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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会计师回复意见(2020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4

8-2-1

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华兴所(2020)函字GD—059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0年7月26日出具的《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51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或“我们”)作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箭电子”、“发行人”或“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会计师,现就问询函中的相应部分作如下说明。

8-2-2

一、关于发行人股权结构、董监高等基本情况

问题3.关于参股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1)发行人拥有参股公司1家盛海电子,发行人持有其35%的股权,江苏中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2019年末,盛海电子净资产为-572.96万元,2019年净利润为-131.22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向盛海电子采购塑封料金额分别为271.20万元、259.38万元、188.29万元;(2)2016年1月1日,盛海电子向发行人借款700万元,期限约定为“盛海电子形成利润100万元时,将逐步归还发行人的借款”,目前该项借款仍在继续,发行人按人民银行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2019年末,发行人预计上述借款无法收回,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请发行人说明:(1)江苏中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与其合作的原因,对盛海电子是否有同比例借款,其股东是否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及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2)发行人借款予盛海电子的原因、该笔借款的用途、是否构成资金占用,盛海电子2019年度亏损且净资产为负的原因,是否有能力偿还相关借款;(3)向盛海电子采购封装料的原因、必要性、合理性以及采购交易的持续性,报告期各期向盛海电子采购的定价公允性,与发行人该产品其他供应商价格和市场价格的比较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盛海电子对发行人销售价格与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的差异情况、原因分析及合理性;(4)结合发行人对盛海电子出借资金并于期末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向盛海电子采购封装料、盛海电子净资产为负并亏损等方面的情况,说明与盛海电子及其股东等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请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江苏中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与其合作的原因,对盛海电子是否有同比例借款,其股东是否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及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8-2-3

1、江苏中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中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78889423X5
成立时间2006年5月29日
注册资本8,428.57万元
法定代表人封其立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半导体器件及原辅材料、电子元件、电子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封装用环氧模塑料产品研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设有前置许可的,须取得许可方能经营)
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振兴路18号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江苏中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鹏”)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封其立1,756.0020.83
2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011.86
3连云港盛金鹏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57.1410.17
4张桂英811.009.62
5宋继琳670.007.95
6王博彦558.006.62
7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00.004.75
8封荣浦307.003.64
9吴立建280.003.32
10连云港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71.433.22
11江苏中科物联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20.002.61
12石磊200.002.37
13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02.37
14张德伟200.002.37
15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0.001.90
16刘元春135.001.60
17孙兴永100.001.19
18夏年珍80.000.95
19张明洪75.000.89
20朱平彦50.000.59

8-2-4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1孙波30.000.36
22单玉来20.000.24
23张长江20.000.24
24郭士磊10.000.12
25刘连兵10.000.12
26赵斯忠8.000.09
合计8,428.57100.00

2、公司与江苏中鹏合作的原因

公司控股盛海电子期间,因其研发投入不足,技术落后,产品更新较慢,经济效益明显下滑。为化解盛海电子长期亏损的困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出让控股权给专业的塑封料生产商,以提高盛海电子产品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提升其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实现盈利并有能力偿还公司欠款。江苏中鹏是塑封料专业生产制造企业,该公司产品品类齐全,涵盖高中低各档次产品,其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参股的长电科技(600584.SH)、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的通富微电(002156.SZ)和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华天科技(002185.SZ)均为半导体封测行业知名公司。因江苏中鹏2015年在华南市场份额较小,其塑封料产品与盛海电子产品规格互补,江苏中鹏希望通过取得盛海电子控制权实现其自身华南地区的业务发展。基于上述原因,公司于2015年12月将持有的盛海电子55%股权转让给江苏中鹏,由江苏中鹏控股盛海电子。

3、对盛海电子是否有同比例借款

公司对盛海电子的700万元借款余额形成于公司控股盛海电子期间,江苏中鹏未对盛海电子提供同比例借款。

4、其股东是否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及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除江苏中鹏及其控股子公司盛海电子为公司供应商外,江苏中鹏的股东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8-2-5

(二)公司借款予盛海电子的原因、该笔借款的用途、是否构成资金占用,盛海电子2019年度亏损且净资产为负的原因,是否有能力偿还相关借款

1、公司借款予盛海电子的原因、该笔借款的用途、是否构成资金占用

公司在控股盛海电子期间,为支持盛海电子发展,主要以预付货款的方式从盛海电子采购原材料。截至2015年末,公司与盛海电子购销业务的预付货款陆续形成550万元余额,盛海电子将公司预付款项陆续投入到日常的生产经营中。此外,2013年,因原有租赁场地厂房面积较小,生产规模受限,盛海电子需要扩大生产规模,向公司借款150万元用于新厂房搬迁及技术改造。公司于2015年12月将持有盛海电子的55%股权转让予江苏中鹏后,已失去对盛海电子的控制权,经与江苏中鹏、盛海电子协商,一致同意将公司对盛海电子上述合计700万元往来款项余额转为借款,并根据银行同期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公司对盛海电子的700万元借款余额,因报告期内盛海电子为公司参股公司,该借款在报告期内构成资金占用。

2、盛海电子2019年度亏损且净资产为负的原因,是否有能力偿还相关借款

盛海电子2019年度亏损的原因主要是受技术制约及产品更新较慢的影响,2019年度销售收入大幅下降,产能不能得到有效释放导致毛利率下降,固定的管理成本使得2019年度出现亏损;盛海电子长期亏损,早已资不抵债,2019年末净资产为负数。

根据公司于2016年1月1日与盛海电子签订的《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当盛海电子形成年利润100万元时,将逐步归还公司该笔借款。报告期内,盛海电子的净利润分别为-68.97万元、-134.65万元、-131.22万元和-52.11万元。由于盛海电子经营不善、常年亏损,预计无能力偿还该笔借款,公司已将该笔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20年8月20日,盛海电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盛海电子解散,成立清算组。目前盛海电子已进入停产处置阶段,人员已基本遣散,生产设备已转让,生产厂房已退租。

8-2-6

(三)向盛海电子采购封装料的原因、必要性、合理性以及采购交易的持续性,报告期各期向盛海电子采购的定价公允性,与发行人该产品其他供应商价格和市场价格的比较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盛海电子对发行人销售价格与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的差异情况、原因分析及合理性

1、向盛海电子采购封装料的原因、必要性、合理性以及采购交易的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盛海电子关联采购的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定价方式时间采购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占营业成本比例
盛海电子塑封料市场价2020年1-6月20.081.54%0.10%
2019年188.297.64%0.48%
2018年259.3811.33%0.64%
2017年271.2011.09%0.63%

公司对塑封料的采购依据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公司向盛海电子采购塑封料的金额占当期同类交易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且采购金额与相关比例均呈下降趋势。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均由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各期关联方采购定价公允,金额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向盛海电子采购塑封料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主要为:(1)盛海电子生产的塑封料为公司日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用于公司TO-92、SOT-23等封装形式的产品;(2)公司塑封料供应商中,仅盛海电子与公司同处佛山市,在塑封料供应的响应速度与供货及时性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由于盛海电子经营不善,常年亏损导致资不抵债,公司已于2020年5月起停止向盛海电子采购塑封料。2020年8月20日,盛海电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盛海电子解散,成立清算组。目前盛海电子已进入停产处置阶段,人员已基本遣散,生产设备已转让,生产厂房已退租,该采购的关联交易不具持续性。

2、报告期各期向盛海电子采购的定价公允性,与发行人该产品其他供应商价格和市场价格的比较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盛海电子对发行人销售价格与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的差异情况、原因分析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盛海电子的采购内容均为塑封料,报告期各期公司向盛海电

8-2-7

子采购塑封料的金额分别为271.20万元、259.38万元、188.29万元和20.0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盛海电子采购的塑封料及向非关联方采购同类塑封料价格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KG、万元、元/KG

采购方分类采购内容用途定价 方式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盛海电子关联方塑封料TO-92封装产品市场价数量1.498.217.9913.25
金额20.13111.08108.02178.88
单价13.5113.5313.5213.50
长春封塑料(常熟)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塑封料TO-92封装产品市场价数量1.490.440.592.72
金额20.596.238.3038.41
单价13.8214.1614.0714.12
盛海电子关联方塑封料SOT-23封装产品市场价数量-0.0022.825.533.27
金额-0.0577.15151.0992.32
单价25.0027.3627.3228.23
北京首科化微电子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塑封料SOT-23封装产品市场价数量--0.510.09
金额--14.972.62
单价--29.3529.11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盛海电子采购的塑封料的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同类塑封料的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盛海电子报告期各期销售给公司塑封料的金额分别为271.20万元、259.38万元、

188.29万元和20.08万元,占同期盛海电子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26%、29.61%、

34.74%和18.47%。

报告期内盛海电子向公司销售的塑封料及向其他客户销售同类塑封料价格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KG、万元、元/KG

销售客户分类销售内容用途定价方式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 年
蓝箭电子关联方塑封料TO-92封装产品市场价数量1.498.217.9913.25
金额20.13111.08108.02178.88
单价13.5113.5313.5213.50
深圳鸿基隆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塑封料TO-92封装产品市场价数量1.253.976.187.01
金额19.0055.4275.4585.40
单价15.2013.9612.2112.18

8-2-8

销售客户分类销售内容用途定价方式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 年
蓝箭电子关联方塑封料SOT-23封装产品市场价数量-0.0022.825.533.27
金额-0.0577.15151.0992.32
单价25.0027.3627.3228.23
佛山市汉洋电子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塑封料SOT-23封装产品市场价数量0.391.231.040.03
金额7.7124.8521.370.66
单价19.7720.2020.5522.00

报告期内盛海电子向公司销售塑封料的价格略高于其向其他客户销售同类塑封料的价格,主要是由于公司所需求塑封料的规格、可靠性要求及产品分层等级与盛海电子其他客户不同,具有合理性。综上,报告期各期公司向盛海电子采购的定价公允。

(四)结合发行人对盛海电子出借资金并于期末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向盛海电子采购封装料、盛海电子净资产为负并亏损等方面的情况,说明与盛海电子及其股东等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盛海电子2015年12月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控股盛海电子期间,为支持盛海电子发展,合计形成700万元往来款。在公司转让控股权后,盛海电子成为公司参股公司,相关往来款项转为借款。由于盛海电子经营不善、常年亏损,公司预计其无能力偿还该笔借款,已将该笔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向盛海电子采购了少量塑封料,采购的定价公允。

公司与盛海电子及其股东等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通过公开信息查阅江苏中鹏工商资料,了解其股东结构、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对江苏中鹏进行访谈,了解其受让盛海电子股权的原因;获取江苏中鹏出具的声明函,核查江苏中鹏的股东是否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及发行人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获取股权转让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决议,了解发行人转让盛海电子55%的股权给江苏中鹏的原因及履行的决策程序,了解对盛海电子700万元往来款的形成原因,了解与盛海电子关联采购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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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取发行人与盛海电子往来的明细账,获取与盛海电子签订的《借款合同》,核实对盛海电子700万元借款形成的过程,核查其往来款的真实性;

4、访谈盛海电子,核查700万元借款的实际用途及去向;

5、获取报告期内盛海电子的财务报表,了解分析盛海电子持续亏损及净资产为负的原因;

6、获取发行人《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了解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7、获取发行人与盛海电子的《购销合同》,将发行人向关联方盛海电子采购的塑封料的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同类塑封料的价格进行比较;

8、获取盛海电子提供的报告期内销售数据,将盛海电子向发行人销售的塑封料及向其他客户销售同类塑封料的价格进行比较;

9、获取盛海电子的关于同意盛海电子解散,成立清算组的股东会决议,访谈盛海电子,了解盛海电子目前的解散、清算的进展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发行人与江苏中鹏合作的原因主要是发行人希望通过将盛海电子的控制权转让给塑封料专业生产企业江苏中鹏,使其技术升级,产品更新换代,以实现盈利并有能力偿还往来款,而江苏中鹏希望通过取得盛海电子控制权实现其自身华南地区的业务发展,故发行人于2015年12月将持有盛海电子55%的股权转让给江苏中鹏,由江苏中鹏控股盛海电子;

2、发行人对盛海电子的700万元借款余额形成于发行人控股盛海电子期间,江苏中鹏未对盛海电子提供同比例借款;

3、除江苏中鹏及其控股子公司盛海电子为发行人供应商外,江苏中鹏的股东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及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4、盛海电子2015年12月前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在控股盛海电子期间,为支持盛海电子发展,主要以预付货款的方式从盛海电子采购原材料并陆续形成预付款余额550万元,盛海电子将发行人预付款项陆续投入到日常的生产经营中,以及150万元为新厂房搬迁和技术改造借款,合计形成700万元借款余额;发行人对盛海电子的700万元借款余额,因报告期内盛海电子为发行人参股公司,该借款在报告期内构成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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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发行人于2016年1月1日与盛海电子签订的《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当盛海电子达到年利润100万元时,将逐步归还发行人该笔借款;报告期内,盛海电子净利润分别为-68.97万元、-134.65万元、-131.22万元和-52.11万元,由于盛海电子经营不善、常年亏损,预计无能力偿还该笔借款,发行人已将该笔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6、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盛海电子采购原材料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发行人已于2020年5月起停止向盛海电子采购塑封料,该采购的关联交易不具持续性;

7、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盛海电子采购的塑封料的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同类型塑封料的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关联采购价格公允;

8、报告期内盛海电子向发行人销售塑封料的价格略高于其向其他客户销售同类塑封料的价格,具有合理性;

9、盛海电子受其技术制约及产品更新较慢的影响,销售收入大幅下降,产能不能得到释放导致毛利率下降,固定的管理成本导致其常年亏损,资不抵债,净资产为负数;发行人预计盛海电子无能力偿还所欠700万元借款,已将该笔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发行人与盛海电子及其股东等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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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发行人业务

问题7.关于外协加工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的模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公司核心产品的需求和大批量的封测订单由公司自主完成。对于少量配套产品及小量需求,为提升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公司采用外协生产模式,但未披露具体情况。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发行人外协生产模式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外协生产模式主要涉及的环节,外协生产和发行人自主生产性能是否存在差异,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厂商,自产、外协的数量及金额占比情况。请发行人说明:(1)采用外协生产模式的原因,发行人关于外协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及产品质量责任的分摊机制;(2)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厂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各期外协加工定价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发行人外协加工定价的公允性。请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说明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外协供应商、外协定价公允性、外协成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核查方法、核查范围、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得出的核查结论。【回复】

一、发行人披露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发行人外协生产模式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外协生产模式主要涉及的环节,外协生产和发行人自主生产性能是否存在差异,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厂商,自产、外协的数量及金额占比情况

(一)发行人外协生产主要涉及的环节,外协生产和发行人自主生产性能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之“(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之“4、生产模式”对外协生产模式主要涉及的环节、外协生产和发行人自主生产性能是否存在差异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4、生产模式

8-2-12

……

(3)外协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的模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公司核心产品的需求和大批量的封测订单由公司自主完成。对于客户少量配套产品及小量需求,为提升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公司采用外协生产模式。公司外协生产模式包括外协加工和外协采购两种方式。公司主要外协加工模式是公司提供芯片,外协厂商根据公司的技术要求完成芯片封测所有工序,提供成品给公司;外协采购为外协厂商根据公司技术要求自行采购芯片及其他辅料并生产产品,公司向外协厂商采购该成品。外协生产和公司自主生产产品均需通过质检部门检验,通过验收的产品性能均可以满足客户需求,外协生产和公司自主生产产品性能不存在差异。”

(二)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厂商,自产、外协的数量及金额占比情况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二)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能源、主要设备及其供应情况”之“6、公司外协加工、外协采购情况”之“(2)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厂商情况”、“(3)自产、外协的数量及金额占比情况”对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厂商,自产、外协的数量及金额占比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2)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厂商情况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序号外协生产厂商名称金额主要外协内容占比
1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14.21二极管(外协采购)81.75
2深圳铨力半导体有限公司40.57集成电路产品(外协采购)5.40
3无锡明祥电子有限公司38.87三极管(外协加工)、场效应管(外协加工)5.17
4无锡红光微电子有限公司32.18三端稳压管(外协采购)、三极管(外协加工)4.28
5广东省普福斯节能元件有限公司7.29二极管(外协加工)0.97
合计733.1297.57
2019年
序号外协生产厂商名称金额主要外协内容占比
1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864.72二极管(外协采购)、整流桥(外协采购)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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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锡明祥电子有限公司130.26三极管(外协加工)、场效应管(外协加工)12.07
3无锡红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4.29三端稳压管(外协加工)、三极管(外协加工)5.03
4江苏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6.45可控硅(外协采购)1.52
5广东省普福斯节能元件有限公司6.91二极管(外协加工)0.64
合计1,072.6399.37
2018年
序号外协生产厂商名称金额主要外协内容占比
1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87.37二极管(外协采购)、整流桥(外协采购)60.92
2无锡明祥电子有限公司208.22三极管(外协加工)12.85
3无锡红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5.68三端稳压管(外协采购)12.69
4汕头市美高乐电子有限公司86.42场效应管(外协采购)5.33
5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42.26二极管(外协采购)、整流桥(外协采购)2.61
合计1,529.9594.40
2017年
序号外协生产厂商名称金额主要外协内容占比
1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879.56二极管(外协采购)、整流桥(外协采购)63.18
2无锡明祥电子有限公司170.82场效应管(外协采购)、三极管(外协加工)12.27
3无锡红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21.78三端稳压管(外协采购、外协加工)8.75
4深圳电通纬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6.58三端稳压管(外协加工)4.06
5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6.44场效应管(外协采购)、三极管(外协采购)4.05
合计1,285.1892.31

注:①占比为前五大外协供应商采购额占外协生产总额的比重;

②公司前五大外协供应商中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2018年新增供应商。

(3)自产、外协的数量及金额占比情况

单位:万只、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数量金额金额占比数量金额金额占比
外协加工227.0550.530.24387.95144.550.34
外协采购22,368.61700.823.3829,280.99934.862.21
自产入库442,609.7020,011.7796.38912,669.7441,162.1697.45
合计465,205.3620,763.12100.00942,338.6842,241.57100.00

8-2-14

项目2018年2017年
数量金额金额占比数量金额金额占比
外协加工332.12200.030.524,794.90233.300.57
外协采购25,478.011,420.713.7113,161.041,136.992.80
自产入库801,248.5636,663.2795.77752,049.6939,245.2196.63
合计827,058.6938,284.01100.00770,005.6340,615.50100.00

公司订单以自产为主,对于少量配套产品及小量需求的订单,会选择外协加工或外协采购的方式,公司报告期各期外协加工以及外协采购的数量占比、金额占比均低于5%。”

二、发行人说明

(一)采用外协生产模式的原因,发行人关于外协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及产品质量责任的分摊机制

1、采用外协生产模式的原因

公司采用外协生产模式的原因如下:公司自身封装产品类型众多、客户数量众多,遇到生产工期紧迫时,为满足客户的一站式采购的需求,对于客户少量配套产品及小量需求的产品,结合公司生产计划的安排和实际进展情况,为提升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公司采用外协生产模式。目前国内半导体封测行业竞争较为充分,价格合理,采用外协加工的模式,有利于节约时间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目前与公司合作的外协厂商均为半导体封测行业的专业厂商,可以满足公司产品要求,供货及时,因此公司与现有的外协厂商合作较为稳定。由于半导体封测厂商较多,因此公司能够选择的外协厂商空间较大,外协生产模式不会导致公司对外协厂商的依赖。

