165,834,300股H股。
《股份转让协议一》《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及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二》《Broad Ride Limited、Promotor Holdings Limited与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章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针对本次权益变动拟委托上市公司公告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中集集团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内资普通股,该等股份在深交所上市并以人民币交易
H股中集集团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以港币交易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名称: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国斌
注册资本:1,46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4187170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股东名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设立日期:2007年6月2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6楼C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6楼C1
联系电话:0755-83883660
名称: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人:石澜
股本总额:港币50,000元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2979432
股东名称: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20年9月22日
注册地址: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座1402室
联系地址: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座1402室
公司秘书:麦镁琳
联系电话:2548111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权结构

深圳市国资委持有深圳资本集团100%股权,是深圳资本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深圳资本(香港)为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深圳资本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国资委为深圳资本(香港)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资本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直接持股比例
1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从事投资及其相关的资产管理。100.00%
2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8,800.00(港元)在海内外开展集资融资与投资业务等。100.00%
3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00.00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0.00%
4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7,299.771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资产管理、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7.01%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直接持股比例
5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14,666.67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及建筑科学研究,城市规划编制,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质量检测与检查、项目管理、监理及相关技术服务,环境工程检测和咨询,建筑工程性能评估;能耗测评及节能检测评价,绿色节能改造咨询与施工,绿色建筑与园区运营管理,碳审计与评估,绿色低碳技术与产品开发、咨询、投资、培训推广和销售贸易,会议展览,物业租赁与管理,建筑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绿色低碳技术培训推广。42.86%
6广州纳斯威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000.00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零售;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40.00%(注1)
7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11,000.00高新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兴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实体;科技中介服务与培训;高新技术成果及其产品的转化与交易;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自有物业的管理和租赁;创业投资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100.00%
8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3,097.1224各种常规能源(包括电、热、煤、油和气)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经营能源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其配件、器材、钢材、木材、水泥和其它原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证字第147文办理);经营为能源工程配套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它相关服务业务(具体另行申报);环保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和经营为能源项目所需燃料、原料及设备的运输业务(公路、沿海、远洋)。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格证书经营)、自有物业租赁。75.00%
9深圳远致富海六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07,500.00股权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财务咨询。70.88%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直接持股比例
10荆门玖伊园科技有限公司1,000.00智能微电网技术研发、可再生能源科技研发,产业园区管理服务,园区基础设施设备技术维护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它金融业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物业管理(不含二级以上)、园林绿化养护,房屋修缮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不含鉴定评估),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文化活动策划,会展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咨询,农业种植科技咨询,平面及立体图文设计制作,网页设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5.00% (注2)
11雄安绿研智库有限公司5,000.00环保低碳技术和管理咨询,低碳产业技术咨询,行业标准化服务咨询,会展、会议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及软硬件开发,数据信息平台开发应用,市场调查,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广告设计、广告策划、广告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6.00% (注3)

注1:深圳资本集团直接持有广州纳斯威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0%的股权,对其表决权比例为70.38%。注2:深圳资本集团直接持有荆门玖伊园科技有限公司35%的股权,通过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荆门玖伊园科技有限公司16%的股权,合计享有51%的表决权。注3:深圳资本集团直接持有雄安绿研智库有限公司36%的股权,通过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雄安绿研智库有限公司24%的股权,合计享有60%的表决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资本(香港)无下属企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一)主要业务情况

深圳资本集团主营业务包括:战略并购、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资本市场投资等。

深圳资本(香港)为新设成立主体,主要进行股权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情况

深圳资本集团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
总资产5,174,780.523,951,223.613,303,182.96
总负债2,188,386.481,724,088.881,202,772.77
净资产2,986,394.052,227,134.732,100,410.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640,976.281,911,916.751,831,388.34
营业总收入362,709.70147,364.0369,384.53
净利润143,831.26139,349.15111,257.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1,354.59133,785.01108,787.58
资产负债率42.29%43.63%36.41%
净资产收益率4.82%6.26%5.30%

注:上表中主要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数据,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