2、发行人关于外协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及产品质量责任的分摊机制

(1)发行人关于外协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程序》、《外包产品来料入库办法》、《外包产品过程管理程序》等规章制度,将外协厂商纳入供应商体系进行规范管理,外协厂商产品需通过资质审核、样品评价、现场审核/文件审核等流程后进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资质审核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资质等证明文件。样品评价需外协厂商根据公司技术标准送样检测,送样检测合格后进入现场审核/文件审核。通过现场审核/文件审核后达到评价标准的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对于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内的外协厂商,公

8-2-15

司会通过指定BOM明确原材料型号与原材料供应商、规定制程控制计划备案、提供型式试验监控计划表、指定生产场地和制程控制要求等方式对其进行监督审核,以保证外协业务质量。

公司与外协厂商签订有《委外加工协议》/《购销合同》、《保密协议》、《质量协议》,并且明确工艺要求、质量目标和接受标准,如有质量问题要求厂家出具报告并进行整改,造成经济损失要求厂家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公司采取多种措施控制外协生产产品质量:1)公司与外协厂商签订《委外加工协议》/《购销合同》,外协厂商须按照公司提供的产品规格、图纸、质量标准和工艺流程文件进行生产,协议同时约定了产品验收标准、争议解决机制等;2)外协产品入库前均须通过技术质量部抽查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外协产品按约定方式处置;3)技术质量部每周召开内部例会,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对于多发性问题责成外协厂商整改,整改不力的外协厂商将被剔除出合格供应商名单。

(2)发行人关于外协产品质量责任的分摊机制

公司与外协厂商关于产品质量责任分摊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旦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公司会根据规范文件及双方协议确定具体的责任主体。一旦确认质量责任归属于外协厂商,公司将依照与外协厂商的质量协议追究外协厂商的赔偿责任。

采购合同/加工合同对保质期内出现不合格的产品,约定了外协厂商承担产品的退货、更换新产品的费用,或提供合理降价的补偿方式。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厂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各期外协加工定价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发行人外协加工定价的公允性

1、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厂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协厂商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2、报告期各期外协加工定价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1)外协加工定价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的封装系列主要为TO系列、SOT系列,上述2种封装系

8-2-16

列合计占报告期各期外协加工的比例分别为99.81%、98.95%、98.32%、91.64%,上述2种封装系列的加工单价以及报告期各期平均外协加工单价、单价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只、万元、元/万只、%

2020年1-6月
序号封装系列数量金额占比单价单价变动比例
1TO112.3442.3283.753,766.81-27.44
2SOT56.333.997.89707.961.14
外协加工227.0550.53100.002,225.46-40.27
2019年
序号封装系列数量金额占比单价单价变动比例
1TO260.62135.3093.605,191.47-19.46
2SOT97.566.834.72699.978.29
外协加工387.95144.55100.003,726.02-38.18
2018年
序号封装系列数量金额占比单价单价变动比例
1TO305.63196.7298.416,445.7510.90
2SOT16.911.090.55646.39150.59
外协加工332.12200.03100.006,026.971,138.70
2017年
序号封装系列数量金额占比单价单价变动比例
1TO196.94114.4649.065,812.09-
2SOT4,589.39118.3850.74257.95-
外协加工4,794.90233.30100.00486.56-

注:占比为主要封装系列产品加工金额占外协加工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单价存在较大的波动,2018年外协加工单价较上年增长1,138.70%,主要原因为加工单价较高的TO系列加工数量有大幅增长以及TO系列均价上升所致;2019年、2020年1-6月外协加工单价分别较上年下降38.18%、40.27%,主要原因为加工单价较高的TO系列加工数量下降以及TO系列均价下降所致。

(2)外协采购定价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协采购的封装系列为SMAF系列、SOD系列、ABF系列、SOT系列、TO系列,上述5种封装系列占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外协采购的比例分别为95.28%、84.80%、82.28%、78.19%,上述5种封装系列的采购单价以及报告期平均外协采购单价、采购单价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8-2-17

单位:万只、万元、元/万只、%

2020年1-6月
序号封装系列数量金额占比单价单价变动比例
1SMAF2,949.0087.5612.49296.91-13.33
2SOD16,312.50294.4442.01180.50-6.14
3ABF776.0080.0111.421,031.060.34
4SOT303.9533.564.791,104.1311.89
5TO17.3152.447.4830,294.63438.55
外协采购22,368.61700.82100.00313.31-1.87
2019年
序号封装系列数量金额占比单价单价变动比例
1SMAF4,316.70147.8815.82342.58-48.83
2SOD20,732.70398.7242.65192.31-5.21
3ABF1,490.00153.1016.381,027.52-8.14
4SOT518.2251.145.47986.8437.22
5TO32.7118.401.975,625.19-25.31
外协采购29,280.99934.86100.00319.27-42.74
2018年
序号封装系列数量金额占比单价单价变动比例
1SMAF6,578.70440.4531.00669.51-10.71
2SOD9,518.10193.1013.59202.88-10.80
3ABF1,869.00209.0514.711,118.51-20.80
4SOT4,420.44317.9122.38719.18-29.88
5TO58.6944.203.117,531.10-24.76
外协采购25,478.011,420.71100.00557.62-35.45
2017年
序号封装系列数量金额占比单价单价变动比例
1SMAF9,801.00734.9364.64749.85-
2SOD966.0021.971.93227.43-
3ABF620.0087.567.701,412.26-
4SOT835.0085.647.531,025.63-
5TO153.07153.2213.4810,009.80-
外协采购13,161.041,136.99100.00863.91-

注:占比为主要封装系列产品外协采购金额占外协采购总额的比重。报告期内,公司外协采购平均单价持续下降,主要系不同封装系列的单价存在较大

8-2-18

差异,不同单价的封装系列产品由于各年采购需求不同,导致采购数量变化较大,相应影响外协采购单价。公司2018年外协采购单价为557.62元/万只,较上年下降35.45%,主要原因为2017年采购价格较高的SMAF系列采购数量较多,2018年SMAF系列采购数量较2017年下降32.88%,2018年采购价格较低的SOD系列采购数量较2017年增长885.31%,拉低了2018年的外协采购单价。

公司2019年外协采购单价为319.27元/万只,较上年下降42.74%,主要原因为2019年采购价格较高SMAF系列采购数量以及单价较上年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2019年SMAF系列采购数量较2018年下降34.38%,2019年SMAF系列采购单价较2018年下降48.83%。

公司2020年1-6月外协采购单价为313.31元/万只,较上年小幅下降1.87%。

3、发行人外协加工定价的公允性

外协厂商在产品市场价格和行业惯例的基础上考虑加工工艺的难易程度、加工数量、加工成本以及合理的利润水平后向发行人报价。公司综合考虑外协厂商产品质量、报价、响应速度等因素按照市场化的原则确定外协厂商。

公司主要外协厂商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外协加工及外协采购单价随着不同封装型号、不同封装规格的单价变动而变动,外协加工及外协采购定价公允。

三、申报会计师说明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外协供应商、外协定价公允性、外协成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核查方法、核查范围、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得出的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外协供应商、外协定价公允性、外协成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实施了以下具体核查程序并取得了相应核查证据:

1、查阅发行人与外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着重查阅内控制度中与质量控制相关条款;

2、对发行人管理层、采购部经理进行访谈,了解外协加工及外协采购业务的主要流程,了解外协加工的产品与自产产品性能是否存在差异;

8-2-19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外协加工、外协采购及自产入库明细表,并对比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外协加工及外协采购定价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4、获取发行人与主要外协加工厂商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主要外协采购厂商签订的《购销合同》,了解双方协议中关于工艺要求、质量目标和接受标准的规定,以及出现质量问题的控制措施和分摊机制;

5、抽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外协厂商的送货清单、委托加工入库单/外购入库单、月度对账单、发票等单据,关注外协成本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6、对报告期内累计交易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外协厂商进行函证,确认报告期各期外协加工、外协采购的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外协交易金额751.351,079.411,620.741,392.25
发函比例91.2097.2189.0784.19
回函比例91.2097.2189.0784.19

7、对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厂商进行走访/视频访谈,访谈相关业务人员及负责人,向外协厂商了解确认定价策略、是否存在质量纠纷等重要内容,现场走访/视频访谈的外协厂商报告期内交易占外协各期交易金额的84.19%、89.07%、97.21%和91.20%;

8、获取主要外协厂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无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的声明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协厂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外协加工和外协采购定价公允;

2、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外协成本真实,金额准确、完整。

8-2-20

问题8.关于劳务派遣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通过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分别为867人、650人、107人,报告期内存在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的情形,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劳务派遣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为9.67%。

请发行人说明:(1)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特征,用工比例是否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2)报告期各期提供劳务派遣的公司名称、劳务派遣人数、劳务派遣薪酬总额、人均薪酬及其与市场平均薪酬水平的差异情况、差异原因;(3)前述劳务派遣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劳务派遣用工薪酬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发行人与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请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事项(1)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

(2)、(3)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二)报告期各期提供劳务派遣的公司名称、劳务派遣人数、劳务派遣薪酬总额、人均薪酬及其与市场平均薪酬水平的差异情况、差异原因

1、报告期各期提供劳务派遣的公司名称、劳务派遣人数、劳务派遣薪酬总额情况如下:

公司报告期内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解决部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用工的情况,并与具备劳务派遣资质的佛山市维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其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保。

(1)劳务派遣公司佛山市维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6-07-05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甄锐滨
主营业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信息咨询、培训咨询服务;劳务外包;劳动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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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股权结构甄锐滨出资比例为99%,区文哲出资比例为1%
经营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B座6楼1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4URCR38B

(2)报告期各期平均劳务派遣人数、薪酬总额情况

期间佛山市维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派遣月平均人数(人)薪酬总额(万元)
2020年1-6月88188.23
2019年5413,573.66
2018年7474,300.09
2017年9204,747.27

2、劳务派遣人均薪酬及其与市场平均薪酬水平的差异情况、差异原因及用工薪酬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人均薪酬较同类当地劳务市场平均工资水平的比较情况具体见下表:

单位:元

工种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生产工人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月3,477.325,345.614,861.484,340.59
同类当地劳务市场的工资水平/月3,131.003,131.003,770.003,150.00
质检工人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月4,415.385,018.724,398.283,858.68
同类当地劳务市场的工资水平/月4,168.004,168.004,349.003,670.00
动力车间工人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月-7,289.776,229.405,234.60
同类当地劳务市场的工资水平/月-5,814.005,084.005,010.00
清洁工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月3,875.273,768.383,586.403,295.02
同类当地劳务市场的工资水平/月2,894.002,894.002,867.002,270.00
厨工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月4,213.214,510.793,787.813,500.32
同类当地劳务市场的工资水平/月2,856.002,856.003,141.002,900.00
仓储工人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月-5,417.394,293.724,142.83
同类当地劳务市场的工资水平/月-3,276.003,449.002,830.00

8-2-22

注:①报告期各期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平均薪酬按照各对应工种所有人员当月工资总额除以各月人数计算;

②2017-2019年同类当地劳务市场的工资水平数据来源于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0年1-6月数据未公布,参考2019年工资标准。

经比较,报告期内公司的相关工种的劳务派遣平均薪酬在佛山较当地其他中小企业具有一定优势。

3、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人均薪酬与公司同类工种及同岗位正式员工平均薪酬的比较情况

(1)同类工种劳务派遣与正式员工的人均薪酬比较

单位:元

工种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生产工人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月3,477.325,345.614,861.484,340.59
同类工种正式员工平均薪酬/月5,754.655,685.085,761.305,412.61
质检工人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月4,415.385,018.724,398.283,858.68
同类工种正式员工平均薪酬/月5,011.975,035.964,639.024,296.92
动力车间工人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月-7,289.776,229.405,234.60
同类工种正式员工平均薪酬/月7,298.377,118.096,843.956,040.87
清洁工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月3,875.273,768.383,586.403,295.02
同类工种正式员工平均薪酬/月4,088.374,266.634,151.374,029.84
厨工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月4,213.214,510.793,787.813,500.32
同类工种正式员工平均薪酬/月4,992.154,628.954,601.294,514.77
仓储工人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月-5,417.394,293.724,142.83
同类工种正式员工平均薪酬/月5,004.005,285.565,039.634,762.09

注:报告期各期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平均薪酬均按照各对应工种所有人员当月工资总额除以各月人数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同类工种的劳务派遣员工及正式员工薪酬标准一致,同工同酬,但因具体岗位承担的具体工作差异较大,因此平均薪酬存在一定差异,部分工种平均薪酬较公司同类工种正式员工低,具体原因如下:

①生产工人、质检工人、动力车间工人及仓储工人的薪酬以计件工资为主,劳务派遣相同工种的人员一般加入公司时间较短,业务熟练程度不及正式员工,所从事的具体

8-2-23

工作多为辅助性工作或基础性工作,与承担核心生产工序的正式员工相比,劳务派遣人员的各方面工作完成情况不及正式员工,因此人均薪酬低于正式员工。

②劳务派遣清洁工人及厨工平均薪酬较同工种正式员工低,主要是因为劳务派遣用工中部分清洁工人及厨工为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保、公积金,与此相关的社保费用支出减少。

③各期劳务派遣人员中含有少量短期实习生,该部分人员不满足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条件,所以人均薪酬低于正式员工。

(2)同岗位承担相同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的薪酬比较

2019年11月,公司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了规范,将较多劳务派遣人员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

报告期内,若以转回前后的同岗位承担相同工作的人员的人均薪酬作为测算基础,模拟测算全部使用正式员工替代劳务派遣用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元

同岗位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生产工人劳务派遣平均人数77470659823
劳务派遣员工平均薪酬/月3,477.325,345.614,861.484,340.59
模拟转回为正式员工人均薪酬/月3,467.105,329.894,847.184,327.82
质检工人劳务派遣平均人数7476273
劳务派遣员工平均薪酬/月4,415.385,018.724,398.283,858.68
模拟转回为正式员工人均薪酬/月4,227.124,804.744,210.753,694.16
动力车间工人劳务派遣平均人数-455
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月-7,289.776,229.405,234.60
模拟转回为正式员工人均薪酬/月-6,544.685,592.694,699.56
清洁工劳务派遣平均人数2444
劳务派遣员工平均薪酬/月3,875.273,768.383,586.403,295.02
模拟转回为正式员工人均薪酬/月4,077.083,964.623,773.163,466.62
厨工劳务派遣平均人数2786
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月4,213.214,510.793,787.813,500.32

8-2-24

同岗位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模拟转回为正式员工人均薪酬/月4,364.284,672.533,923.633,625.83
仓储工人劳务派遣平均人数-999
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月-5,417.394,293.724,142.83
模拟转回为正式员工人均薪酬/月-4,865.103,855.983,720.48

注:①本表劳务派遣员工月平均薪酬为同岗位当月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除以当月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②模拟转回为正式员工的月平均薪酬为按劳务派遣人员转为劳动合同制正式员工前后的月平均工资变动情况作为测算依据,经模拟测算的各期各岗位的员工月平均薪酬。

经模拟测算,各期同岗位承担相同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薪酬的差异总额及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差异总计-1.64-28.55-31.85-32.85
利润总额2,497.513,507.091,147.222,099.27
差异占利润总额比例-0.07-0.81-2.78-1.56

若公司报告期内全部使用正式员工替代劳务派遣用工,每月薪酬因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不同存在一定波动,劳务派遣员工薪酬与正式员工薪酬接近,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较大影响。

综上,公司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及工作岗位性质等,提供与其同岗位承担相同工作的正式员工相接近的用工薪酬,且在同类当地劳务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具有公允性。

(三)前述劳务派遣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发行人与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及关联方与佛山市维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比较同类当地劳务市场平均工资,同类、同岗位正式员工薪酬以及劳务派遣员工薪酬情况,公司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公允,不存在劳务派遣公司为公司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询问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访谈了发行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查阅

8-2-25

了发行人与工薪、人事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其执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2、查阅发行人各类工种薪酬标准,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各月员工工资表、劳务派遣工资费用对账单及发票、支付劳务派遣费用的相关银行回单、相关会计凭证,复核劳务派遣工资计算过程;

3、查阅佛山市政府网站公布的各年度《佛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4、核查发行人的工商底档资料、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阅劳务派遣公司工商资料、穿透出资人信息;获取劳务派遣公司为派遣人员购买社保相关资料;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实地走访。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内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解决部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用工的情况,并与具备劳务派遣资质的佛山市维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通过其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保;

2、发行人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及工作岗位性质等,提供与其同工种同岗位承担相同工作的正式员工相接近的薪酬,与公司正式员工薪酬标准一致,均高于同类当地劳务市场的平均工资水平,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具有公允性;佛山市维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8-2-26

五、关于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问题11.关于收入构成及毛利率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主营产品包括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等半导体产品,同时对外承接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招股说明书按主要产品(分立器件、集成电路和LED产品)和生产模式(自有品牌、OEM)披露了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但未明确披露半导体测试业务收入及收入确认政策。发行人报告期集成电路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长电科技、华天科技、通富微电等公司。请发行人披露:(1)报告期内关于对外承接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

(2)报告期各期自产半导体产品、对外承接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的收入金额、主要构成内容及金额及变动原因;(3)报告期各期自产半导体产品、对外承接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前五名客户、销售内容、数量、金额、毛利率及变动原因;(4)报告期各期自产半导体产品的主要产品类型、销售数量、金额、毛利率及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业务毛利率差异情况、原因及合理性分析;(5)报告期各期对外承接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的主要产品或服务类型、销售数量、金额、毛利率及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业务毛利率差异情况、原因及合理性分析;(6)结合前述(1)-(5)的情况,同步修订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章节相关内容。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披露

(一)报告期内关于对外承接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在从事自有品牌封测产品生产、销售的同时,也为Fabless和IDM等提供半导体封测服务,以此获得封测服务收入。封测服务模式下,由客户提供芯片,其他原材料由公司提供。按照客户要求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后,双方按月对交付货物情况进行对账,公司以核对一致的对账单据及结算单据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公司对外承接半导体封测服务的收入确认政策与自有品牌产品的收入确认政策一致。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五)收入”之“2020年1月1日之后适用:”之“2、具体方法”对报告期内关于对外承接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8-2-27

“公司销售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产品销售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封装测试,主营产品包括自有品牌产品和封测服务产品,公司销售主要分为两种方式:境内销售、境外销售,这两种方式下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分别为:

境内销售:对于上线结算的客户,双方每月按客户线上系统领用量情况进行对账,公司以核对一致的对账单据及结算单据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对于其他自有品牌客户及封测服务客户,在公司将货物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按照客户要求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后,双方按月对交付货物情况进行对账,公司以核对一致的对账单据及结算单据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

境外销售:对于自有品牌客户及封测服务客户的境外销售,均为将货物运送至报关地点,完成海关报关手续并交货运后,公司以出口报关单据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