深圳资本(香港)为2020年9月22日新设成立的主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未开展业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姓名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董事长、党委书记胡国斌中国深圳
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朱志强中国深圳
职务姓名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董事、党委副书记李安刚中国深圳
董事林慧中国深圳
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高煜其中国深圳
监事李芳中国深圳
副总经理王道海中国深圳
副总经理周云福中国深圳
副总经理黄庆中国深圳
副总经理石澜中国深圳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二)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之主要责任人

职务姓名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董事李安刚中国深圳
董事王道海中国深圳
董事石澜中国深圳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资本集团持有的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权益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简称股票代码上市地点持股比例持有方式经营范围
序号公司名称简称股票代码上市地点持股比例持有方式经营范围
1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建科院300675深圳42.86%直接持有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及建筑科学研究,城市规划编制,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质量检测与检查、项目管理、监理及相关技术服务,环境工程检测和咨询,建筑工程性能评估;能耗测评及节能检测评价,绿色节能改造咨询与施工,绿色建筑与园区运营管理,碳审计与评估,绿色低碳技术与产品开发、咨询、投资、培训推广和销售贸易,会议展览,物业租赁与管理,建筑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绿色低碳技术培训推广。
2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科陆002121深圳24.26%直接持有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力测量仪器仪表及检查装置、电子式电能表、用电管理系统及设备、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监测系统、变电站自动化、自动化生产检定系统及设备、自动化工程安装、智能变电站监控设备、继电保护装置、互感器、高压计量表、数字化电能表、手持抄表器、手持终端(PDA)、缴费终端及系统、缴费POS机及系统、封印、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检定装置、箱式移动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单元、高中低压变频器、电能质量监测与控制设备、电力监测装置和自动化系统、无功补偿器(SVG/SVC/STATCOM)、风电变流器、光伏逆变器、离网/并网光伏发电设备、离网/并网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营;射频识别系统及设备、直流电源、逆变电源、通信电源、UPS不间断电源、电力操作电源及控制设备、化学储能电池、电能计量箱(屏)、电能表周转箱、环网柜、物流系统集成(自动化仓储、订单拣选、配送)、自动化系统集成及装备的研发、规划、设计、销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生产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另行申办营业执照);物流供应链规划、设计及咨询;自动化制造工艺系统研发及系统集成;软件系统开发、系统集成、销售及服务;软件工程及系统维护;能源服务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子通讯设备、物联网系统及产品、储能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直流电源系统、电动汽车BMS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高压计量箱、四表合一系统及设备、通讯模块、电子电气测量设备及相关集成软硬件系统、气体报警器、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电动汽车充电运营、风电系统及设备、光伏系统及设备、储能设备、高中低压开关及智能化设备、高中低压成套设备、智能控制箱、自动识别产品、光伏储能发电设备、雕刻机、变频成套设备、动力电池化成测 ,许可经营项目是:塑胶产品二次加工;模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动汽车充电运营、离网/并网光伏电站运营(根据国家规定须要审批的,取得批准后方可经营)。
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集团000090深圳16.10%直接持有投资兴办工业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0]外经贸发展审函字第913号文规定办理);自有物业租赁。
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振业A000006深圳14.07%直接持有土地开发、房产销售及租赁、物业管理。
5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洲控股000042深圳6.78%直接持有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的销售、管理;承接建筑安装工程;自有物业租赁。
6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南电A000037深圳26.08%注1供电、供热,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注1:深圳资本集团持有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75%的股权,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0.8%股份;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南

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5.28%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资本(香港)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资本集团持有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持有方式
1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7,299.77157.01%直接持有
2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020.00%直接持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资本(香港)不存在持有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股权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深圳资本集团作为深圳市属国企,承担着“完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功能”改革试点工作。基于对上市公司业务的认可,深圳资本集团及其全资下属公司深圳资本(香港)拟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交易对体系化、市场化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进行重要探索,从而有利于扩大市属国资在高端装备制造和国际物流等产业的战略布局,更好服务深圳实体经济发展。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程序

1、2020年9月22日,中远工业的股东长誉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中远工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其所持有的中集集团350,000,000股A股股份和264,624,090股H股股份事项,并同意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2、2020年9月22日,长誉的股东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长誉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其所持有的中集集团30,386,527股H股股份事项,并同意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3、2020年10月12日,中远海发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远海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其间接全资子公司中远工业及长誉所持有的中集集团350,000,000股A股股份和295,010,617股H股股份的方案及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并同意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4、2020年10月9日,Broad Ride内部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同意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5、2020年10月9日,Promotor内部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同意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6、2020年10月11日,深圳资本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并同意深圳资本集团、深圳资本(香港)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待履行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

1、中远海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4、深圳资本(香港)受让H股并支付对价的相关境外投资、资金出境等事项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主管部门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或其授权机构的批准、备案或豁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根据后续实际情况需要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委托持有、信托持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或其表决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资本集团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50,000,000股A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74%;并通过子公司深圳资本(香港)持有上市公司719,089,532股H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0%,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9.74%的股权。

单位:股

股东转让前转让后
A股H股持股比例A股H股持股比例
中远工业518,606,212264,624,09021.79%168,606,21204.69%
长誉030,386,5270.85%000.00%
Broad Ride0258,244,6157.18%000.00%
Promotor0165,834,3004.61%000.00%
出让方合计518,606,212719,089,53234.43%168,606,21204.69%
深圳资本集团000.00%350,000,00009.74%
深圳资本(香港)000.00%0719,089,5322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000.00%350,000,000719,089,53229.7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深圳资本集团及其子公司深圳资本(香港)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其中深圳资本集团受让中远工业持有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并通过子公司深圳资本(香港)受让中远工业、长誉、Promotor、Broad Ride持有的上市公司H股股份。

2020年10月12日,深圳资本集团及深圳资本(香港)与转让方中远工业、长誉及中远海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一》,约定深圳资本集团将受让转让方中远工业持有的上市公司350,000,000股A股股份,深圳资本(香港)将受让转让方中远工业持有的上市公司264,624,090股H股股份及转让方长誉持有的上市公司30,386,527股H股股份。

2020年10月12日,深圳资本集团及深圳资本(香港)与转让方Broad Ride、Promotor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二》,约定深圳资本(香港)将受让转让方BroadRide持有的上市公司258,244,615股H股股份和转让方Promotor持有的上市公司165,834,300股H股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协议主要内容

(一)深圳资本集团及深圳资本(香港)与中远工业、长誉及中远海发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一》

1、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20年10月12日,深圳资本集团、深圳资本(香港)与中远工业、长誉及中远海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

2、本次交易

中远工业将向深圳资本集团出售中集集团350,000,000股A股股份,向深圳资本(香港)出售中集集团264,624,090股H股股份,与此同时,长誉将向深圳资本(香港)出售中集集团30,386,527股H股股份。深圳资本集团与深圳资本(香港)分别向中远工业及长誉足额支付目标股份转让价款,并受让目标股份及其所包含的全部股东权益。

3、先决条件

本次交易须于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方可进行交割:

(1)《股份转让协议一》已经签署、交付并生效;

(2)各方在《股份转让协议一》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持续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存在严重违反《股份转让协议一》项下义务和责任的情形;

(3)本次交易不受任何所适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或禁令的禁止,不存在未遵守所应适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或禁令的情形;

(4)本次交易已经就深圳资本(香港)受让目标H股股份并支付对价的相关境外投资、资金出境等事项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主管部门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或其授权机构的批准、备案或豁免;

(5)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已分别向交易对方出具一份书面确认并随附必要的证明文件,确认并证明上述先决条件中由己方负责的事项均已获得满足或取得交易对方的书面豁免(但在任何情形下上述(1)至(3)所述之先决条件均不得被豁免)。

各方应共同尽力确保上述先决条件在2020年11月30日(“成交限期”)或之前全部完成。如果任何一项先决条件不能在成交限期内满足,各方应就先决条件的全部或部分豁免、延长成交限期或终止《股份转让协议一》进行协商,并尽力争取在成交限期届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协商期限”)达成一致意见。

4、交易价格

目标A股股份的每股价格应不低于下列两者中的较高者:

(1)中集集团发出有关本次交易的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A股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人民币8.48元/股;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集集团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即人民币9.83元/股。

目标H股股份的每股价格应不低于下列两者中的较高者:

(1)中集集团发出有关本次交易的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H股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港币7.64元/股;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集集团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即人民币9.83元/股。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目标A股股份的每股价格为人民币9.83元/股,本次交易目标H股股份的每股价格亦为人民币9.83元/股。

中远工业出售中集集团350,000,000股A股股份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叁拾肆亿肆仟零伍拾万圆(小写:¥3,440,500,000.00);中远工业出售中集集团264,624,090股H股股份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贰拾陆亿壹佰贰拾伍万肆仟捌佰零肆圆柒角(小写:¥2,601,254,804.70);长誉出售中集集团30,386,527股H股股份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贰亿玖仟捌佰陆拾玖万玖仟伍佰陆拾圆肆角壹分(小写:

¥298,699,560.41)。

若中集集团于自《股份转让协议一》签订之日起至目标股份分别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止的期间内发放现金分红,则目标股份所对应的现金分红归受让方所有;转让方应当自收取现金分红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金额的分红款项分别支付给受让方,若转让方未能及时支付,则受让方有权在支付《股份转让协议一》约定的目标股份转让价款时扣除上述现金分红金额;若中集集团于自《股份转让协议一》签订之日起至目标股份分别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止的期间内发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交易的每股价格及转让数量应一并进行相应调整,但各方应尽力确保目标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不变。

5、支付和过户

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其中目标A股股份转让价款应以人民币支付,目标H股股份转让价款应以港币支付。

自《股份转让协议一》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深圳资本集团应向转让方的间接控股股东中远海发书面指定的境内银行账户(“保证金账户”)支付相当于目标股份转让价款30%的保证金(“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壹拾玖亿贰佰壹拾叁万陆仟叁佰零玖圆伍角叁分(小写:¥1,902,136,309.53)。为确保资金安全,深圳资本集团、中远海发和中远海发指定的银行三方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对前述保证金进行共管,共同对资金使用进行约束。

自《股份转让协议一》约定的先决条件均获满足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深圳资本集团应以书面通知中远工业及中远海发本次交易的目标A股股份支付日。于目标A股股份支付日起2个工作日内,深圳资本集团、中远工业及中远海发按照如下顺序进行A股股份价款支付和保证金返还:(1)于目标A股股份支付

日,深圳资本集团按照《股份转让协议一》确定的目标A股股份转让价款金额扣除保证金金额的剩余款项合计人民币壹拾伍亿叁仟捌佰叁拾陆万叁仟陆佰玖拾元肆角柒分(小写:¥1,538,363,690.47)支付至中远工业开立的NRA账户;

(2)在收到第一笔目标A股股份转让价款后,中远海发向深圳资本集团返还保证金金额壹拾伍亿叁仟捌佰叁拾陆万叁仟陆佰玖拾元肆角柒分(小写:

¥1,538,363,690.47);(3)在中远海发返还第一笔保证金后,深圳资本集团将壹拾伍亿叁仟捌佰叁拾陆万叁仟陆佰玖拾元肆角柒分(小写:¥1,538,363,690.47)支付至中远工业开立的NRA账户;(4)在收到第二笔目标 A 股股份转让价款后,中远海发向深圳资本集团返还剩余的保证金叁亿陆仟叁佰柒拾柒万贰仟陆佰壹拾玖元零陆分(小写:¥363,772,619.06元);(5)在中远海发返还第二笔保证金后,深圳资本集团将叁亿陆仟叁佰柒拾柒万贰仟陆佰壹拾玖元零陆分(小写:

¥363,772,619.06元)在扣除因出售目标A股股份而产生的增值税、附加税及其他税费后支付至中远工业开立的NRA账户。于目标A股股份支付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深圳资本集团向转让方提供其已足额代缴相关税费的缴款凭证。