(二)报告期各期自产半导体产品、对外承接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的收入金额、主要构成内容及金额及变动原因

1、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分析”对报告期各期自产半导体产品的收入金额、主要构成内容及金额及变动原因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2、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分析

(1)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产品收入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分立器件10,037.3991.2526,029.7789.9025,778.6382.1227,029.3674.45
三极管5,179.2947.0813,319.9046.0014,166.8645.1313,370.6536.83
二极管1,624.9514.773,938.0013.603,875.3712.354,008.2611.04
场效应管2,369.9321.546,411.7422.145,565.1317.737,750.0721.35
其他863.217.852,360.138.152,171.276.921,900.385.23
集成电路962.578.752,793.619.651,735.115.531,886.565.20
电源管理911.278.282,641.509.121,728.085.501,882.075.18
其他51.290.47152.110.537.020.024.490.01
LED--130.310.453,877.7012.357,390.9820.36

8-2-2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10,999.96100.0028,953.69100.0031,391.43100.0036,306.9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分立器件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27,029.36万元、25,778.63万元、26,029.77万元和10,037.39万元,占自有品牌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45%、82.12%、89.90%和91.25%,为公司自有品牌产品主要的收入来源。

(2)公司自有品牌分立器件产品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分立器件产品结构、销量、单价如下:

单位:万元、万只、元/万只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销量单价金额销量单价
三极管5,179.29137,404.96376.9413,319.90348,608.16382.09
二极管1,624.9547,906.91339.193,938.00109,979.00358.07
场效应管2,369.9319,838.381,194.626,411.7450,465.441,270.52
其他863.217,614.471,133.652,360.1318,934.201,246.49
合计10,037.39212,764.73471.7626,029.77527,986.80493.00

(续)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销量单价金额销量单价
三极管14,166.86335,160.90422.6913,370.65285,527.00468.28
二极管3,875.3793,366.50415.074,008.2684,466.53474.54
场效应管5,565.1332,104.421,733.457,750.0761,996.941,250.07
其他2,171.2718,403.121,179.841,900.3815,195.381,250.63
合计25,778.63479,034.94538.1427,029.36447,185.84604.43

收入的波动受销售量和单位售价两个因素共同影响,2017年至2019年,公司自有品牌分立器件销量整体呈现逐步上升趋势,主要得益于家用电器、电源、信息通信等领域市场需求变化,加快了元器件更新迭代的速度,特别是对产品体积超薄小型化、低热阻、高可靠性方面的需求尤为明显。随着技术工艺水平改进、生产效率的提高、产能的增加,制造成本也在下降,产品售价受到市场调节因素的影响而有所下降。2017年至2019年,公司自有品牌分立器件产品变动按上述因素分析如下:

8-2-29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与2018年相比2018年与2017年相比
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收入变动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收入变动
三极管568.40-1,415.36-846.962,324.26-1,528.05796.21
二极管689.54-626.9162.63422.34-555.24-132.90
场效应管3,182.78-2,336.17846.61-3,736.781,551.84-2,184.94
其他62.66126.20188.86401.17-130.27270.90
合计4,503.38-4,252.23251.14-589.02-661.72-1,250.74

注: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上年销售量)*上年平均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当年平均销售价格-上年平均销售价格)

1)自有品牌三极管产品收入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三极管产品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变动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万只、元/万只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收入5,179.2913,319.9014,166.8613,370.65
销售量137,404.96348,608.16335,160.90285,527.00
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568.402,324.26-
平均销售价格376.94382.09422.69468.28
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1,415.36-1,528.05-
收入变动--846.96796.21-

注: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上年销售量)*上年平均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当年平均销售价格-上年平均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三极管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3,370.65万元、14,166.86万元、13,319.90万元和5,179.29万元,占自有品牌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83%、45.13%、46.00%和47.08%,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三极管产品的销售收入先升后降,2018年较2017年增长5.95%,主要系下游消费类电子市场需求增长带动公司自有品牌三极管产品销量的增长所致;2019年较2018年收入下降5.98%,主要原因为三极管产品市场终端价格下滑,为保持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相应市场份额,公司在产品成本优化的基础上进行了降价调整。

2)自有品牌二极管产品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二极管产品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变动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如

8-2-30

下:

单位:万元、万只、元/万只

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收入1,624.953,938.003,875.374,008.26
销售量47,906.91109,979.0093,366.5084,466.53
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689.54422.34-
平均销售价格339.19358.07415.07474.54
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626.91-555.24-
收入变动-62.63-132.90-

注: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上年销售量)*上年平均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当年平均销售价格-上年平均销售价格)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二极管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008.26万元、3,875.37万元、3,938.00万元和1,624.95万元,占自有品牌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04%、

12.35%、13.60%和14.77%。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二极管产品的销售收入存在一定的波动,2018年较2017年下降3.32%,主要系2018年自有品牌二极管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下降所致。

3)自有品牌场效应管产品收入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场效应管产品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变动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万只、元/万只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收入2,369.936,411.745,565.137,750.07
销售量19,838.3850,465.4432,104.4261,996.94
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3,182.78-3,736.78-
平均销售价格1,194.621,270.521,733.451,250.07
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2,336.171,551.84-
收入变动-846.61-2,184.94-

注: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上年销售量)*上年平均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当年平均销售价格-上年平均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场效应管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750.07万元、5,565.13万元、6,411.74万元和2,369.93万元,占自有品牌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35%、17.73%、22.14%和21.54%。2017年至2019年,公司自有品牌场效应管产品的销售收入先降后升,主要系上游原材料价格传导以及下游应用市场需求波动导致场效应

8-2-31

管产品销量波动所致。公司自有品牌场效应管产品销售收入2018年较2017年下降28.19%,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在2017年底至2018年上半年,由于受到存储、指纹、摄像头等芯片产品的产能挤压,导致各大芯片供应商的场效应管芯片产能短缺,场效应管芯片价格上涨,公司2018年也相应调高了场效应管产品的销售单价,导致产品销量整体出现下滑;另一方面,公司不断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部分低附加值产品的销量占比下降。

(3)自有品牌集成电路产品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集成电路产品收入、销量、单价如下:

单位:万元、万只、元/万只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销量单价金额销量单价
电源管理911.279,873.45922.952,641.5030,056.55878.84
其他51.2924.9720,543.31152.112,204.20690.09
合计962.579,898.42972.442,793.6132,260.75865.95

(续)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销量单价金额销量单价
电源管理1,728.0818,238.86947.471,882.0720,746.57907.17
其他7.0262.731,119.824.4930.001,495.16
合计1,735.1118,301.59948.061,886.5620,776.57908.02

收入的波动受销售量和单位售价两个因素共同影响。集成电路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来源于LED照明、可穿戴设备、物联网、智能家电、电源以及信息通信等细分市场,电源管理产品需求向高集成度、低功耗的方向发展,国产替代进程进一步提速,推动市场需求呈现明显上升的趋势。2017年至2019年,公司集成电路产品变动按上述因素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与2018年相比2018年与2017年相比
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收入变动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收入变动
电源管理1,119.69-206.27913.42-227.4973.50-153.99
其他239.81-94.72145.094.89-2.352.54
合计1,359.50-300.991,058.51-222.6071.15-151.45

注: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上年销售量)*上年平均销售价格

8-2-32

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当年平均销售价格-上年平均销售价格)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集成电路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886.56万元、1,735.11万元、2,793.61万元和962.57万元,其占自有品牌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0%、

5.53%、9.65%和8.75%,占比较低。

2019年,公司自有品牌集成电路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比上一年增加1,058.51万元,同比增长61.01%,主要原因为自有品牌电源管理产品订单较上年增加较多,导致自有品牌电源管理产品收入较上年增加913.42万元。

(4)自有品牌LED产品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LED产品销量、单价如下:

单位:万元、万只、元/万只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销量单价金额销量单价
LED---130.3113,973.7293.25

(续)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销量单价金额销量单价
LED3,877.70120,484.77321.847,390.98154,688.80477.80

收入的波动受销售量和单位售价两个因素共同影响,公司2017年以来自有品牌LED产品出现批量的质量问题,导致退货、换货、销售折让较多,销售单价大幅下滑,出现亏损,公司逐步停止了LED研发投入和产能投入,LED产品产量下降。2017年至2019年,公司自有品牌LED产品变动按上述因素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与2018年相比2018年与2017年相比
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收入变动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收入变动
LED-3,427.96-319.42-3,747.39-1,634.26-1,879.03-3,513.28

注: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上年销售量)*上年平均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当年平均销售价格-上年平均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LED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7,390.98万元、3,877.70万元、

130.31万元和0万元,其占自有品牌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36%、12.35%、0.45%和0%。

2018年,公司自有品牌LED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比上一年减少3,513.28万元,同比下降47.53%,2019年,公司自有品牌LED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比上一年减少

8-2-33

3,747.39万元,同比下降96.64%,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18年下半年对LED产品逐步减产、停产所致。”

2、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3、公司封测服务产品分析”对报告期各期对外承接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的收入金额、主要构成内容及金额及变动原因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3、公司封测服务产品分析

(1)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封测服务产品收入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分立器件2,533.7819.284,848.6024.645,542.0933.365,192.4533.65
三极管52.710.4067.950.35177.951.07300.001.94
二极管876.246.671,788.839.092,459.7214.812,649.2317.17
场效应管1,247.259.492,007.2310.201,606.289.671,009.926.54
其他357.592.72984.595.001,298.147.811,233.307.99
集成电路10,605.9180.7214,832.4175.3611,066.7866.6210,226.9466.27
电源管理10,175.5677.4413,999.7171.1310,481.7163.109,808.1163.56
其他430.353.28832.704.23585.073.52418.842.71
LED----3.590.0212.800.08
合计13,139.69100.0019,681.01100.0016,612.45100.0015,432.19100.00

(2)公司分立器件封测服务产品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立器件封测服务产品收入结构、销量、单价如下:

单位:万元、万只、元/万只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销量单价金额销量单价
三极管52.71936.14563.0267.951,404.77483.68
二极管876.2423,370.67374.931,788.8357,253.56312.44
场效应管1,247.2512,355.171,009.502,007.2317,721.931,132.62
其他357.597,503.87476.54984.5920,853.86472.14
合计2,533.7844,165.85573.704,848.6097,234.11498.65

8-2-34

(续)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销量单价金额销量单价
三极管177.952,908.50611.84300.005,966.60502.81
二极管2,459.7262,306.06394.782,649.2366,503.93398.36
场效应管1,606.2817,705.83907.201,009.9211,936.70846.06
其他1,298.1430,053.52431.941,233.3028,031.42439.97
合计5,542.09112,973.91490.565,192.45112,438.65461.80

收入的波动受销售量和单位售价两个因素共同影响,2017年至2019年,公司分立器件封测服务产品收入变动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与2018年相比2018年与2017年相比
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收入变动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收入变动
三极管-92.00-18.00-110.01-153.7631.71-122.05
二极管-199.46-471.42-670.88-167.23-22.29-189.51
场效应管1.46399.49400.95488.11108.25596.35
其他-397.3783.83-313.5588.97-24.1264.84
合计-687.38-6.11-693.49256.0893.55349.63

注: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上年销售量)*上年平均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当年平均销售价格-上年平均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分立器件封测服务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5,192.45万元、5,542.09万元、4,848.60万元和2,533.78万元,占封测服务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65%、

33.36%、24.64%和19.28%。2017年至2019年,公司分立器件封测服务产品收入占比逐年下降。

1)三极管封测服务产品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三极管封测服务产品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变动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万只、元/万只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收入52.7167.95177.95300.00
销售量936.141,404.772,908.505,966.60
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92.00-153.76-

8-2-35

平均销售价格563.02483.68611.84502.81
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18.0031.71-
收入变动--110.01-122.05-

注: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上年销售量)*上年平均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当年平均销售价格-上年平均销售价格)报告期内,公司三极管封测服务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00.00万元、177.95万元、

67.95万元和52.71万元,占封测服务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4%、1.07%、0.35%和

0.40%,占比较低。

2)二极管封测服务产品收入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二极管封测服务产品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变动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万只、元/万只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收入876.241,788.832,459.722,649.23
销售量23,370.6757,253.5662,306.0666,503.93
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199.46-167.23-
平均销售价格374.93312.44394.78398.36
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471.42-22.29-
收入变动--670.88-189.51-

注: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上年销售量)*上年平均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当年平均销售价格-上年平均销售价格)报告期内,公司二极管封测服务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649.23万元、2,459.72万元、1,788.83万元和876.24万元,占封测服务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17%、

14.81%、9.09%和6.67%。报告期内,公司二极管封测服务产品的销售收入整体呈现下降的趋势,2018年较2017年下降7.15%,主要系2018年二极管封测服务产品销量下降所致;2019年较2018年下降27.27%,主要系2019年二极管封测服务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下降所致。3)场效应管封测服务产品收入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场效应管封测服务产品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变动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如下:

8-2-36

单位:万元、万只、元/万只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收入1,247.252,007.231,606.281,009.92
销售量12,355.1717,721.9317,705.8311,936.70
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1.46488.11-
平均销售价格1,009.501,132.62907.20846.06
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399.49108.25-
收入变动-400.95596.35-

注: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上年销售量)*上年平均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当年平均销售价格-上年平均销售价格)报告期内,公司场效应管封测服务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009.92万元、1,606.28万元、2,007.23万元和1,247.25万元,占封测服务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4%、9.67%、10.20%和9.49%,报告期内,公司场效应管封测服务产品的销售收入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公司场效应管封测服务产品销售收入2018年、2019年较上年分别增长59.05%、24.96%,主要原因为场效应管封测服务产品销量、价格上涨所致。

(3)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产品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产品收入结构、销量、单价如下:

单位:万元、万只、元/万只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销量单价金额销量单价
电源管理10,175.56206,830.11491.9813,999.71275,580.78508.01
其他430.359,714.92442.98832.7019,150.58434.82
合计10,605.91216,545.03489.7814,832.41294,731.36503.25

(续)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销量单价金额销量单价
电源管理10,481.71181,741.55576.749,808.11156,047.47628.53
其他585.0713,394.28436.80418.849,325.17449.15
合计11,066.78195,135.84567.1310,226.94165,372.64618.42

报告期内,公司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0,226.94万元、11,066.78万元、14,832.41万元和10,605.91万元,其占封测服务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27%、66.62%、75.36%和80.72%,随着公司对集成电路产品的重视,对其研发投入增加,近两年公司集成电路产品销售收入保持增长趋势。

8-2-37

集成电路产品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来源于LED照明、可穿戴设备、物联网、智能家电、电源以及信息通信等细分市场;电源管理产品需求向高集成度、低功耗的方向发展,国产替代进程进一步提速,推动市场需求呈现上升的趋势。2017年至2019年,公司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产品变动的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与2018年相比2018年与2017年相比
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收入变动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收入变动
电源管理5,412.06-1,894.063,518.001,614.96-941.36673.60
其他251.44-3.80247.63182.76-16.53166.23
合计5,663.49-1,897.863,765.631,797.72-957.89839.83

注:销售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上年销售量)*上年平均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贡献=当年销售量*(当年平均销售价格-上年平均销售价格)

2018年,公司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比上一年增加839.83万元,同比增长8.21%,主要原因为电源管理封测服务封测服务产品订单较上年增加,导致电源管理封测服务产品收入较上年增加673.60万元。

2019年,公司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比上一年增加3,765.63万元,同比增长34.03%,主要原因为电源管理封测服务产品订单较上年增加较多,导致电源管理封测服务产品收入较上年增加3,518.00万元。

(4)LED封测服务产品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LED封测服务产品销量、单价如下:

单位:万元、万只、元/万只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销量单价金额销量单价
LED------

(续)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销量单价金额销量单价
LED3.5962.83570.7412.80125.931,016.06

报告期内,公司LED封测服务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2.8万元、3.59万元、0万元和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18年下半年对LED产品逐步减产、停产所致。”

8-2-38

(三)报告期各期自产半导体产品、对外承接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前五名客户、销售内容、数量、金额、毛利率及变动原因

1、报告期各期自产半导体产品业务前五名客户、销售内容、数量、金额、毛利率及变动原因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一)主要产品产销情况”之“5、自有品牌产品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对报告期各期自产半导体产品前五名客户、销售内容、数量、金额、毛利率及变动原因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5、自有品牌产品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只、万元、%

2020年1-6月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数量金额占比毛利率
1美的集团三极管、二极管30,105.52853.677.765.52
2视源股份三极管、二极管、三端稳压管、场效应管20,075.54660.196.0015.91
3格力电器三极管9,416.45386.853.523.94
4三星电子二极管、三极管、场效应管12,621.60372.553.3928.77
5美晟宇集成电路、场效应管、三极管、二极管4,602.52356.543.247.40
合计76,821.632,629.8023.91
2019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数量金额占比毛利率
1视源股份三极管、二极管、三端稳压管、场效应管62,075.651,898.466.5613.89
2美的集团三极管、二极管、三端稳压管51,836.741,812.866.265.96
3格力电器三极管34,191.711,375.144.754.86
4美晟宇集成电路、场效应管、三极管、二极管15,243.571,151.493.989.97
5三星电子二极管、三极管、场效应管32,364.60898.183.1019.46
合计195,712.267,136.1324.65

8-2-39

2018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数量金额占比毛利率
1视源股份三极管、二极管、三端稳压管、场效应管48,131.201,538.824.9015.26
2美晟宇集成电路、场效应管、三极管、二极管17,812.301,319.794.2024.22
3光祥科技LED、场效应管、二极管、三极管28,871.701,221.813.89-4.20
4深圳市雷凌显示技术有限公司LED、场效应管27,552.101,151.313.670.91
5赛尔康二极管、整流桥堆、三极管12,731.701,063.853.396.41
合计135,099.006,295.5820.06
2017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数量金额占比毛利率
1光祥科技LED、场效应管、三极管、二极管102,035.954,773.1213.157.18
2美晟宇场效应管、集成电路、三极管、二极管34,901.732,473.826.8125.31
3格力电器三极管32,567.691,515.954.18-8.02
4深圳市雷凌显示技术有限公司LED、二极管23,703.901,384.703.8125.57
5赛尔康二极管、整流桥堆、三极管10,762.201,180.853.2517.06
合计203,971.4711,328.4331.20

注:①占比为自有品牌产品前五大客户占自有品牌产品收入的比重;

②三端稳压管属于分立器件-其他产品。

报告期各期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列示如下:

客户名称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美的集团2017年为第18名,2018年为第7名,2019年为第2名,2020年1-6月为第1名公司与美的集团合作时间10年以上,报告期加大了与其空调、洗衣机等事业部的合作,逐步增加了订单量
视源股份2017年为第6名,2018年和2019年为第1名,2020年1-6月为第2名2018年、2019年公司与视源股份拓宽了合作品种,订单量有较大幅度增加,2020年1-6月受疫情影响,订单量下降,交易额有一定幅度下降
格力集团2017年为第3名,2018年为第6名,2019年和2020年1-6月为第3名2018年受工艺变更认证影响,订单减少,2019完成工艺变更认证,订单增加
三星电子2017年为第8名,2018年为第13名,2019年为5名,2020年1-6月为第4名2018年受工艺变更认证影响,订单减少;2019年完成工艺变更认证,订单增加
美晟宇2017年和2018年为第2名,2019年为第4名,2020年1-6月为第5名客户应用市场价格竞争激烈,导致订单减少