于目标H股股份支付日,深圳资本(香港)将向其指定的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发出不可撤销的指示,根据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及一般规则,以即时货银对付(Realtime Delivery versus Payment)方式以按照《股份转让协议一》确定的目标H股股份转让价款的港币金额的代价购买目标H股股份;中远工业及长誉将分别向其指定的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发出不可撤销的指示,根据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及一般规则,以即时货银对付(Realtime Delivery versusPayment)方式以其对应的按照《股份转让协议一》确定的目标H股股份转让价款的港币金额的代价将其对应的目标H股股份转让予深圳资本(香港)。深圳资本(香港)向转让方支付目标H股股份转让价款的折算汇率应按目标H股股份支付日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并由转让方自行承担支付后的外汇汇兑损失(如有)。中远工业应于自深圳资本集团完成目标A股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递交目标A股股份的协议转让确认申请;并于深交所出具协议转让确认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配合深圳资本集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目标A股股份过户登记。

于深圳资本集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目标A股股份过户登记之日(也即目标H股股份支付日),中远工业、长誉及深圳资本(香港)应共同通过香港中央结算系统以即时货银对付(Realtime Deliveryversus Payment)方式对目标H股股份进行交割。

6、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一》自下述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之首日起生效:

(1)《股份转让协议一》已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本次交易已经获得转让方间接控股股东中远海发的股东大会批准;

(3)转让方已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非公开协议转让国有股份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4)受让方已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获得深圳市国资委的批准。

(二)深圳资本(香港)及深圳资本集团与Broad Ride、Promotor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二》

1、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20年10月12日,深圳资本集团、深圳资本(香港)与Broad Ride、Promotor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二》。

2、本次交易

Broad Ride将向深圳资本(香港)出售中集集团258,244,615股H股股份,Promotor将向深圳资本(香港)出售中集集团165,834,300股H股股份。深圳资本(香港)分别向Broad Ride及Promotor足额支付目标股份转让价款,并受让目标股份及其所包含的全部股东权益。

3、先决条件

本次交易须于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方可进行交割:

(1)《股份转让协议二》已经签署、交付并生效;

(2)各方在《股份转让协议二》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持续有效,任何一方

均不存在严重违反《股份转让协议二》项下义务和责任的情形;

(3)本次交易不受任何所适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或禁令的禁止,不存在未遵守所应适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或禁令的情形;

(4)受让方对标的公司及其集团成员企业完成法律、财务、业务等尽职调查,各方已经就尽职调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研讨并达成了初步意向性的解决思路或方案(如有),转让方已经作出促使各方尽快形成可执行的解决方案并实施前述方案的承诺,各方确认,除向受让方披露或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问题,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问题或重大不利变化

(5)受让方、深圳资本集团与中远工业、长誉及中远海发签署的《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已经生效且完成了该协议项下645,010,617股股份(约占中集集团总股本17.94%)的交割;

(6)转让方已就所有与目标股份相关的帐户质押、股份质押、其他抵押权益取得所有必需的解除文件,并向受让方提供证据;

(7)本次交易已经就深圳资本(香港)受让目标股份并支付对价的相关境外投资、资金出境等事项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门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或其授权机构的批准、备案或豁免;

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已分别向交易对方出具一份书面确认并随附必要的证明文件,确认并证明上述先决条件中由己方负责的事项均已获得满足或取得交易对方的书面豁免。

双方应共同尽力确保上述先决条件在2020年12月20日(“成交限期”)或之前全部完成。如果任何一项先决条件不能在成交限期内满足,各方应就先决条件的全部或部分豁免、延长成交限期或终止《股份转让协议二》进行协商,并尽力争取在2020年12月30日之前(“协商期限”)达成一致意见。

4、交易价格

目标H股股份的每股价格应不低于下列两者中的较高者:

(1)中集集团发出有关本次交易的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H股每

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港币7.64元/股;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集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即人民币9.83元/股。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目标H股股份的每股价格为人民币9.83元/股。Broad Ride出售中集集团258,244,615股H股股份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贰拾伍亿叁仟捌佰伍拾肆万肆仟伍佰陆拾伍元肆角伍分(小写:

¥2,538,544,565.45 );Promotor出售中集集团165,834,300股H股股份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壹拾陆亿叁仟零壹拾伍万壹仟壹佰陆拾玖元(小写:

¥1,630,151,169.00 )。

若中集集团于自《股份转让协议二》签订之日起至目标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止的期间内发放现金分红,则目标股份所对应的现金分红归受让方所有;转让方应当自收取现金分红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金额的分红款项分别支付给受让方,若转让方未能及时支付,则受让方有权在支付《股份转让协议二》约定的目标股份转让价款时扣除上述现金分红金额。