8-2-40

光祥科技2017年为第1名,2018年为第3名,2019年为第7名,2020年1-6月为第23名因公司报告期内逐步减产、停产LED产品,导致对其的销售大幅下降
深圳市雷凌显示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和2018年为第4名,2019年为第28名,2020年1-6月为第107名因公司报告期内逐步减产、停产LED产品,导致对其的销售大幅下降
赛尔康2017年和2018年为第5名,2019年为第9名,2020年1-6月为第15名因客户充电器业务下降,导致订单量减少

2、报告期各期对外承接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前五名客户、销售内容、数量、金额、毛利率及变动原因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一)主要产品产销情况”之“6、封测服务产品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对报告期各期封测服务产品前五名客户、销售内容、数量、金额、毛利率及变动原因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6、封测服务产品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封测服务产品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只、万元、%

2020年1-6月
序号客户名称封测服务产品数量金额占比毛利率
1拓尔微集成电路129,453.495,740.2643.6931.78
2晶丰明源集成电路29,360.801,683.7212.8119.18
3华润微场效应管、集成电路6,957.36842.796.4120.27
4亚成微集成电路、场效应管11,763.23772.745.8819.84
5上海新进二极管、三端稳压管、三极管6,380.36624.064.7520.74
合计183,915.239,663.5773.54
2019年
序号客户名称封测服务产品数量金额占比毛利率
1拓尔微集成电路112,829.254,888.4224.8435.03
2晶丰明源集成电路71,651.203,922.1519.9321.41
3华润微场效应管、集成电路18,895.482,057.1810.4514.85
4上海新进三端稳压管、二极管、三极管17,820.491,242.626.3121.24
5亚成微集成电路、场效应管17,853.501,240.726.3020.43
合计239,049.9113,351.0967.84

8-2-41

2018年
序号客户名称封测服务产品数量金额占比毛利率
1晶丰明源集成电路46,703.822,646.9815.9326.73
2上海新进三端稳压管、二极管、三极管30,236.481,996.4412.0226.6
3拓尔微集成电路39,140.531,760.4810.6032.11
4深爱半导体集成电路、场效应管、三极管22,373.811,469.528.8538.99
5亚成微集成电路、场效应管12,929.29984.065.9228.35
合计151,383.938,857.4853.32
2017年
序号客户名称封测服务产品数量金额占比毛利率
1晶丰明源集成电路42,196.982,591.9916.8023.25
2深爱半导体集成电路、场效应管、三极管31,215.722,001.2812.9740.25
3上海新进三端稳压管、二极管、三极管29,022.601,985.0712.8620.12
4杭州尚途半导体有限公司集成电路28,170.451,364.108.8445.32
5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集成电路9,120.40854.15.530.73
合计139,726.158,796.5457.00

注:①占比为封测服务产品前五大客户占封测服务产品收入的比重;

②三端稳压管属于分立器件-其他产品。

报告期各期公司封测服务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列示如下:

序号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拓尔微2017年为第19名,2018年为第3名,2019年和2020年1-6月为第1名报告期内拓尔微自身业务增长较快,增加了订单量
晶丰明源2017年和2018年为第1名,2019年和2020年1-6月为第2名
深爱半导体2017年为第2名,2018年为第4名,2019年为第6名,2020年1-6月为第7名受客户产品结构调整的影响,订单相应减少
上海新进2017年为第3名,2018年为第2名,2019年为4名,2020年1-6月为第5名客户优先选择自有封装厂进行合作,2019年开始减少对公司的订单
亚成微2017年为第9名,2018年为第5名,2019年为5名,2020年1-6月为第4名客户LED 照明驱动业务增长,加大了对公司的订单量
华润微2017年为第28名,2018年为第6名,2019年为和2020年1-6月为第3名公司不断加深和华润微的合作,2018年新增华润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的业务,2018年、2019年订单量大幅增加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为第5名,2018年为第12名,2019年为第15名,2020年1-6月为第20名该客户自身逐步具备了相应产品的生产能力,减少对公司的订单

8-2-42

杭州尚途半导体有限公司2017年为第4名,2018年为第29名,2019年和2020年1-6月无交易额该客户于2019年注销

(四)报告期各期自产半导体产品的主要产品类型、销售数量、金额、毛利率及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业务毛利率差异情况、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一)主要产品产销情况”之“2、自有品牌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对报告期各期自产半导体产品的主要产品类型、销售数量、金额、毛利率及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业务毛利率差异情况、原因及合理性分析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2、自有品牌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

(1)自有品牌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主要产品为分立器件产品中的三极管、二极管、场效应管,三类产品占自有品牌产品收入的合计比例分别为69.21%、75.20%、81.75%和83.40%,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及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只、万元、%

产品2020年1-6月2019年
销售数量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数量销售收入毛利率
三极管137,404.965,179.296.55348,608.1613,319.906.82
二极管47,906.911,624.9520.82109,979.003,938.0023.70
场效应管19,838.382,369.9318.5450,465.446,411.7425.86

(续)

产品2018年2017年
销售数量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数量销售收入毛利率
三极管335,160.9014,166.869.97285,527.0013,370.656.26
二极管93,366.503,875.3723.7784,466.534,008.2620.71
场效应管32,104.425,565.1320.8961,996.947,750.0717.36

(2)自有品牌主要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均未披露三极管、二极管、场效应管的毛利率,故公司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披露了分立器件或半导体器件相关产品毛利率的公司进行产品毛利率对比。

8-2-43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主要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产品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华微电子分立器件未披露20.6023.2321.61
苏州固锝分立器件21.0720.7018.9317.33
士兰微分立器件21.4421.8526.8427.82
扬杰科技半导体器件33.3830.3031.7934.32
蓝箭电子分立器件13.0715.5115.6313.14
其中:三极管6.556.829.976.26
二极管20.8223.7023.7720.71
场效应管18.5425.8620.8917.36

注:华润微、富满电子的主要产品为集成电路产品,故未选为自有品牌主要产品的同行业可比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未有三极管为主要产品的可比公司。苏州固锝、扬杰科技主要产品为二极管,与公司的二极管产品类似,报告期公司二极管的毛利率略高于苏州固锝,低于扬杰科技。华微电子、士兰微主要产品为MOSFET功率器件,与公司的场效应管产品类似,报告期公司场效应管的毛利率与华微电子的毛利率差异不大。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封测行业,产品种类繁多,不同种类产品的毛利率差异较大。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同种类产品的占比不同,直接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导致不同公司的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

(五)报告期各期对外承接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的主要产品或服务类型、销售数量、金额、毛利率及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业务毛利率差异情况、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一)主要产品产销情况”之“3、封装测试服务的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对报告期各期对外承接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的主要产品或服务类型、销售数量、金额、毛利率及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业务毛利率差异情况、原因及合理性分析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3、封装测试服务的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

(1)封装测试服务的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封装测试服务的主要产品为集成电路产品中的电源管理产品,占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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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测试服务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56%、63.10%、71.13%和77.44%,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只、万元、%

产品2020年1-6月2019年
销售数量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数量销售收入毛利率
电源管理206,830.1110,175.5628.59275,580.7813,999.7128.47

(续)

产品2018年2017年
销售数量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数量销售收入毛利率
电源管理181,741.5510,481.7133.00156,047.479,808.1134.77

(2)封装测试服务的主要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可比公司中,长电科技、华天科技、通富微电采用了封测服务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封测服务的主要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产品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长电科技芯片封测未披露11.0910.9711.33
华天科技集成电路22.1116.4116.7318.18
通富微电集成电路14.8212.7015.5614.06
蓝箭电子集成电路28.8529.2832.9135.03
其中:电源管理28.5928.4733.0034.77

注:长电科技2020年半年报未按产品类别披露毛利率信息

因为产品类型不同,不同公司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同一公司不同销售区域的毛利率也存在较大差异,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于产品的具体类型披露较少,故仅对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同区域的销售毛利率进行对比。报告期内公司封测服务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内销售、境外销售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项目区域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毛利率区域 占比毛利率区域 占比毛利率区域 占比毛利率区域 占比
长电科技境外销售未披露未披露6.1678.886.2579.626.6082.07
境内销售未披露未披露29.5021.1230.5120.3834.8817.93
合计14.55100.0011.09100.0011.20100.0011.67100.00

8-2-45

项目区域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毛利率区域 占比毛利率区域 占比毛利率区域 占比毛利率区域 占比
通富微电境外销售16.2480.1513.5381.2716.3786.4115.5382.47
境内销售9.0719.858.8618.7310.2013.596.8017.53
合计14.82100.0012.70100.0015.56100.0014.06100.00
华天科技境外销售18.4047.8813.0658.5612.3957.7013.2562.16
境内销售24.6852.1220.9541.4421.6842.3025.5337.84
合计21.67100.0016.33100.0016.32100.0017.90100.00
蓝箭电子境外销售--------
境内销售28.59100.0028.47100.0033.00100.0034.77100.00
合计28.59100.0028.47100.0033.00100.0034.77100.00

注:长电科技2020年半年报未分开披露境外和境内毛利率

长电科技、华天科技境外销售的毛利率显著低于境内销售的毛利率,通富微电境外销售的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销售的毛利率。不同公司境内、境外销售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与不同区域销售的产品不同有关。公司封测服务的电源管理产品均为境内销售。在上述可比公司中,长电科技2017年-2019年境内销售的芯片封测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4.88%、30.51%和29.50%;通富微电2017年-2020年1-6月境内集成电路的毛利率分别为6.80%、10.20%、8.86%和9.07%;华天科技2017年-2020年1-6月境内集成电路的毛利率分别为25.53%、21.68%、20.95%和24.68%;公司与长电科技和华天科技的境内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与长电科技的境内毛利率差异不大。”

(六)结合前述(1)-(5)的情况,同步修订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章节相关内容

公司已结合前述(1)-(5)的情况,同步修订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章节相关内容。

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发行人自有品牌产品和封测服务产品的业务模式,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封测服务合同,比较分析同行业公司收入确认的方法、时点和依据,判断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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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取发行人各报告期收入成本明细表,复核各类型产品收入、成本归集过程;对于毛利率存在较大波动的,分析其收入及成本构成,并核实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3、了解并分析自有品牌业务、封测服务业务前五名客户的主要销售内容、数量、金额、毛利率及变动原因;

4、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年报等公开资料,对比分析报告期各期自有品牌业务、封测服务业务的主要产品类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发行人披露的关于封测服务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2、发行人披露的报告期各期自有品牌业务、封测服务业务的收入金额、主要构成内容及金额准确,收入的变动主要受销售量和单位售价两个因素共同影响,变动原因合理;

3、发行人披露的报告期各期自有品牌业务、封测服务业务前五名客户、销售内容、数量、金额及毛利率准确,变动原因合理;

4、公司所处的半导体封测行业,产品种类繁多,不同种类产品的毛利率差异较大;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同种类产品的占比不同,毛利率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发行人披露的报告期各期自有品牌业务、封测服务业务的主要产品或服务类型、销售数量、金额及毛利率准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业务毛利率存在趋同或差异,原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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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2.关于产品价格变动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三极管、二级管、集成电路产品销量持续上升、价格持续下降,场效应管价格波动较大。

请发行人说明:(1)三极管、二极管、集成电路价格持续下降的影响因素持续性,必要时请补充揭示相关风险;(2)场效应管价格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3)三极管、二极管、集成电路价格持续下降趋势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变动趋势的比较情况及差异原因。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三极管、二极管、集成电路价格持续下降的影响因素持续性,必要时请补充揭示相关风险

1、三极管、二极管价格持续下降的影响因素持续性

公司三极管、二极管均属于分立器件产品,分立器件行业是充分竞争行业,成熟产品的供给增加造成平均售价不断下降是行业的一大特点,行业内公司一般通过提高生产效率、技术工艺水平,降低制造成本,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档次等手段,确保毛利率水平的稳定和回升。

(1)三极管价格持续下降的影响因素持续性

1)三极管产品单价、销售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三极管产品以自有品牌为主。公司三极管区分自有品牌和封测服务的平均单价、销售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万只、%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自有品牌平均单价376.94382.09422.69468.28
销售占比98.9999.4998.7697.81
封测服务平均单价563.02483.68611.84502.81
销售占比1.010.511.242.19
合计平均单价378.20382.50424.32468.99
销售占比100.00100.00100.00100.00

2)三极管销售价格持续下降的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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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三极管产品以自有品牌为主,自有品牌产品占三极管产品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7.81%、98.76%、99.49%和98.99%,三极管的平均单价持续下降,主要系三极管自有品牌产品平均单价下降所致。2020年上半年的平均单价比2017年下降了

19.51%。报告期内三极管自有品牌产品平均单价下降的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A、三极管市场竞争激烈。我国电子制造企业数量众多,竞争激烈,在市场需求没有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产品价格的竞争则是企业竞争的关键。同时,由于各生产厂家努力提高生产的自动化程度,提高劳动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使得产品的价格下降具有基础。一般情况下,市场持续低迷而毛利率空间很小时则供给将减少,市场价格则会慢慢回升。长期来看,由于市场消费升级,加上各厂家对技术革新不断投入,产品的更新换代加速,则将影响到电子元器件的价格。

B、三极管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直接影响其平均单价。三极管的产品规格型号众多,因为封装工艺不同、需要使用的材料、设备不同,产品封装体积、封装功率、制程复杂程度不同,产品的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不同产品各年销量占比的变化,将对产品的平均单价产生影响。2017年-2019年公司三极管销售均价持续下滑,与销售单价较低的产品销量占比增加有较大关系。

3)三极管自有品牌产品主要封装产品价格变动分析

单位:万只、元/万只、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销量销售单价销量销售单价单价变动金额
三极管SOT-23116,202.34267.61294,098.64267.52-20.38
三极管TO-9215,647.98661.5942,193.69647.55-4.20
三极管TO-220564.075,611.531,511.945,968.12202.21
三极管TO-1261,453.371,861.192,979.391,986.32-54.34
三极管SOT-892,604.601,087.236,138.771,181.1417.99
前五封装规格合计136,472.35367.49346,922.44369.51-34.71
三极管自有品牌产品合计137,404.96376.94348,608.16382.09-40.60

(续)

项目2018年2017年
销量销售单价单价变动金额销量销售单价
三极管SOT-23278,390.52287.904.21201,394.57283.69
三极管TO-9243,484.83651.7556.3767,992.65595.38
三极管TO-2202,068.305,765.91-405.171,826.606,1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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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极管TO-1263,640.032,040.66109.525,806.171,931.14
三极管SOT-896,023.241,163.16-9.906,166.801,173.05
前五封装规格合计333,606.92404.22-45.43283,186.78449.65
三极管自有品牌产品合计335,160.90422.69-45.59285,527.00468.28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三极管产品中主要封装型号为SOT-23、TO-92、TO-220、TO-126、SOT-89,报告期内上述封装型号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95.23%、95.19%、

96.24%、96.83%。2018年三极管自有品牌产品平均单价较上年下降9.74%,主要与单价较低的自有品牌SOT-23产品销量增加导致销量占比上升所致。2019年三极管自有品牌产品平均单价较上年下降9.61%,主要系SOT-23产品受市场竞争因素、生产效率提高影响,从而产品价格下降所致。

4)三极管自有品牌产品与同类封测服务产品价格差异情况分析

单位:万只、元/万只、元、%

序号封装 规格2020年1-6月自有品牌2020年1-6月封测服务单价差异金额单价差异比例
数量单价占比数量单价占比
1三极管SOT-23116,202.34267.6159.44224.31216.010.0951.6019.28
2三极管TO-9215,647.98661.5919.79492.27526.390.50135.1920.43
3三极管TO-220564.075,611.536.0547.542,498.240.233,113.2955.48
4三极管SOT-892,604.601,087.235.41111.39474.340.10612.9056.37
5三极管TO-1261,453.371,861.195.1760.63789.830.091,071.3657.56

(续)

序号封装 规格2019年自有品牌2019年封测服务单价差异金额单价差异比例
数量单价占比数量单价占比
1三极管SOT-23294,098.64267.5258.77489.89305.150.11-37.63-14.07
2三极管TO-9242,193.69647.5520.4153.70471.510.02176.0427.19
3三极管TO-2201,511.945,968.126.740.832,762.910.003,205.2153.71
4三极管SOT-896,138.771,181.145.42771.93505.700.29675.4457.19
5三极管TO-1262,979.391,986.324.4284.961,259.210.08727.1136.61

(续)

序号封装 规格2018年自有品牌2018年封测服务单价差异金额单价差异比例
数量单价占比数量单价占比
1三极管SOT-23278,390.52287.9055.87966.58232.230.1655.6719.34
2三极管TO-9243,484.83651.7519.76394.62395.680.11256.07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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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极管TO-1263,640.032,040.665.18191.791,173.730.16866.9342.48
4三极管SOT-896,023.241,163.164.88869.41516.860.31646.2955.56
5三极管TO-251/252305.253,238.210.69472.071,455.240.481,782.9755.06

(续)

序号封装 规格2017年自有品牌2017年封测服务单价差异金额单价差异比例
数量单价占比数量单价占比
1三极管SOT-23201,394.57283.6941.791,415.07283.020.290.680.24
2三极管TO-9267,992.65595.3829.612,849.17396.480.83198.9033.41
3三极管TO-1265,806.171,931.148.20404.441,076.270.32854.8744.27
4三极管SOT-896,166.801,173.055.29908.40513.860.34659.1956.19
5三极管TO-251/252344.383,222.530.81388.051,452.990.411,769.5454.91

报告期,三极管自有品牌产品平均单价存在低于封测服务产品平均单价的情形,主要系不同产品规格型号不同、销量不同,导致的均价差异;从具体的封装规格来看,三极管自有品牌产品的平均单价一般高于封测服务产品的平均单价,但是在2017年和2019年则有异常,2017年自有品牌三极管SOT-23的平均单价与同类封测服务产品的平均单价基本持平;2019年该封装规格产品的平均单价低于同类封测服务产品的平均单价,主要原因为封测服务客户对部分封测服务产品需要点胶工艺,封测服务用费较高,并且上述产品的占比较高,拉高了该类封测服务产品的平均单价。

(2)二极管价格持续下降的影响因素持续性

1)二极管产品单价、销售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二极管产品以自有品牌为主。公司二极管区分自有品牌和封测服务的平均单价、销售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万只、%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自有品牌平均单价339.19358.07415.07474.54
销售占比64.9768.7661.1760.21
封测服务平均单价374.93312.44394.78398.36
销售占比35.0331.2438.8339.79
合计平均单价350.91342.45406.95440.98
销售占比100.00100.00100.00100.00

8-2-51

2)二极管销售价格持续下降的影响因素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二极管产品以自有品牌为主,自有品牌产品占二极管产品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0.21%、61.17%、68.76%和64.97%,公司二极管2017年至2019年销售价格持续下降,主要系二极管自有品牌产品和封测服务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均同时下降所致;2020年1-6月二极管平均销售单价略有上升,主要系二极管封测服务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二极管产品平均单价呈现下降趋势的主要因素:

A、二极管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二极管产品属于常规的成熟产品。对于成熟标准化产品,产品通用性、替代性较高,产品单价一般呈现下降的趋势,上述因素一般具备持续性。

B、二极管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单价较高的二极管TO系列销量占比持续下降,拉低了二极管自有品牌产品的平均单价。

3)二极管自有品牌产品主要封装产品价格变动分析

单位:万只、元/万只、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销量销售单价销量销售单价单价变动金额
二极管SOT-2325,274.52309.9762,308.82313.02-27.20
二极管SOD-12310,772.40279.7424,482.74286.204.69
二极管SMAF1,999.00370.254,050.58507.93-258.65
二极管SOD-3238,516.25279.2617,413.71305.7810.10
二极管TO-251/252167.004,308.69498.004,322.21-294.83
前五封装规格合计46,729.17314.27108,753.85331.44-48.38
二极管自有品牌产品合计47,906.91339.19109,979.00358.07-57.00

(续)

项目2018年2017年
销量销售单价单价变动金额销量销售单价
二极管SOT-2351,096.22340.2214.8931,527.56325.33
二极管SOD-12319,124.01281.5215.6719,253.00265.85
二极管SMAF7,256.90766.58-167.4810,165.50934.06
二极管SOD-32314,061.55295.6828.3221,516.97267.36
二极管TO-251/252538.004,617.05-8.59759.254,625.64
前五封装规格合计92,076.68379.82-30.3583,222.28410.17
二极管自有品牌产品合计93,366.50415.07-59.4784,466.53474.54

8-2-52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产品中主要封装型号为SOT-23、SOD-123、SMAF、SOD-323、TO-251/252,报告期内上述封装型号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85.16%、90.24%、

91.53%和90.38%。2018年二极管自有品牌产品平均单价较上年下降12.53%,2019年二极管自有品牌产品平均单价较上年下降13.73%,主要系:1)平均单价较高的TO-251/252销量下降导致销量占比下降;2)SOT-23、SAMF产品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下降所致,另外SAMF产品材料成本的下降也导致了产品价格的下降。

4)二极管自有品牌产品与同类封测服务产品价格差异情况分析

单位:万只、元/万只、元、%

序号封装规格2020年1-6月自有品牌2020年1-6月封测服务单价差异金额单价差异比例
数量单价占比数量单价占比
1二极管SOD-12310,772.40279.7412.05339.51222.120.3057.6120.60
2二极管SOD-3238,516.25279.269.513,029.21291.183.53-11.92-4.27
3二极管TO-251/252167.004,308.692.8834.681,279.510.183,029.1870.30
4二极管TO-22082.016,941.442.281,054.952,674.5611.284,266.8861.47
5二极管TO-263-2L56.004,458.791.00391.072,843.654.451,615.1436.22

(续)

序号封装规格2019年自有品牌2019年封测服务单价差异金额单价差异比例
数量单价占比数量单价占比
1二极管SOD-12324,482.74286.2012.241,084.91221.340.4264.8622.66
2二极管SOD-32317,413.71305.789.3015,366.08276.197.4129.609.68
3二极管TO-251/252498.004,322.213.7642.221,348.400.102,973.8168.80
4二极管TO-220127.317,120.831.581,229.382,682.065.764,438.7762.33
5二极管TO-263-2L182.734,430.651.41547.182,842.012.721,588.6435.86

(续)

序号封装规格2018年自有品牌2018年封测服务单价差异金额单价差异比例
数量单价占比数量单价占比
1二极管SOD-12319,124.01281.528.501,621.22247.220.6334.3012.18
2二极管SOD-32314,061.55295.686.5626,235.87300.2912.44-4.61-1.56
3二极管TO-251/252538.004,617.053.92376.341,551.790.923,065.2666.39
4二极管TO-220177.317,236.162.032,582.212,677.4410.914,558.7263.00

8-2-53

序号封装规格2018年自有品牌2018年封测服务单价差异金额单价差异比例
数量单价占比数量单价占比
5二极管TO-263-2L69.753,273.630.36157.572,853.370.71420.2512.84

(续)

序号封装规格2017年自有品牌2017年封测服务单价差异金额单价差异比例
数量单价占比数量单价占比
1二极管SOD-32321,516.97267.368.6438,856.26276.3016.13-8.94-3.34
2二极管SOD-12319,253.00265.857.694,196.25250.671.5815.185.71
3二极管TO-251/252759.254,625.645.28152.351,323.910.303,301.7371.38
4二极管TO-220281.347,233.343.062,759.612,689.9211.154,543.4262.81
5二极管TO-263-2L122.003,989.390.73170.152,840.810.731,148.5928.79

报告期,二极管自有品牌产品平均单价存在低于封测服务产品平均单价的情形,主要系不同产品规格型号不同、销量不同,导致的均价差异;从具体的封装规格来看,二极管自有品牌产品的平均单价一般高于封测服务产品的平均单价。

2017年、2018年、2020年1-6月自有品牌SOD-323的平均单价比同类封测服务产品的平均单价低或基本持平,主要原因系封测服务产品存在双芯、四芯的情况,需要耗费更多的工时,人工成本以及制造费用较高,从而平均单价较高;而自有品牌产品单芯片居多,人工成本以及制造费用较低,且自有品牌产品芯片单价较低,因而平均单价较低。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三极管、二极管销售单价的持续下降主要受市场竞争因素、产品销售结构影响。公司通过提高生产技术工艺水平、生产效率、调整产品结构等手段,应对三极管、二极管销售单价的持续下降。

2、集成电路价格持续下降的影响因素持续性

(1)集成电路产品主要封装系列单价、销售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集成电路产品以封测服务产品为主,区分自有品牌和封测服务产品的平均单价、销售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8-2-54

单位:元/万只、%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自有品牌平均单价972.44865.95948.06908.02
销售占比8.3215.8513.5515.57
封测服务平均单价489.78503.25567.13618.42
销售占比91.6884.1586.4584.43
合计平均单价510.88539.04599.80650.74
销售占比100.00100.00100.00100.00

(2)集成电路价格持续下降的影响因素持续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集成电路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持续下降,主要是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下降所致。报告期内集成电路产品封测服务产品平均单价呈现下降趋势的主要因素如下:

1)公司集成电路产品在推出初期定价较高,在一段时间后,随着产量的提升,通常会通过技术进步优化产品工艺流程,降低产品生产成本,然后下调产品销售单价来快速占领市场,但产品价格下降接近行业平均水平时,将趋于稳定。

2)集成电路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直接影响产品的平均单价。集成电路的产品规格较多,因为封装工艺不同、需要使用的材料、设备不同,产品封装体积、封装功率、制程复杂程度不同,产品的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不同产品各年销量占比的变化,对产品的平均单价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报告期内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产品中销售单价较低的SOT系列销量占比持续上升,而销售单价较高的TO系列销量占比持续下降,拉低了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

(3)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主要封装产品价格变动分析

单位:万只、元/万只、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销量销售单价销量销售单价单价变动金额
IC SOT23-3/5/6138,531.89424.72140,731.64410.71-8.64
IC SOP-7/824,192.89613.1553,732.08558.45-98.16
IC ESOP-828,138.96550.8844,493.27562.61-62.83
IC TO-251/2527,069.571,083.6713,886.581,052.43-14.22
IC SOT-8913,786.62519.5235,119.35515.2-35.24
前五封装规格合计211,719.93491.2287,962.92505.44-68.93
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产品合计216,545.03489.78294,731.36503.25-63.88

8-2-55

(续)

项目2018年2017年
销量销售单价单价变动金额销量销售单价
IC SOT23-3/5/673,446.09419.35-23.6158,819.72442.97
IC SOP-7/853,977.92656.61-15.3354,721.00671.94
IC ESOP-823,757.51625.44-76.0518,641.40701.49
IC TO-251/25212,707.751,066.65-21.0416,272.891,087.70
IC SOT-8921,838.32550.43-13.728,920.12564.15
前五封装规格合计185,727.60574.37-52.37157,375.15626.74
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产品合计195,135.84567.13-51.29165,372.64618.42

报告期内,公司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主要封装产品为SOT23-3/5/6、SOP-7/8、ESOP-8、TO-251/252、SOT-89,报告期内上述封装产品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96.44%、96.39%、

98.13%、98.05%。2018年、2019年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产品平均单价分别较上年下降

8.29%、11.26%,主要系上述封装系列因市场竞争加剧,价格下滑,以及单价较低的SOT23-3/5/6产品销量占比增加,单价较高的所致TO-251/252产品销量占比下降所致。

(4)集成电路自有品牌产品与同类封测服务产品价格差异情况分析

单位:万只、元/万只、元、%

序号封装规格2020年1-6月自有品牌2020年1-6月封测服务单价差异金额单价差异比例
数量单价占比数量单价占比
1IC SOT23-3/5/68,859.81859.536.58138,531.89424.7250.86434.8150.59
2IC ESOP-8562.701,452.870.7128,138.96550.8813.40901.9862.08
3IC SOP-7/8375.441,507.780.4924,192.89613.1512.82894.6359.33
4IC SOT-8929.901,557.400.0413,786.62519.526.191,037.8866.64

(续)

序号封装规格2019年自有品牌2019年封测服务单价差异金额单价差异比例
数量单价占比数量单价占比
1IC SOT23-3/5/621,387.11802.339.74140,731.64410.7132.79391.6248.81
2IC SOP-7/89,630.40946.355.1753,732.08558.4517.02387.9040.99
3IC ESOP-81,099.721,340.580.8444,493.27562.6114.20777.9858.03
4IC SOT-8986.901,397.110.0735,119.35515.2010.27881.9163.12

8-2-56

(续)

序号封装规格2018年自有品牌2018年封测服务单价差异金额单价差异比例
数量单价占比数量单价占比
1IC SOT23-3/5/617,099.79925.7012.3673,446.09419.3524.06506.3554.70
2IC SOP-7/8841.521,041.440.6853,977.92656.6127.69384.8436.95
3IC ESOP-8324.211,788.480.4523,757.51625.4411.611,163.0465.03
4IC SOT-8927.302,242.220.0521,838.32550.439.391,691.7875.45

(续)

序号封装规格2017年自有品牌2017年封测服务单价差异金额单价差异比例
数量单价占比数量单价占比
1IC SOT23-3/5/617,990.33918.3013.6458,819.72442.9721.51475.3351.76
2IC SOP-7/81,790.75760.221.1254,721.00671.9430.3588.2911.61
3IC ESOP-8345.581,584.480.4518,641.40701.4910.80882.9955.73
4IC SOT-8941.802,263.320.088,920.12564.154.151,699.1775.07

报告期内,集成电路主要封装规格自有品牌产品平均单价因包含芯片成本,因此均高于封测服务产品平均单价。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集成电路销售单价的持续下降主要受市场竞争因素、产品销售结构影响,同时,产品销售价格会随着其生命周期的推演而呈逐步降低趋势,上述因素一般具备持续性。公司通过提高生产技术工艺水平、生产效率、调整产品结构、规模化生产等手段,应对集成电路产品销售单价的持续下降。

3、发行人在招股书补充揭示相关风险如下: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特别风险提示”之“(六)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的风险”以及“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一、经营风险”之“(五)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的风险”对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的风险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六)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的风险

公司在新产品刚推出市场时通常定价较高,但随着产品整体产销规模扩大、技术进步及市场竞争因素的影响,产品销售价格会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自有品牌产品和封测服务产品,其中各期自有品牌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583.10元/万只、508.10元/万只、504.23元/万只和

494.02元/万只,封测服务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555.24元/万只、539.06元/万只、

502.11元/万只和503.99元/万只。我国半导体封测企业数量众多,竞争激烈,在市场

8-2-57

需求没有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产品价格的竞争将会成为企业竞争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果未来公司未能及时推出新产品或封装工艺未能满足下游领域的需求,则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以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为例,假设其他因素不变,公司产品销售平均单价下降1%、2%、3%,则毛利率分别下降0.81%、1.64%、2.48%,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

(二)场效应管价格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场效应管产品单价、销售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场效应管产品以自有品牌为主,区分自有品牌和封测服务的平均单价、销售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万只、%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自有品牌平均单价1,194.621,270.521,733.451,250.07
销售占比65.5276.1677.6088.47
封测服务平均单价1,009.501,132.62907.20846.06
销售占比34.4823.8422.4011.53
合计平均单价1,123.571,234.681,439.741,184.85
销售占比100.00100.00100.00100.00

2、场效应管价格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场效应管产品以自有品牌为主,自有品牌产品占场效应管产品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8.47%、77.60%、76.16%、65.52%,公司场效应管价格波动主要受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波动趋势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市场供求因素影响。场效应管自有品牌平均单价2018年较2017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为:1)在2017年底至2018年上半年,由于受到存储、指纹、摄像头等消费市场需求的影响,该等产品的芯片产能不足,导致各大芯片供应商的场效应管芯片产能短缺,场效应管芯片价格上涨,公司2018年也相应调高了场效应管产品的销售单价,从而拉高了场效应管自有品牌的平均销售单价;2)销售单价较高的场效应管TO系列的销量占比从2017年11.40%上升至2018年17.88%,也推动了2018年场效应管自有品牌平均销售单价的上升。

(2)不同单价的产品销售占比变化的影响。场效应管自有品牌平均单价2019年较2018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1)随着各大芯片供应商的场效应管芯片产能的恢复,

8-2-58

2019年场效应管的芯片价格恢复至原有水平,从而传导影响了场效应管自有品牌的销售单价;2)单价较高的TO系列的销量占比从2018年17.88%下降至2019年8.49%,单价较低的SOT系列的销量占比从2018年65.72%上升至2019年71.11%,从而拉低了2019年场效应管自有品牌的平均单价。

3、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产品主要封装产品价格变动分析

单位:万只、元/万只、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销量销售单价销量销售单价单价变动金额
场效应管SOT23-3/610,137.40802.7523,532.52889.41-314.93
场效应管TO-220753.917,377.671,661.497,307.6582.64
场效应管SOP-83,435.721,411.0810,292.611,318.49-375.69
场效应管TO-251/252457.174,472.771,774.294,575.13152.89
场效应管SOT-234,401.62472.2810,303.17461.74-17.29
前五封装规格合计19,185.821,181.6847,564.081,251.31-534.36
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产品合计19,838.381,194.6250,465.441,270.52-462.92

(续)

项目2018年2017年
销量销售单价单价变动金额销量销售单价
场效应管SOT23-3/612,570.551,204.33384.4629,863.55819.87
场效应管TO-2202,009.587,225.01-300.231,983.547,525.23
场效应管SOP-85,329.311,694.19602.9315,145.131,091.26
场效应管TO-251/2521,878.894,422.24101.362,417.764,320.88
场效应管SOT-236,190.96479.0335.158,252.90443.88
前五封装规格合计27,979.291,785.67570.8857,662.881,214.79
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产品合计32,104.421,733.45483.3761,996.941,250.07

报告期内,公司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产品中主要封装型号为SOT23-3/6、TO-220、SOP-8、TO-251/252、SOT-23,报告期内上述封装型号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90.38%、

89.78%、92.83%、95.66%。2018年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产品平均单价较上年上升38.67%,主要系SOP-8受市场材料价格上涨影响,产品价格上涨。另外,销售单价较低SOT23-3/6产品因销量下降导致销量占比下降,也拉高了2018年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产品的平均价格。2019年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产品平均单价较上年下降26.71%,主要系SOT23-3/6、SOP-8产品受市场材料成本下降影响,产品价格下降。另外,销售单价较低SOT23-3/6

8-2-59

和SOT-23产品因销量增加导致销量占比上升,也拉低了2019年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产品的平均价格。

4、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产品与同类封测服务产品价格差异情况分析

单位:万只、元/万只、元、%

序号封装规格2020年1-6月自有品牌2020年1-6月封测服务单价差异金额单价差异比例
数量单价占比数量单价占比
1场效应管SOT23-3/610,137.40802.7522.50932.31363.890.94438.8554.67
2场效应管TO-220753.917,377.6715.382,270.643,158.4619.834,219.2157.19
3场效应管SOP-83,435.721,411.0813.40382.70586.210.62824.8658.46
4场效应管SOT-234,401.62472.285.755,849.55245.453.97226.8348.03
5场效应管TO-251/252457.174,472.775.652,162.611,303.007.793,169.7770.87

(续)

序号封装规格2019年自有品牌2019年封测服务单价差异金额单价差异比例
数量单价占比数量单价占比
1场效应管SOT23-3/623,532.52889.4124.862,091.68406.441.01482.9754.30
2场效应管SOP-810,292.611,318.4916.12674.54672.960.54645.5348.96
3场效应管TO-2201,661.497,307.6514.424,268.222,956.4814.994,351.1659.54
4场效应管TO-251/2521,774.294,575.139.643,267.691,180.494.583,394.6374.20
5场效应管SOT-2310,303.17461.745.656,430.11236.141.80225.6048.86

(续)

序号封装规格2018年自有品牌2018年封测服务单价差 异金额单价差异比例
数量单价占比数量单价占比
1场效应管TO-2202,009.587,225.0120.251,914.562,905.497.764,319.5159.79
2场效应管SOT23-3/612,570.551,204.3321.111,111.71427.770.66776.5764.48
3场效应管SOP-85,329.311,694.1912.59522.84726.640.53967.5557.11
4场效应管TO-251/2521,878.894,422.2411.593,392.261,279.746.053,142.5071.06
5场效应管SOT-236,190.96479.034.149,460.00303.864.01175.1636.57

8-2-60

(续)

序号封装规格2017年自有品牌2017年封测服务单价差异金额单价差异比例
数量单价占比数量单价占比
1场效应管SOT23-3/629,863.55819.8727.95500.60501.890.29317.9838.78
2场效应管TO-2201,983.547,525.2317.04337.642,606.441.004,918.7965.36
3场效应管SOP-815,145.131,091.2618.87180.37723.760.15367.5033.68
4场效应管TO-251/2522,417.764,320.8811.931,736.551,253.162.483,067.7271.00
5场效应管SOT-238,252.90443.884.186,671.00305.312.33138.5731.22

报告期内,场效应管主要封装规格自有品牌产品平均单价因包含芯片成本,因此均高于封测服务产品平均单价。

综上所述,场效应管报告期内的价格主要系受原材料芯片市场供给的影响而调整,随着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公司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而波动,价格波动具有合理性。

(三)三极管、二极管、集成电路价格持续下降趋势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变动趋势的比较情况及差异原因

1、三极管、二极管价格持续下降趋势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变动趋势的比较情况及差异原因

公司三极管、二极管以自有品牌产品为主,报告期内,自有品牌三极管占三极管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81%、98.76%、99.49%和98.99%,自有品牌二极管占二极管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21%、61.17%、68.76%和64.97%,故选取自主生产为主的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万只、%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单价单价变动比例单价变动比例单价
苏州固锝电子产品未披露1,361.0520.581,128.78-14.141,314.63
扬杰科技半导体器件未披露1,195.62-2.501,226.32-9.271,351.67
晶导微二极管未披露271.50-0.91274.006.86256.40
银河微电小信号器件未披露372.20-5.87395.401.75388.60
功率器件未披露705.604.67674.106.64632.10
蓝箭电子自有品牌分立器件471.76493.00-8.39538.14-10.976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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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主要产品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单价单价变动比例单价变动比例单价
其中:三极管376.94382.09-9.61422.69-9.74468.28
二极管339.19358.07-13.73415.07-12.53474.54

注:①苏州固锝主要产品为二极管,未在年报中披露二极管、三极管产品的价格,仅披露了电子产品的销量和收入金额,电子产品包括集成电路、分立器件、传感器。

②士兰微采用垂直整合(IDM)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分立器件的主要产品为MOSFET功率器件,故未选为三极管、二极管的同行业可比公司。

③扬杰科技采用垂直整合(IDM)一体化的经营模式,集半导体单晶硅片制造、功率半导体芯片设计制造、器件设计封装测试、终端销售与服务等纵向产业链为一体。半导体器件主要产品为二极管,扬杰科技未在年报中披露二极管产品的价格,仅披露了半导体器件产品的销量和收入金额。

④银河微电主要产品为二极管,小信号器件与功率器件均包括三极管、二极管,以二极管为主,未对二极管、三极管产品的价格分开披露。

⑤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报未披露单价数据,晶导微、银河微电问询回复中未披露2020年1-6月的单价数据。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未有三极管为主要产品的可比公司,故三极管产品无法找到市场同类产品进行对比。银河微电主要产品为小信号器件与功率器件,包括三极管、二极管,以二极管为主,未对二极管、三极管产品的价格分开披露。如以银河微电的小信号器件与功率器件作为三极管的市场同类产品,公司三极管单价2018年较2017年下降9.74%,价格变动趋势与银河微电的小信号器件与功率器件不一致;公司三极管单价2019年较2018年下降9.61%,价格变动趋势与银河微电的小信号器件一致,与银河微电的功率器件不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二极管单价2018年较2017年下降12.53%,价格变动趋势与苏州固锝、扬杰科技一致,与晶导微、银河微电不一致;公司二极管单价2019年较2018年下降13.73%,价格变动趋势与扬杰科技、晶导微、银河微电的小信号器件一致,与苏州固锝、银河微电的功率器件不一致。

不同封装系列、封装型号、封装规格的三极管、二极管产品,因为封装工艺不同、需要使用的材料、设备不同,产品封装体积、封装功率、制程复杂程度不同,产品的价格会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因为客户需求产品不同,各年不同种类产品的占比会有所不同,各家公司产品结构不同,会导致各家公司产品价格变动趋势存在一定的差异。

2、集成电路价格持续下降趋势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变动趋势的比较情况及差异原因

公司集成电路以封测服务产品为主,报告期内,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产品占集成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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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43%、86.45%、84.15%和91.68%,故选取封测服务为主的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万只、%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2020年 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单价单价变动比例单价变动比例单价
长电科技芯片封测未披露3,781.904.273,627.02-4.523,798.57
华天科技集成电路未披露2,408.975.452,547.713.202,468.68
通富微电集成电路未披露3,517.713.373,403.14-3.223,516.54
气派科技SOT未披露493.001.47486.00-2.38498.00
SOP未披露667.00-7.39720.00-5.05758.00
蓝箭电子集成电路封测服务489.78503.25-11.26567.13-8.29618.42
其中:SOT431.41430.02-4.12448.52-2.24458.81
SOP613.15558.45-14.95656.61-2.28671.94

注:①公司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以电源管理产品为主,长电科技、华天科技、通富微电集成电路产品除电源管理产品外,还包括存储类产品、处理器类产品。公开披露信息中无法获取长电科技、华天科技、通富微电电源管理产品的价格,故长电科技选取芯片封测的价格,华天科技、通富微电选取集成电路产品的价格。

②气派科技主要采用封测服务模式,产品以集成电路-电源管理类产品为主,气派科技未披露集成电路-电源管理的价格情况,气派科技的SOT系列产品、SOP系列产品与公司的同类系列产品存在一定的可比性。

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报未披露单价数据,气派科技问询回复未披露单价数据。报告期内,公司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产品单价2018年较2017年下降8.29%,价格变动趋势与长电科技、通富微电、气派科技一致,与华天科技不一致;公司集成电路封测服务产品2019年较2018年下降11.26%,价格变动趋势与气派科技的SOP一致,与长电科技、华天科技、通富微电、气派科技的SOT不一致。

不同封装系列、封装型号、封装规格的集成电路产品,因为封装工艺不同、需要使用的材料、设备不同,产品封装体积、封装功率、制程复杂程度不同,产品的价格会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因为客户需求产品不同,各年不同种类产品的占比会有所不同,各家公司产品结构不同,会导致各家公司产品价格变动趋势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成本明细表,分析比较各类型产品的销售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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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及变动情况;

2、分析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单价变动的合理性;

3、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年报等公开资料,对比分析各期产品单价的变动趋势及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内三极管、二极管、集成电路价格持续下降的影响因素主要为市场竞争因素和产品销售结构变动因素,发行人已补充揭示相关风险;

2、发行人报告期内场效应管的价格波动主要受原材料芯片市场供给和产品结构变动影响而产生波动,波动原因合理;

3、发行人三极管、二极管、集成电路价格持续下降趋势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系由于可比公司间的生产模式、产品结构存在差异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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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3.关于境外销售及核查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959.88万元、2,383.05万元、2,572.56万元,主要来源于香港地区。

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对应的主要客户、销售内容、数量、金额及变动原因、订单数量、运输方式、终端应用或销售情况。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说明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客户、境外销售收入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客户对发行人产品实际应用或对外销售情况的核查方法、核查范围、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得出的核查结论。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对应的主要客户、销售内容、数量、金额及变动原因、订单数量、运输方式、终端应用或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959.88万元、2,383.05万元、2,572.56万元和1,060.3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77%、4.92%、5.25%和4.36%。公司境外销售前五大客户合计占境外收入总额分别为71.38%、76.04%、82.21%和73.95%,具体销售内容、数量、金额、订单数量、运输方式、终端应用或销售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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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只、万元、%

2020年1-6月
序号主要客户主要产品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订单数量运输方式终端应用或销售情况
1SAMSUNG ELECTRONICS HONG KONG,CO.,LTD(三星电子)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12,621.60372.5535.1414,922.00水路运输非贸易商,终端应用为家电TV产品
2FLEXTRONICS MANUFACTURING (HK) LTD(伟创力)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3,321.77132.9112.533,321.77水路运输非贸易商,终端应用为消费类电子产品
3SalcompPlc(芬兰赛尔康)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1,823.20129.7612.241,630.60水路运输非贸易商,终端应用为电源适配器产品
4SUNG HO SEMICONDUCTOR CO.,LTD(圣澔半导体)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2,555.9075.817.15569.20水路运输贸易商,产品90%已对外销售
5香港鴻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2,434.0073.086.892,299.30水路运输贸易商,产品90%已对外销售
合计22,756.46784.1173.95

(续)

2019年
序号主要客户主要产品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订单数量运输方式终端应用或销售情况
1SAMSUNG ELECTRONICS HONG KONG,CO.,LTD(三星电子)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32,364.60898.1834.9131,767.60水路运输非贸易商,终端应用为家电TV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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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序号主要客户主要产品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订单数量运输方式终端应用或销售情况
2SalcompPlc(芬兰赛尔康)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7,335.60462.6417.985,480.00水路运输非贸易商,终端应用为电源适配器产品
3FLEXTRONICS MANUFACTURING (HK) LTD(伟创力)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7,644.05397.6915.467,644.05水路运输非贸易商,终端应用为消费类电子产品
4伟易达集团有限公司三极管(自有品牌)8,685.09225.838.788,685.39水路运输非贸易商,终端应用为通讯设备产品
5FirstSilion(福晶半导体)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端稳压管(自有品牌)1,962.44130.785.081,962.44水路运输贸易商,对外销售情况未回复
合计57,991.792,115.1282.21

(续)

2018年
序号主要客户主要产品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订单数量运输方式终端应用或销售情况
1SAMSUNG ELECTRONICS HONG KONG,CO.,LTD(三星电子)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21,582.60601.3325.2321,939.90水路运输非贸易商,终端应用为家电TV产品
2SalcompPlc(芬兰赛尔康)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5,089.30402.7316.906,671.10水路运输非贸易商,终端应用为电源适配器产品
3FLEXTRONICS MANUFACTURING (HK) LTD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7,160.25340.7414.307,160.25水路运输非贸易商,终端应用为消费类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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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序号主要客户主要产品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订单数量运输方式终端应用或销售情况
(伟创力)场效应管(自有品牌)
4SOLOMON TECHNOLOGY CORPORATION(所罗门股份有限公司)三极管(自有品牌)、三端稳压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4,302.91241.8210.153,914.55水路运输贸易商,产品80%已对外销售
5伟易达集团有限公司三极管(自有品牌)6,065.02225.529.466,065.02水路运输非贸易商,终端应用为通讯设备产品
合计44,200.081,812.1476.04

(续)

2017年
序号主要客户主要产品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订单数量运输方式终端应用或销售情况
1SAMSUNG ELECTRONICS HONG KONG,CO.,LTD(三星电子)二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21,572.73684.8634.9421,009.00水路运输非贸易商,终端应用为家电TV产品
2FLEXTRONICS MANUFACTURING (HK) LTD(伟创力)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6,427.47225.6911.526,427.47水路运输非贸易商,终端应用为消费类电子产品
3First Silion(福晶半导体)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端稳压管2,964.09195.839.992,924.49水路运输贸易商,对外销售情况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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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序号主要客户主要产品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订单数量运输方式终端应用或销售情况
(自有品牌)
4SOLOMON TECHNOLOGY CORPORATION(所罗门股份有限公司)三端稳压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1,746.60173.748.862,061.00水路运输贸易商,产品90%已对外销售
5伟易达集团有限公司三极管(自有品牌)2,665.79118.896.072,665.79水路运输非贸易商,终端应用为通讯设备产品
合计35,376.671,399.0171.38

注:订单数量为报告期各期签订的订单数量;2020年1-6月SUNG HO SEMICONDUCTOR CO.,LTD(圣澔半导体)订单数量与销售数量的差异,系2019年订单未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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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前五大境外客户的变动原因如下:

客户名称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SAMSUNG ELECTRONICS HONG KONG,CO.,LTD(三星电子)报告期内,均为第1名保持良好合作关系,销售额略有波动,总体平稳
FLEXTRONICS MANUFACTURING(HK)LTD(伟创力)2017年第2名,2018年、2019年均为第3名,2020年1-6月第2名保持良好合作关系,销售额总体平稳
SalcompPlc(芬兰赛尔康)2017年第11名,2018年、2019年均为第2名,2020年1-6月第3名与深圳赛尔康合作期间与芬兰赛尔康总部建立合作关系,导致订单量持续增长
SOLOMON TECHNOLOGY CORPORATION(所罗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均为第4名,2019年第8名,2020年1-6月第9名2019年客户应用市场方案变化,导致销售金额减少
伟易达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均为第5名,2019年第4名,2020年1-6月第7名部分产品市场价格竞争激烈,导致订单量下降
FirstSilion(福晶半导体)2017年第3名,2018年第6名,2019年第5名,2020年1-6月第6名部分产品市场价格竞争激烈,导致销售量下降
SUNG HO SEMICONDUCTOR CO.,LTD(圣澔半导体)2017年第6名,2018年第9名,2019年第7名,2020年1-6月第4名扩大蓝箭电子产品推入市场的规模,反映良好,2020年加大业务了规模
香港鴻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3名,2020年1-6月第5名为2019年新开发客户,仅有少量发货,2020年上半年,加大合作规模,销售金额大幅度上升

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的主要客户销售额较为稳定,双方均签订相应的订单,销售数量与订单数量相匹配,主要销售产品为二极管、三极管及场效应管等半导体分立器件产品。报关出口后主要通过水路运输方式送达,终端应用或对外销售情况不存在异常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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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客户、境外销售收入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客户对发行人产品实际应用或对外销售情况的核查方法、核查范围、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及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境外销售客户、境外销售收入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客户对发行人产品实际应用或对外销售情况实施了以下具体核查程序并取得了相应核查证据: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境外销售业务情况,评价发行人境外销售业务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对境外销售收入确认的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进行了解、评价,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3、核查境外销售主要客户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出库单、报关单、物流签收单等收入确认的相关文件,获取海关电子口岸信息数据,核查境外销售的真实性;

4、对报告期各期境外客户进行函证,选取的函证对象分为2类:(1)报告期各期销售额100万以上的客户全部函证;(2)报告期各期销售额100万元以下的客户进行抽样函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境外销售收入1,060.322,572.562,383.051,959.88
境外销售收入100万以上发函金额635.212,150.851,989.621,280.13
境外销售收入100万以上发函金额占境外销售收入占比59.9183.6083.4965.32
境外销售收入100万以下发函金额398.54288.82248.79402.02
境外销售收入100万以下发函金额占境外销售收入占比37.5911.2310.4420.51
境外销售发函金额1,033.762,439.672,238.411,682.15
境外销售发函比例97.4994.8393.9385.83
境外销售回函金额1,018.012,336.442,210.461,663.19
境外销售回函比例96.0190.8292.7684.86

注:境外销售发函比例=境外销售发函金额/境外销售收入;

境外销售回函比例=境外销售回函金额/境外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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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报告期内境外客户采取视频访谈、问询函等核查方式,了解发行人境外客户的基本信息、往来金额情况、期末库存情况以及发行人产品实际应用或对外销售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境外销售收入1,060.322,572.562,383.051,959.88
境外销售核查金额489.391,092.831,208.17677.38
境外销售核查占比46.1542.4850.7034.56

注:境外客户访谈比例较低,主要原因为第一大客户三星电子、第二大客户伟创力不接受视频访谈、问询函的方式导致。

6、将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收入与增值税申报表的免、抵、退税申报相关资料进行核对;

7、执行境外销售收入截止性测试,通过核对销售出库单和报关单,核查境外销售收入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发行人境外销售采取FOB模式,风险报酬和控制权转移的时点为货物装船后转移给买方,公司以出口报关单为境外销售的收入确认单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与境外销售客户交易真实,境外销售收入真实、准确;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主要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实际应用或对外销售情况不存在异常。

8-2-72

问题14.关于客户及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客户类型以非贸易商为主、贸易商为辅。公司非贸易商销售收入占比逐步提升,非贸易商客户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90%、85.10%和86.40%。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以非贸易商为主、贸易商为辅的客户类型及销售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及差异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及差异原因;(2)报告期各期非贸易商、贸易商客户前五大客户、销售内容、数量、价格、金额及变动原因;(3)非贸易商报告期各期向发行人采购产品数量与其业务发展趋势的匹配性,报告期各期末非贸易商客户、贸易商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实际应用或对外销售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库存及原因分析。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说明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非贸易商客户、贸易商客户及其对发行人采购金额真实性、准确性、对发行人产品实际应用或对外销售情况的核查方法、核查范围、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得出的核查结论。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报告期内以非贸易商为主、贸易商为辅的客户类型及销售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及差异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及差异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客户类型、销售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模式客户类型
华润微产品与方案板块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模式 制造与服务板块以直销作为销售方式直销客户、经销商
长电科技直销直销客户
华微电子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客户、经销商
苏州固锝直销、代理商销售结合的模式直销客户、代理商
华天科技直销直销客户
士兰微直销和代理商相结合的模式直销客户、代理商

8-2-73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模式客户类型
通富微电直销直销客户
富满电子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客户、经销商
扬杰科技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客户、经销商
蓝箭电子采取直销模式,客户类型以非贸易商为主,贸易商为辅直销客户

2、公司报告期内以非贸易商为主、贸易商为辅的客户类型均为直销客户,直销客户中的贸易商与传统的经销商模式或代理商的返利政策、客户管理、定价模式及合同订立均存在差异,具体差异如下:

项目经销商模式代理商模式贸易商方式
返利政策经销协议中一般会约定达到一定销售量或销售金额情况下,对经销商进行返利一般会约定达到一定销售量或销售金额情况下,进行返利公司不存在因贸易商销售达到一定数量或满足一定条件下对其进行返利的情形
客户管理一般存在铺货、销售片区管理和销售指标考核等特殊约定接受代理商管理制度约束,不得在授权范围销售与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产品不存在铺货、销售片区管理和销售指标考核等特殊约定,与非贸易商的客户管理不存在差异
定价模式一般对同一地区的经销商统一定价能够享受优惠采购价格依据销售数量、客户合作关系、信用期等因素进行综合定价,与销售给非贸易商客户的产品定价方式不存在差异
合同订立包含返利政策,经销考核、准入、退出政策,定价政策,与直销客户有所差异签订代理协议公司在所售产品类型、收入确认政策、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方面与非贸易商客户不存在差异

公司基于自身产品的销售渠道、销售队伍建设及客户管理经验,报告期内采用直接对客户进行销售的直销模式,以非贸易商为主、贸易商为辅的客户类型均为直销客户,与长电科技、华天科技及通富微电的客户类型和销售模式一致,并未采用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模式。其它同行业上市公司虽辅以经销商或代理商模式,但仍以直销模式为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客户类型及销售模式不存在显著差异。

(二)报告期各期非贸易商、贸易商客户前五大客户、销售内容、数量、价格、金额及变动原因

1、报告期各期非贸易商客户前五大客户、销售内容、数量、价格、金额及变动原因

8-2-74

(1)报告期内,非贸易商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95%、

85.23%、86.49%和86.77%,报告期各期非贸易商客户前五大客户、销售内容、数量、价格及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只、元/万只、万元、%

2020年1-6月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内容销售数量价格销售金额占比
1拓尔微集成电路(封测服务)129,453.49443.425,740.2623.60
2晶丰明源集成电路(封测服务)29,360.80573.461,683.726.92
3美的集团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30,105.52283.56853.673.51
4华润微场效应管(封测服务)、集成电路(封测服务)6,957.361,211.36843.323.47
5亚成微集成电路(封测服务)、场效应管(封测服务)11,763.23656.91772.743.18
合计207,640.40-9,893.7140.68
2019年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内容销售数量价格销售金额占比
1拓尔微集成电路(封测服务)112,829.25433.264,888.429.98
2晶丰明源集成电路(封测服务)71,651.20547.393,922.158.01
3华润微场效应管(封测服务)、集成电路(封测服务)18,895.481,089.002,057.714.20
4视源股份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三端稳压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62,075.65305.831,898.463.87
5美的集团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三端稳压管(自有品牌)51,836.74349.731,812.863.70
合计317,288.32-14,579.6029.76
2018年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内容销售数量价格销售金额占比
1晶丰明源集成电路(封测服务)46,703.82567.222,649.145.46
2上海新进三端稳压管(封测服务)、二极管(封测服务)、三极管(封测服务)30,236.48660.281,996.444.12