若中集集团于自《股份转让协议二》签订之日起至目标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止的期间内发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交易的每股价格及转让数量应一并进行相应调整,但各方应尽力确保目标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不变。

5、支付和过户

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目标股份转让价款应以港币支付。

于先决条件均获满足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深圳资本(香港)将向其指定的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发出不可撤销的交易指示,根据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及一般规则,以即时货银对付(Realtime Delivery versus Payment)方式以按照协议确定的目标H股股份转让价款的港币金额的代价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以购买目标H股股份。Broad Ride及Promotor将分别向其指定的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发出不可撤销的交易指示,根据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及一般规则,以即时货银对付(Realtime Delivery versus Payment)方式以其对应的按照协议确定的目标H股股份转让价款的港币金额的代价将其对应的目标H股股份

转让予深圳资本(香港)。深圳资本(香港)向转让方支付目标H股股份转让价款的折算汇率应按目标H股股份支付日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并由转让方自行承担支付后的外汇汇兑损失(如有)。

6、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二》自下述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

(1)《股份转让协议二》已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转让方已就本次交易获得了必要的批准;

(3)受让方已就本次交易获得深圳市国资委的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Broad Ride和Promotor持有的中集集团H股股份存在质押,涉及股份包括Broad Ride持有的中集集团258,244,615股H股以及Promotor持有的中集集团165,834,300股H股。经Broad Ride和Promotor确认,上述质押股份能够在过户前解除质押,不会影响本次交易和股份交割。

除此之外,其他标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二》中“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中包括“受让方、深圳资本集团与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已经生效且完成了该协议项下645,010,617股股份(约占中集集团总股本17.94%)的交割”。

因此,《股权转让协议二》交割的先决条件之一为《股权转让协议一》已经生效并完成交割。

(三)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尚待履行中远海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国务院及深圳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交易、深圳资本(香港)受让H股并支付对价的相关境外投资、资金出境等事项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主管部门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或其授权机构的批准、备案或豁免等程序,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协议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不存在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一》、《股份转让协议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0,509,150,099.56元。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来自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资金或通过其它方式合法筹集的资金。无任何直接或间接来自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也未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后续实际情况需要,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若上市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及监事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及监事会的选举,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达成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在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将保持独立,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深圳资本集团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持续在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相互独立,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股东地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和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

(二)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在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深圳资本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在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将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不以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从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深圳资本集团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项关联交易协议;

2、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将确保不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恶意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样适用于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公司关联方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重大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交易的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行为。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中集集团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中集集团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买卖中集集团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中集集团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分别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2989号、天职业字[2019]22390号和天职业字[2020]239494号审计报告,上述审计报告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一)深圳资本集团财务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4,317,687,691.522,873,683,136.082,157,352,964.93
结算备付金574,295,566.15954,326,468.46551,792,921.12
融出资金1,191,540,842.18482,273,057.53499,084,442.06
交易性金融资产9,799,063,013.3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3,742,616.967,186,386,337.685,063,862,428.53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5,015,120.80336,674.16-
应收账款912,011,255.062,267,174,251.29247,672,760.42
预付款项26,880,764.9313,219,133.467,897,432.23
存出保证金18,961,893.0018,119,311.2219,341,993.84
其他应收款1,479,589,305.101,657,889,867.531,355,339,266.48
买入返售及金融资产1,374,588,710.291,414,779,386.261,628,454,089.26
存货365,720,490.9831,765,313.0865,389.96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25,272,620.1318,948,101.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509,245,640.68656,146,229.70897,705,912.87
流动资产合计26,633,615,531.1517,575,047,267.8912,428,569,601.70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10,477,665.4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4,136,453,155.6014,465,105,129.3215,256,021,970.98
其他债权投资342,230,014.40--
持有至到期投资--23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7,353,278,172.635,267,519,332.954,671,062,773.9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1,604,568.68--
投资性房地产108,107,510.85124,533,133.0717,058,818.64
固定资产1,089,439,535.60985,783,594.78150,311,503.38
在建工程221,544,521.22101,496,594.5142,740,958.93
无形资产185,543,042.74161,118,896.11114,253,809.55
开发支出3,605,710.96-2,918,230.13
商誉860,187,256.8668,133,913.9043,920,282.52
长期待摊费用64,318,079.7467,576,460.5752,881,888.38
递延所得税资产126,527,583.97191,672,666.7022,089,769.12
其他非流动资产570,872,897.28504,249,060.27-
非流动资产合计25,114,189,716.0021,937,188,782.1820,603,260,005.59
资产合计51,747,805,247.1539,512,236,050.0733,031,829,607.29
短期借款5,733,374,195.004,153,000,000.001,270,000,000.00
拆入资金655,326,874.9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682,640.00-
应付票据53,000,000.00--
应付账款562,589,043.44138,031,343.72106,751,356.00
预收款项78,466,644.5462,074,725.9014,635,078.6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497,830,186.734,972,542,986.293,805,574,938.22
应付职工薪酬301,628,539.75207,912,165.20111,182,698.07
应交税费302,312,730.5564,259,170.7668,459,461.79
其他应付款1,735,387,438.611,709,918,636.001,619,141,427.90
代理买卖证券款1,708,476,862.161,414,592,309.541,389,840,719.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8,091,439.30102,033,033.19968,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2,306,775,950.911,031,796,632.9967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18,023,259,905.9813,859,843,643.5910,023,585,680.39
长期借款1,157,600,000.00685,488,105.97808,000,000.00
应付债券2,000,000,000.002,000,000,000.00-
长期应付款1,291,639.99796,946.98167,823.10
预计负债4,374,591.454,299,837.09-
递延收益47,070,283.3165,257,590.5555,522,446.84
递延所得税负债650,268,332.61625,202,637.391,140,451,733.62
非流动负债合计3,860,604,847.363,381,045,117.982,004,142,003.56
负债合计21,883,864,753.3417,240,888,761.5712,027,727,683.95
实收资本13,220,000,000.009,630,000,000.008,520,000,000.00
资本公积4,973,799,950.073,529,323,103.543,442,193,617.89
其他综合收益1,427,281,486.7386,268,325.982,978,318,739.18
盈余公积325,856,034.08316,343,869.31220,991,102.63
一般风险准备60,262,618.8947,273,938.7336,548,094.72
未分配利润6,402,562,696.465,509,958,291.903,115,831,870.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6,409,762,786.2319,119,167,529.4618,313,883,425.32
少数股东权益3,454,177,707.583,152,179,759.042,690,218,498.02
所有者权益合计29,863,940,493.8122,271,347,288.5021,004,101,923.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51,747,805,247.1539,512,236,050.0733,031,829,607.2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627,096,983.981,473,640,313.94693,845,262.81
其中:营业收入3,196,876,337.031,066,503,197.63397,958,393.65
利息收入206,270,647.79223,142,595.84113,713,524.8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23,949,999.16183,994,520.47182,173,344.27
二、营业总成本4,113,697,123.532,031,134,801.21892,336,206.30
其中:营业成本2,498,286,898.04811,954,567.92243,048,985.41
利息支出216,618,365.92242,332,091.74117,357,042.6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14,717,337.6471,348,812.4873,317,713.15
税金及附加38,983,431.7925,688,594.2711,958,882.68
销售费用469,519,776.95410,754,222.09271,897,683.00
管理费用326,430,902.74187,108,357.17112,806,444.20
研发费用65,415,434.7925,201,374.388,978,450.87
财务费用347,278,203.90199,982,939.7535,622,352.46
资产减值损失6,258,586.2956,763,841.4117,348,651.88
信用减值损失30,188,185.47--
加:其他收益62,442,585.3226,036,484.0817,176,526.81
投资收益2,198,586,676.032,193,269,789.161,550,820,192.17
汇兑收益178,693.26428,258.47-586,900.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4,932,416.3391,861,493.64-10,120,012.72
资产处置收益96,951.70-88,587.50-1,866.15
三、营业利润1,819,637,183.091,754,012,950.581,358,796,996.42
加:营业外收入26,624,291.7723,303,019.965,685,112.55
减:营业外会出19,740,362.574,762,828.615,461,676.03
四、利润总额1,826,521,112.291,772,553,141.931,359,020,432.94
减:所得税费用388,208,501.31379,061,653.82246,449,762.97
五、净利润1,438,312,610.981,393,491,488.111,112,570,669.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13,545,860.321,337,850,130.331,087,875,778.41
少数股东损益124,766,750.6655,641,357.7824,694,891.56
持续经营净利润1,438,312,610.981,393,491,488.111,112,570,669.97
终止经营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47,796,218.29-2,889,084,051.61-922,655,674.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39,768,163.75-2,890,488,482.42-918,063,938.6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8,028,054.541,404,430.81-4,591,735.71
七、综合收益总额2,786,108,829.27-1,495,592,563.50189,914,995.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653,314,024.07-1,552,638,352.09169,811,839.7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32,794,805.2057,045,788.5920,103,155.8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88,408,741.421,153,461,605.33380,013,425.56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4,887,705.19-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314,290,894.8024,751,589.8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459,204,567.53421,171,163.28310,448,577.56
拆入资金净增加值655,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1,239,960,017.561,277,787,870.13
收到的税费返还47,680,221.338,057,372.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8,066,129.16216,315,485.7568,833,096.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22,650,554.243,078,604,939.262,037,082,969.3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60,948,892.01669,285,064.3591,893,676.05
融出资金净增加值695,421,517.72-195,873,590.41
购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值1,302,595,607.99978,870,062.212,595,457,143.26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72,771,517.36242,785,093.67163,596,324.25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253,416,487.87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432,194,398.5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72,696,792.52486,214,547.82352,961,878.24
支付的各项税费785,335,101.99190,281,628.82314,020,565.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资金470,521,909.61236,534,788.23201,773,360.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92,485,737.712,803,971,185.104,168,993,026.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9,835,183.47274,633,754.16-2,131,910,057.0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229,924,112.261,583,801,150.62934,352,198.1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03,451,987.10370,080,782.48347,019,293.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23,921,893.1710,021.8817,574.5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82,475.5531,964,108.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857,297,992.531,955,274,430.531,313,353,174.76
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23,499,218.69118,336,075.9363,467,563.65
投资支付的现金10,408,440,410.565,654,904,877.902,446,363,624.4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10,379,919.2868,429,136.0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429,009.05500,109,382.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425,988,719.026,341,779,472.552,509,831,188.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68,690,726.49-4,386,505,042.02-1,196,478,013.3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590,800,000.001,114,160,000.00973,130,166.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5,386,227,320.005,533,000,000.002,14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527,230,000.003,860,990,000.00555,65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000,000.001,210,000,000.0015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104,257,320.0011,718,150,000.003,818,780,166.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4,639,153,033.196,317,186,593.41332,6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922,195,795.75533,213,219.05267,936,536.3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1,440,000.00361,520,000.00647,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62,788,828.947,211,919,812.461,247,586,536.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41,468,491.064,506,230,187.542,571,193,629.7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7,506,681.5816,800,292.03-18,572,048.8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30,449,262.68411,159,191.71-775,766,489.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87,988,316.673,276,829,124.963,126,955,535.92
六、期末现金即现金等价物余额4,718,437,579.353,687,988,316.672,351,189,046.38

(二)深圳资本(香港)财务情况

深圳资本(香港)成立于2020年9月22日,目前尚未开展业务,无财务报告。深圳资本(香港)为深圳资本集团全资下属公司,深圳资本集团的财务报告详见本节的“(一)深圳资本集团财务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主要内容

详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详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签署的相关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合法性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交易情况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变更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4、信息披露义务人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15、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中集集团办公地点,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指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项目主办人: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吴隆泰 宋美婧 李 青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李志文 张乔顺 任 成 张大治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张 剑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集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集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指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8楼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股票代码A股:000039 H股:020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6楼C1
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座1402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 备注:本次收购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备注:上市公司为无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否□ 备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6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否√ 备注: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备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 股票种类:H股; 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350,000,000股;变动比例:9.74%。 变动种类:H股; 变动数量:719,089,532股;变动比例:20.00%。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否√ 备注: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否□ 备注:详见本报告书相关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否√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指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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