8-2-75

3拓尔微集成电路(封测服务)39,140.53449.781,760.483.63
4视源股份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三端稳压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48,131.20319.711,538.823.17
5深爱半导体集成电路(封测服务)、场效应管(封测服务)、三极管(封测服务)22,373.81656.801,469.523.03
合计186,585.84-9,414.4019.41
2017年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内容销售数量价格销售金额占比
1光祥科技LED(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102,035.95467.794,773.129.19
2晶丰明源集成电路(封测服务)42,196.98614.262,591.994.99
3深爱半导体集成电路(封测服务)、场效应管(封测服务)、三极管(封测服务)31,215.72641.112,001.283.85
4上海新进三端稳压管(封测服务)、二极管(封测服务)、三极管(封测服务)29,022.60683.971,985.073.82
5格力电器三极管(自有品牌)32,567.69465.481,515.952.92
合计237,038.94-12,867.4024.78

注:占比为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报告期内前五名非贸易商客户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客户名称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拓尔微2017年为第59名,2018年为第3名,2019年和2020年1-6月为第1名报告期内拓尔微自身业务增长较快,增加了订单量
晶丰明源2017年为第2名,2018年为第1名,2019年和2020年1-6月为第2名
光祥科技2017年为第1名,2018年为第6名,2019年为第12名,2020年1-6月为第31名因公司报告期内逐步减产、停产LED产品,导致对其的销售大幅下降
上海新进2017年为第4名,2018年为第2名,2019年为7名,2020年1-6月为第7名客户优先选择自有封装厂进行合作,2019年开始减少对公司的订单

8-2-76

客户名称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亚成微2017年为第16名,2018年为第10名,2019年为8名,2020年1-6月为第5名客户LED照明驱动业务增长,加大了对公司的订单量
视源股份2017年为第10名,2018年和2019年为第4名,2020年1-6月为第6名2018年、2019年公司与视源股份拓宽了合作品种,订单量有较大幅度增加,2020年1-6月受疫情影响,订单量下降,交易额有一定幅度下降
深爱半导体2017年为第3名,2018年为第5名,2019年为第9名,2020年1-6月为第11名受客户产品结构调整的影响,订单相应减少
格力电器2017年为第5名,2018年为第9名,2019年为第6名和2020年1-6月为第8名2018年受工艺变更认证影响,订单减少,2019完成工艺变更认证,订单增加
美的集团2017年为第26名,2018年为第11名,2019年为第5名,2020年1-6月为第3名公司与美的集团合作时间10年以上,报告期加大了与其空调、洗衣机等事业部的合作,逐步增加了订单量
华润微2017年为第89名,2018年为第12名,2019年为3名,2020年1-6月为第4名公司不断加深和华润微的合作,2018年新增华润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公司的业务,2018年、2019年订货量大幅增加。

2、报告期各期贸易商客户前五大客户、销售内容、数量、价格、金额及变动原因

(1)报告期各期,贸易商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05%、

14.77%、13.51%和13.23%。报告期各期贸易商客户中前五大客户、销售内容、数量、价格及金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只、元/万只、万元、%

2020年1-6月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内容销售数量价格销售金额占比
1深圳市美晟宇电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4,602.52774.67356.541.47
2深圳市科力微电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4,165.80775.18322.921.33
3佛山市风顺电子有限公司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8,599.24317.62273.131.12

8-2-77

4深圳市佳锋盛电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2,623.62879.47230.740.95
5深圳市百益巨电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2,772.43563.04156.100.64
合计22,763.61-1,339.435.51
2019年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内容销售数量价格销售金额占比
1深圳市美晟宇电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15,243.57755.391,151.492.35
2佛山市风顺电子有限公司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19,938.23307.92613.951.25
3深圳市东奥科技有限公司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10,853.62482.70523.901.07
4深圳市百益巨电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9,215.89514.37474.040.97
5深圳市科力微电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7,339.10472.61346.850.71
合计62,590.41-3,110.226.35
2018年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内容销售数量价格销售金额占比
1深圳市美晟宇电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17,812.30740.941,319.792.72
2深圳市百益巨电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12,429.85498.42619.531.28

8-2-78

品牌)
3佛山市风顺电子有限公司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15,588.29337.31525.811.08
4深圳市东奥科技有限公司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5,885.22634.74373.560.77
5临沂喜乐莹电子有限公司三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4,556.10564.21257.060.53
合计56,271.76-3,095.756.38
2017年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内容销售数量价格销售金额占比
1深圳市美晟宇电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34,935.33708.362,474.684.77
2深圳市百益巨电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15,221.55388.59591.491.14
3佛山市风顺电子有限公司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11,295.35305.36344.910.66
4深圳市东奥科技有限公司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4,177.49820.63342.820.66
5深圳市天顺佳电子有限公司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4,950.87614.51304.240.59
合计70,580.59-4,058.147.82

注:占比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报告期内前五名贸易商客户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客户名称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深圳市美晟宇电子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均为第1名客户应用市场价格竞争激烈,导致其对公司订单有所减少
佛山市风顺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第2名、2017年、2018年和2020年1-6月均为第3名基本稳定
深圳市东奥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均为第4名、2019年第3名、2020年1-6月第10名2020年上半年排名下降,主要系受其下游客户订单减少的影响,导致客户对公司订单需求减少

8-2-79

客户名称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深圳市百益巨电子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均为第2名、2019年第4名、2020年1-6月第5名2019年开始排名下降,主要系客户受其下游客户订单减少的影响,导致其对公司的订单需求减少
深圳市科力微电子有限公司2017年第16名、2018年第9名、2019年第5名、2020年1-6月第2名2018年、2019年排名上升 主要系客户不断开拓市场,从而提高了对公司的订单需求
深圳市天顺佳电子有限公司2017年第5名、2018年第6名、2019年第7名、2020年1-6月第8名报告期内,客户排名有所下降,主要系客户产品方案调整,导致需求量减少
临沂喜乐莹电子有限公司2017年第7名、2018年第5名、2019年第15名2019年排名下降,主要系客户业务方案调整,导致需求量减少
深圳市佳锋盛电子有限公司2017年第8名、2018年第7名、2019年第6名、2020年1-6月第4名客户排名逐渐上升,主要系客户不断开拓下游市场,订单需求增加

(三)非贸易商报告期各期向发行人采购产品数量与其业务发展趋势的匹配性,报告期各期末非贸易商客户、贸易商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实际应用或对外销售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库存及原因分析

1、非贸易商报告期各期向发行人采购产品数量与其业务发展趋势的匹配性

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非贸易商客户向公司采购产品数量与其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匹配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万只、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采购产品 数量营业收入采购产品 数量营业收入采购产品数量营业收入采购产品 数量营业收入
拓尔微129,453.49未披露112,829.25未披露39,140.53未披露3,148.29未披露
美的集团30,105.5213,906,702.2051,836.7427,821,601.7025,811.5725,966,482.009,177.6224,071,230.10
晶丰明源29,360.8038,440.2871,651.2087,367.6946,703.8276,659.1242,196.9869,437.85
视源股份20,075.54624,489.8062,075.651,705,270.1748,131.201,698,368.9820,658.321,086,760.80
亚成微11,763.234,671.3517,853.5010,414.2012,929.198,733.529,009.037,055.41
格力电器9,416.456,950,232.2434,191.7119,815,302.7525,015.8419,812,317.7132,567.6914,828,645.00
华润微6,957.36306,313.4718,895.48569,918.258,369.67625,539.55910.50585,881.49
上海新进6,380.36未披露17,820.49未披露30,236.48未披露29,022.60未披露
深爱半导体5,793.1815,370.2915,071.6540,040.1122,373.8142,843.5531,215.7244,203.61
光祥科技1,787.08未披露10,441.4189,200.6728,871.7079,176.81102,035.9558,858.59

注:营业收入数据主要来源于各家公司定期报告与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8-2-80

如上表所示,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非贸易商客户向公司采购产品数量与其业务发展趋势匹配分析如下:

(1)非贸易商客户西安拓尔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新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公司未能获取其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通过访谈了解其报告期内向公司采购产品数量与其业务发展趋势相匹配。

(2)非贸易商客户晶丰明源、美的集团、深爱半导体、亚成微及视源股份报告期各期向公司采购产品数量与其业务发展趋势相匹配。

(3)报告期内,非贸易商客户格力电器的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但其向公司采购产品数量呈现先降后升的情况主要系由于2018年受公司工艺变更认证影响,格力电器向公司采购订单减少,2019年完成工艺变更认证后,采购订单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非贸易商客户华润微的营业收入呈现先升后降的情况,但其向公司采购产品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主要系公司不断加深与华润微的合作,2018年新增其子公司华润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产品,订单开始大幅增加,其营业收入的小幅波动未对其向公司采购产品的趋势产生影响。

(5)报告期内,非贸易商客户深圳市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但其向公司采购产品数量呈现大幅下降的情况主要系由于公司报告期内逐步减产、停产LED产品,使得深圳市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向公司采购的LED产品大幅下降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非贸易商客户向公司采购产品数量与其业务发展趋势具有匹配性。

2、报告期各期末非贸易商客户、贸易商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实际应用或对外销售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库存及原因分析

(1)报告期各期前五大非贸易商客户对公司产品的实际应用情况如下表:

2020年1-6月
序号非贸易商名称实际应用情况
1拓尔微电源、智能家电

8-2-81

2晶丰明源LED照明
3美的集团家用电器
4华润微电源
5亚成微电源
2019年
序号非贸易商名称实际应用情况
1拓尔微电源、智能家电
2晶丰明源LED照明
3华润微电源
4视源股份液晶显示主控板卡和交互智能平板
5美的集团家用电器
2018年
序号非贸易商名称实际应用情况
1晶丰明源LED照明
2上海新进消费电子、通讯、智能家电、电源
3拓尔微电源、智能家电
4视源股份液晶显示主控板卡和交互智能平板
5深爱半导体LED照明
2017年
序号非贸易商名称实际应用情况
1光祥科技LED显示屏
2晶丰明源LED照明
3深爱半导体LED照明
4上海新进消费电子、通讯、智能家电、电源
5格力电器家用电器

根据主要非贸易商客户的访谈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非贸易商客户的期末库存金额占当期采购金额的比例在1%-5%之间,占比较小,不存在较大库存。

(2)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贸易商客户对公司产品的对外销售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库存及原因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贸易商客户对公司产品的对外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如下表:

8-2-82

单位:万元、万只

2020年1-6月
序号贸易商名称当期向蓝箭采购金额当期向蓝箭采购数量对外销售数量占向蓝箭采购数量比例期末库存金额占向蓝箭采购金额比例
1深圳市美晟宇电子有限公司356.544,602.5295%以上低于10%
2深圳市科力微电子有限公司322.924,165.8090%以上低于15%
3佛山市风顺电子有限公司273.138,599.24100%-
4深圳市佳锋盛电子有限公司230.742,623.6290%以上低于10%
5深圳市百益巨电子有限公司156.102,772.4390%以上低于25%
合计1,339.4322,763.6195%以上低于10%
2019年
序号贸易商名称当期向蓝箭采购金额当期向蓝箭采购数量对外销售数量占向蓝箭采购数量比例期末库存金额占向蓝箭采购金额比例
1深圳市美晟宇电子有限公司1,151.4915,243.5795%以上低于5%
2佛山市风顺电子有限公司613.9519,938.23100%-
3深圳市东奥科技有限公司523.9010,853.6295%以上低于5%
4深圳市百益巨电子有限公司474.049,215.8990%以上低于10%
5深圳市科力微电子有限公司346.857,339.1095%以上低于5%
合计3,110.2262,590.4195%以上低于5%
2018年
序号贸易商名称当期向蓝箭采购金额当期向蓝箭采购数量对外销售数量占向蓝箭采购数量比例期末库存金额占向蓝箭采购金额比例
1深圳市美晟宇电子有限公司1,319.7917,812.3095%以上低于5%
2深圳市百益巨电子有限公司619.5312,429.8590%以上低于10%
3佛山市风顺电子有限公司525.8115,588.29100%-
4深圳市东奥科技有限公司373.565,885.2295%以上低于5%
5临沂喜乐莹电子有限公司257.064,556.1095%以上低于10%
合计3,095.7556,271.7695%以上低于5%
2017年
序号贸易商名称当期向蓝箭采购金额当期向蓝箭采购数量对外销售数量占向蓝箭采购数量比例期末库存金额占向蓝箭采购金额比例
1深圳市美晟宇电子有限公司2,474.6834,935.3395%以上低于5%
2深圳市百益巨电子有限公司591.4915,221.5590%以上低于10%
3佛山市风顺电子有限公司344.9111,295.35100%-

8-2-83

4深圳市东奥科技有限公司342.824,177.4995%以上低于5%
5深圳市天顺佳电子有限公司304.244,950.8785%以上低于25%
合计4,058.1470,580.5995%以上低于5%

根据主要贸易商客户的访谈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贸易商客户实现的最终销售比例较高,不存在较大库存。

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发行人采取以非贸易商为主、贸易商为辅的直销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符合行业惯例。

2、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非贸易商客户、贸易商客户较为稳定。

3、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非贸易商客户、贸易商客户采购均有对应的采购订单,且与发行人销售数量相匹配,采购金额真实、准确。

4、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非贸易商客户采购量与其业务发展相匹配,对发行人产品实际应用不存在异常。

5、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贸易商客户期末库存较低,对外销售情况不存在异常。

三、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非贸易商客户、贸易商客户及其对发行人采购金额真实性、准确性、对发行人产品实际应用或对外销售情况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对报告期各期非贸易商客户、贸易商客户及其对发行人采购金额真实性、准确性、对发行人产品实际应用或对外销售情况的实施了以下具体核查程序并取得了相应核查证据: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的业务模式,采取直销模式的原因,存在非贸易商和贸易商两种客户类型的原因,不同客户类型的业务流程,风险报酬和控制权转移的时点,评价发行人直销模式下不同客

8-2-84

户类型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客户类型及销售模式,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原因;

3、对收入确认的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进行了解、评价,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4、获取主要非贸易商和贸易商合同/订单,了解主要非贸易商和贸易商客户的销售政策是否存在差异;

5、对报告期各期客户进行函证,选取的函证对象分为2类:(1)报告期各期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客户全部函证;(2)报告期各期销售额100万元以下的客户进行抽样函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收入24,321.5648,993.5348,478.8451,923.88
销售收入100万以上发函金额17,325.4640,358.0538,631.7141,705.79
销售收入100万以上发函占营业收入比例71.2382.3779.6980.32
销售收入100万以下发函金额3,127.783,076.713,307.773,244.21
销售收入100万以下发函占营业收入比例12.866.286.826.25
发函金额20,453.2443,434.7641,939.4944,950.00
发函占比84.1088.6586.5186.57
回函金额17,847.2341,770.9239,146.2141,976.68
回函占比73.3885.2680.7580.84

6、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采取实地走访/视频访谈、问询函等核查方式,了解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基本信息、往来金额情况、期末库存情况以及发行人产品的实际应用或对外销售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收入24,321.5648,993.5348,478.8451,923.88
核查金额13,699.2234,971.2932,846.8233,723.94
核查占比56.3371.3867.7564.95

8-2-85

7、查阅已上市的主要非贸易商的公开披露信息,了解其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核查其向公司采购的产品数量是否与业务发展趋势匹配;

8、获取报告期各期收入明细表、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单、对账单、签收单、出口报关单等单据,核查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的准确性;

9、执行收入截止性测试的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各期,非贸易商客户、贸易商客户对发行人采购金额真实、准确;

2、报告期各期末,非贸易商客户、贸易商客户对发行人产品实际应用或对外销售情况不存在异常。

8-2-86

问题15.关于研发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2,260.72万元、2,163.19万元和2,768.1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35%、4.46%和5.65%。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员工、机器设备既从事或用于研发活动又从事生产活动,若存在,请说明相关人员薪酬和折旧及摊销在研发投入和非研发投入之间的划分标准、依据、合理性及准确性,报告期各期研发领料的具体明细、数量、金额、对应的研发项目,是否存在研发样品对外销售的情形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将生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2)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与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所用研发费用的差异情况及原因。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员工、机器设备既从事或用于研发活动又从事生产活动,若存在,请说明相关人员薪酬和折旧及摊销在研发投入和非研发投入之间的划分标准、依据、合理性及准确性,报告期各期研发领料的具体明细、数量、金额、对应的研发项目,是否存在研发样品对外销售的情形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将生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1、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员工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生产活动,相关人员薪酬在研发投入和非研发投入之间的划分标准、依据、合理性及准确性

(1)公司存在员工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生产活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既有专职研发人员,又存在员工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生产活动的情况。其中公司专职研发人员主要从事半导体封装测试相关领域的市场调研、技术研究、封装工艺改进及开发等研究活动;员工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生产活动主要系公司根据研发项目的不同研发阶段,在研发项目投入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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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在生产车间借调部分熟练的生产人员进行小试、中试阶段的研发生产的情况。

(2)相关人员薪酬在研发投入和非研发投入之间的划分标准、依据、合理性及准确性公司研发投入中的薪酬包括专职研发人员薪酬和研发借用生产人员计入研发投入的薪酬。公司对于专职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按研发项目全额计入研发费用中;对于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生产活动而借调的生产人员薪酬,按照研发支出归集标准,根据《人员借用登记表》及实际填列的工时记录,区分参与研发活动工时与非研发活动工时,并据此将相关人员的薪酬等费用分配至研发支出与非研发支出。

综上所述,公司存在员工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生产活动的情况,相关人员薪酬在研发投入和非研发投入之间的划分标准明确、依据充分合理、金额准确,不存在将生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2、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机器设备既用于研发活动又用于生产活动,相关折旧及摊销在研发投入和非研发投入之间的划分标准、依据、合理性及准确性

报告期内,研发相关设备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注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研发专用设备94.1266.01--
调拨设备68.37191.3442.8542.09
合计162.49257.3542.8542.09

注:研发专用设备指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调拨设备指既用于研发活动又用于生产活动的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除研发部门专用的研发设备外,还根据研发项目的不同研发阶段,在研发项目投入量产前,在生产车间调拨有关生产设备进行小试、中试阶段的研发调试,存在调拨的有关生产设备既用于研发活动又用于生产活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研发部门专用的研发设备的折旧,其折旧费用全额计入研发费用中;对于既用于研发活动又用于生产活动的调拨的生产设备,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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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支出归集标准,根据《设备使用申请表》及实际调拨的工时记录,区分用于研发活动工时与非研发活动工时,并据此将相关设备的折旧等费用分配至研发支出与非研发支出。综上所述,公司存在调拨至研发部门的生产设备既用于研发活动又用于生产活动的情形,相关生产设备的折旧在研发投入和非研发投入之间的划分标准明确、依据充分合理、金额准确,不存在将生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3、报告期各期研发领料的具体明细、数量、金额、对应的研发项目2020年1-6月研发领料的具体明细、数量、金额、对应的研发项目情况:

序号研发项目1项目框架芯片塑封料其他合计
1DFN2020&DFN1006新封装项目数量208.7577.930.02--
金额0.750.620.150.211.74
2SOT23-X封装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技术升级数量940.50870.520.21--
金额3.0026.711.1243.0573.87
3半导体器件创新产业化技术提升数量36.9633.610.20--
金额1.059.520.5717.0928.23
4高集成锂电保护IC的开发数量175.00161.220.05--
金额0.779.990.2414.5625.56
5关于“倒装芯片”(FlipChip)封装工艺的研究数量38.4017.360.01--
金额0.290.920.060.161.43
6焊接机器人在半导体行业中的应用研究数量337.92319.260.24--
金额2.848.401.2718.5431.06
7机器人在半导体器件封测中的开发应用数量1,515.001,432.850.53--
金额4.8312.801.8526.7446.21
8基于Clip Bond工艺的封装结构数量16.9611.730.17--
金额1.583.320.710.656.26
9基于半蚀刻工艺平台的无引脚封装数量284.42245.660.02--
金额3.326.480.180.8310.81
10基于大尺寸硅衬底的GaN高速功率开关器件关键技术研究数量2.161.890.06-
金额0.240.570.221.532.56

金额单位:万元;框架单位:万只;芯片单位:万只;塑封料单位:吨;其他:内引线、焊料、锡球、化学试剂、银胶、绝缘胶、备件等材料,计量单位不一致,因此未披露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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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基于金属基板封装工艺的DFN封装结构数量421.00211.840.02--
金额0.961.880.200.994.04
12基于一种新型高密度框架结构的SOT23-X封装研究及产业化数量710.88442.500.16--
金额3.0716.181.187.2127.63
13集成电路封测中的机器人研发应用数量208.36191.110.11--
金额0.8410.150.5616.0927.64
14片式集成电路封装前沿技术应用场景示范数量203.06182.240.14--
金额1.715.060.7211.0218.5
15应用机器人的集成电路产品开发数量344.40313.480.05--
金额5.8221.630.2838.6666.38
合计数量5,443.774,513.191.95
金额31.07134.239.30197.32371.93

2019年研发领料的具体明细、数量、金额、对应的研发项目情况:

序号研发项目2项目框架芯片塑封料其他合计
1SOT23-X封装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技术升级数量2,199.701,991.870.54--
金额7.4263.822.95103.75177.95
2半导体器件创新产业化技术提升数量67.5060.350.26--
金额2.1519.370.7228.3350.58
3高集成锂电保护IC的开发数量307.20294.040.09--
金额1.4016.260.3829.6747.72
4关于“倒装芯片”(FlipChip)封装工艺的研究数量551.62497.030.13--
金额9.9240.11.0475.55126.61
5焊接机器人在半导体行业中的应用研究数量1,123.521,032.450.71--
金额10.8233.815.1869.61119.42
6机器人在半导体器件封测中的开发应用数量2,263.601,955.940.30--
金额7.3118.361.5944.0071.26
7基于“半导体器件自动化设备更新技术提升”项目的新产品开发数量115.00104.491.21--
金额13.2320.253.6460.6797.79
8基于“机器人在半导体器件自动测试系统中的应用”项目的新产品开发数量55.9263.080.81--
金额5.298.332.0332.8348.47

金额单位:万元;框架单位:万只;芯片单位:万只;塑封料单位:吨;其他:内引线、焊料、锡球、化学试剂、银胶、绝缘胶、备件等材料,计量单位不一致,因此未披露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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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基于“片式集成电路制造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提升”项目的新产品开发数量644.99591.130.30--
金额19.8520.542.3660.14102.88
10基于Clip Bond工艺的封装结构数量82.1872.650.9--
金额9.3127.023.4356.8496.6
11基于半蚀刻工艺平台的无引脚封装数量434.72245.390.35--
金额3.0029.723.6559.8296.19
12基于大尺寸硅衬底的GaN高速功率开关器件关键技术研究数量6.605.680.21--
金额0.751.370.635.047.79
13基于金属基板封装工艺的DFN封装结构数量1,229.22847.350.01--
金额2.697.740.1719.9030.50
14集成电路封测中的机器人研发应用数量396.32345.580.27--
金额3.4924.151.4541.1170.19
15片式集成电路封装前沿技术应用场景示范数量548.96496.740.33--
金额5.0813.342.4829.0849.98
16应用机器人的集成电路产品开发数量464.11426.290.09--
金额8.8133.130.4359.53101.90
17集成电路工艺技术平台建设数量-----
金额---22.8122.81
合计数量10,491.159,030.066.50--
金额110.53377.3132.13798.691,318.66

2018年研发领料的具体明细、数量、金额、对应的研发项目情况:

序号研发项目3项目框架芯片塑封料其他合计
1“一种IGBT器件的复合装载连线方法”专利技术应用研发数量25.724.680.66--
金额7.509.712.0026.3045.51
2差异化2724贴片式LED产品的关键技术研究数量1,112.663,031.95---
金额9.3515.52-11.3336.21
3高集成锂电保护IC的开发数量214.42183.460.05--
金额4.0916.420.1774.1894.87
4焊接机器人在半导体行业中的应用研究数量341.492930.15--
金额3.068.031.2116.2128.52

金额单位:万元;框架单位:万只;芯片单位:万只;塑封料单位:吨;其他:内引线、焊料、锡球、化学试剂、银胶、绝缘胶、备件等材料,计量单位不一致,因此未披露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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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于“半导体器件自动化设备更新技术提升”项目的新产品开发数量334.00307.263.66--
金额12.2831.3511.0388.03142.69
6基于“机器人在半导体器件自动测试系统中的应用”项目的新产品开发数量208.32223.572.82--
金额24.421.7110.3985.06141.56
7基于“片式集成电路制造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提升”项目的新产品开发数量1,653.601,574.441.23--
金额15.6266.376.87122.15211.00
8基于“新型功率器件及电源管理器件技术提升”项目实施的新产品开发数量113.28111.610.21--
金额3.2550.341.0166.55121.15
9基于大尺寸硅衬底的GaN高速功率开关器件关键技术研究数量46.643.330.66--
金额5.315.691.9517.5130.46
10基于提高绿色电源能效的大功率器件核心技术研发数量54.4853.070.59--
金额6.2416.001.7334.7058.67
11智能家居终端电源的功率器件研发数量45.0044.360.60--
金额1.5910.711.8117.5331.64
合计数量4,149.545,890.7310.62--
金额92.68251.8538.19559.55942.27

2017年研发领料的具体明细、数量、金额、对应的研发项目情况:

序号研发项目4项目框架芯片塑封料其他合计
1“一种IGBT器件的复合装载连线方法”专利技术应用研发数量40.4076.321.08--
金额12.5915.153.1415.8146.69
2“一种封装硅芯片的方法及其形成的电子元件”专利技术数量389.00384.251.53--
金额13.5132.515.3324.8576.20
3差异化2724贴片式LED产品的关键技术研究数量2,613.987,252.64---
金额21.2435.71-45.15102.09
4基于“半导体器件智能装备试点示范”项目实施的功率器件研发数量765.00752.242.73--
金额25.5179.3813.2456.88175.02
5基于“集成电路封测设备更新技术提升”项目实施的新产品开发数量2,519.102,467.580.45--
金额13.9086.802.4650.11153.28
6基于“片式集成电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实施的新产品开发数量302.40352.800.27--
金额2.8316.131.5110.3630.83

金额单位:万元;框架单位:万只;芯片单位:万只;塑封料单位:吨;其他:内引线、焊料、锡球、化学试剂、银胶、绝缘胶、备件等材料,计量单位不一致,因此未披露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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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于“新型功率器件及电源管理器件技术提升”项目实施的新产品开发数量221.38206.860.44--
金额6.1683.132.4246.11137.82
8基于提高绿色电源能效的大功率器件核心技术研发数量75.0069.940.86--
金额11.6821.551.9719.6554.85
9锂电池管理器件的研发数量452.16484.110.12--
金额2.018.850.683.7615.30
10智能家居终端电源的功率器件研发数量517.50507.792.27--
金额19.81131.9611.0588.78251.59
合计数量7,895.9212,554.549.74--
金额129.23511.1941.80361.471,043.69

4、是否存在研发样品对外销售的情形及相关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的直接材料,主要形成研发样品或在研发过程中直接报废。研发样品送予客户进行送样检验,客户检验合格的研发样品,则免费送给客户用于其后续生产,检验不合格及送检退回的研发样品作报废、毁损处理。研发样品未对外销售及形成收益,不存在相关收益会计处理及抵减对应的研发费用情形,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公司研发投入开支范围和标准

公司制定了《研发投入财务管理制度》、《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新产品研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研发制度,用于规范公司研发活动。上述制度规定了公司研发人员薪酬、设备折旧、材料领用等研发支出的范围、标准、审批等程序,明确了研发人员薪酬、设备折旧、材料领用在研发投入和非研发投入之间的划分的标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研发投入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研发支出范围,主要包括:人员薪酬、直接投入、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它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内容
人员薪酬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直接投入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设备、备件等相关支出。用于中间试验的直接材料、制造成本以及费用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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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设计费用包括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装备调试费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无形资产摊销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指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如产学研项目费用)
其他费用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论证、调研、咨询、计算、国内外调研考察和学术交流会议费、 相关人员的培训费用;业务产、报表、论文印刷版面费;成果鉴定费、评审费;专利申请费、维持费及年费等;对外聘请专家学者的学术报告酬金、现场服务指导费、业务执行费等

公司研发活动财务工作采取集中管理,分项目核算,资金收付均由财务部统一安排和管理,日常工作接受财务部和研发部门的双重管理。公司研发活动财务管理遵循预算控制、项目负责制的管理办法。研发费用开支标准在申报项目预算限额范围内开支,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此外,《研发投入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了研发支出的审批程序:①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提出费用预算报告,报公司经营管理层会签审批。②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批准的总金额、研究年限和研究内容编制经费开支计划,计划内的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审签。③根据研发工作的进展和器材供应情况,可调整用款计划,单个项目超出费用预算15%以上,须报公司经营管理层会签审批。综上所述,公司研发人员薪酬、设备折旧和材料领用在研发投入和非研发投入之间的划分标准明确、合理,划分依据充分,划分金额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将生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二)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与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所用研发费用的差异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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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所用研发费用的计算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下发的《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及《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及《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及明细。

2、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与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所用研发费用的差异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项目研发费用总额①申请加计扣除研发费②差异金额③=①-②
直接材料371.9358.77313.16
职工薪酬537.18537.18
动力费用20.2920.29-
折旧费182.38176.216.17
其他费用32.5332.53-
合计1,144.30824.98319.33

(续)

2019年
项目研发费用总额①申请加计扣除研发费②差异金额③=①-②
直接材料1,318.66436.63882.03
职工薪酬987.9891.9795.93
动力费用40.438.441.96
折旧费286.53286.53-
其他费用134.67114.3520.32
合计2,768.171,767.921,000.25

(续)

2018年
项目研发费用总额①申请加计扣除研发费②差异金额③=①-②
直接材料942.27191.867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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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项目研发费用总额①申请加计扣除研发费②差异金额③=①-②
职工薪酬907.22700.92206.30
动力费用35.2235.22-
折旧费112.31112.31-
其他费用166.17149.1517.02
合计2,163.191,189.46973.73

(续)

2017年
项目研发费用总额①申请加计扣除研发费②差异金额③=①-②
直接材料1,043.69330.47713.22
职工薪酬977.14890.0187.13
动力费用41.5741.57-
折旧费111.5943.6867.91
其他费用86.7348.5638.17
合计2,260.721,354.29906.43

如上表所示,公司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与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所用研发费用差异分别为906.43万元、973.73万元、1,000.25万元及319.33万元,具体差异原因如下:

(1)直接材料

单位:万元

序号差异原因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1未申请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的材料投入22.81
2不属于研发加计扣除范围的材料投入313.16859.22750.41713.22
合计313.16882.03750.41713.22

未申请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的领料投入是指因不符合创新性要求而不满足加计扣除项目条件,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加计扣除,该项目报告期各期材料投入在计算研发加计扣除时予以剔除。

不属于研发加计扣除范围的材料投入是指公司在研发项目投入量产前进行小试、中试阶段的材料投入,其形成研发样品无偿送予客户试样或在研发过程中直接报废。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很可能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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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研发样品或废品收入对应的材料投入在计算研发加计扣除时予以剔除。

(2)职工薪酬

单位:万元

序号差异原因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1未申请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的职工薪酬-95.93206.3087.13
合计-95.93206.3087.13

注:未申请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的职工薪酬是指因不符合创新性要求而不满足加计扣除项目条件,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加计扣除,该项目报告期各期职工薪酬费用在计算研发加计扣除时予以剔除。

(3)折旧费

单位:万元

序号差异原因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1用于研发活动的非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折旧费6.17--67.91
合计6.17--67.91

注:用于研发活动的非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折旧费是指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规定,对于未与具体研发项目形成直接对应关系的研发场地及用于研发活动的非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折旧,公司未申请加计扣除。

(4)其他费用

单位:万元

序号差异原因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1未申请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的其他费用-20.3217.0238.17
合计-20.3217.0238.17

注:未申请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的其他费用是指因不符合创新性要求而不满足加计扣除项目条件,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加计扣除,该项目报告期各期发生的其他费用在计算研发加计扣除时予以剔除。综上所述,由于研发费用归集与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所用研发费用分别属于会计核算和税务范畴,二者存在一定口径差异,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较窄,可加计扣除范围仅针对公司核心研发投入。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与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所用研发费用的差异主要是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时,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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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与研发活动相关的会计政策和内控制度,对研发活动相关研发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研发活动相关内控流程;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研发项目的情况表、研发项目立项报告,检查相关研发项目是否立项、审批,核算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查阅研发费用明细账,详细了解各项费用的支出情况和费用归集情况;

3、查阅研发人员花名册,获取研发人员工资表,对研发人员薪酬进行复核,对研发人员薪酬的分配情况进行分析性复核;

4、取得发行人研发人员与非研发人员的划分标准、考勤等相关制度及记录,取得发行人《人员借用登记表》及实际填列的工时记录,复核研发人员薪酬计提分配表;

5、了解折旧费的归集内容,获取研发设备清单,实地查看资产是否为研发部门使用,对报告期各期的折旧与摊销进行复核匡算,监盘固定资产,查看固定资产是否均在使用过程中;

6、获取发行人研发设备与非研发设备的管理、调拨、折旧费用归集等相关制度,取得发行人《设备使用申请表》及工时分配表,复核借用的生产设备折旧费用归集与分配的准确性;

7、了解直接材料的归集内容,获取研发物料领用清单,将各期研发物料领用金额与发行人研发费用中的材料投入进行核对;抽查研发物料领用单,核查领料单是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领料单上注明领用研发材料对应的项目、金额是否与账面一致;对研发物料与研发项目的相关性进行分析复核;

8、询问发行人销售部门、财务部门的相关人员,查阅并了解发行人研发样品相关管理制度,检查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研发样品的对外销售的情形及核查研发样品报废、对外赠送或销售的会计处理;

9、复核发行人经税务师事务所审核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中研发费用

8-2-98

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复核报告期各期经税务部门审核认定的研发支出构成明细,与发行人账面的研发支出明细进行对比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员工、机器设备既从事用于研发活动又从事生产活动的情形,相关研发人员薪酬、机器设备折旧费在研发投入和非研发投入之间的划分标准明确、依据充分合理、金额准确;报告期各期研发领料归集准确,不存在研发样品对外销售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将生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2、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与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所用研发费用的差异金额分别为906.43万元、973.73万元、1,000.25万元和319.33万元,差异原因主要系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年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部分研发项目或研发费用不满足加计扣除规定而不予加计扣除。

8-2-99

问题17.关于应收票据

17.1关于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2017年末、2018年末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13,527.96万元、12,837.53万元,2019年将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各期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

24.67万元、6.90万元、2.32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各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出票人或背书人是否属于与发行人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户、报告期发行人是否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往来、是否存在使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进行融资情形;(2)报告期各期贴现、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金额;(3)报告期各期末已贴现、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及其终止确认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2019年末对所有银行承兑汇票均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报告期各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出票人或背书人是否属于与发行人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户、报告期发行人是否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往来、是否存在使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进行融资情形

1、报告期各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情况

报告期各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银行承兑汇票14,825.5737,129.9334,241.4632,001.58

8-2-1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商业承兑汇票14.2647.69260.1281.92
合计14,839.8337,177.6234,501.5832,083.50

2、出票人或背书人是否属于与发行人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户、报告期发行人是否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往来、是否存在使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进行融资情形

报告期各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背书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出票人或背书人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银行承兑汇票往来客户14,825.5737,026.7234,149.4631,930.33
往来客户关联方-103.213.0071.25
第三方代付且于当期退回全部代付款项--89.00-
小计14,825.5737,129.9334,241.4632,001.58
商业承兑汇票往来客户14.2647.69260.1281.92
合计14,839.8337,177.6234,501.5832,083.50

报告期各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背书人除上述往来客户关联方代付给公司、第三方代付给公司且公司于当期退回全部代付款项外,其他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背书人均属于与公司签订经济合同/订单的往来客户,报告期内不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往来,不存在使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进行融资情形。

(二)报告期各期贴现、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金额

报告期各期,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背书转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银行承兑汇票9,415.758,451.578,027.7610,141.32
其中:贴现-929.88--
背书转让9,415.757,521.698,027.7610,141.32
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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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其中:贴现----
背书转让----
合计9,415.758,451.578,027.7610,141.32

(三)报告期各期末已贴现、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及其终止确认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背书转让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不存在已贴现、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于到期时终止确认,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的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2019年末对所有银行承兑汇票均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贴现、到期承兑金额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需要支付采购材料款、设备款等,为了及时支付上述款项,存在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贴现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各期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贴现、到期承兑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背书贴现到期承兑合计背书和贴现占比
2020年1-6月9,415.75-13,620.0923,035.8440.87%
2019年7,521.69929.8827,305.8435,757.4223.64%
2018年8,027.76-27,132.9135,160.6722.83%
2017年10,141.32-16,904.6527,045.9737.50%
合计35,106.52929.8884,963.49120,999.9029.78%

注:背书和贴现占比=(当期背书金额+当期贴现金额)/当期票据合计金额

2、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整体划分为一个组合,因该类票据存在被经常性的、大规模的背书或贴现,报告期内,公司背书及贴现的票据合计占比为29.78%,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以出售(背书)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同时又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贴现,相关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等级以及未来背书或贴现后终止确认的可能性不会影响公司对持有银行承兑汇票意图的判断。

8-2-102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3月修订)》及相关规定,该类票据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列报。具体说明如下:

(1)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3月修订)》第十八条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报表格式通知要求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3)新金融工具准则应用指南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

“企业确定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1)企业应当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而不必按照单个金融资产逐项确定业务模式。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应当反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层次。……(3)企业应当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4)企业的业务模式并非企业自愿指定,而是一种客观事实,通常可以从企业为实现其目标而开展的特定活动中得以反映。”

综上所述,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银行承兑汇票整体划分为一个组合,根据公司实际的业务经营客观情况,确认所有银行承

8-2-103

兑汇票的管理模式均既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又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将在手和期末已背书转让且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均作为应收款项融资进行列报。

3、本次按照谨慎性原则调整后列报的基本情况

公司对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进行了进一步的论证,遵照谨慎性原则,公司将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划分标准修订为:对于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未背书或贴现的在手票据作为应收款项融资列报;对于商业承兑汇票以及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在背书或贴现时不终止确认,作为应收票据进行列报,未背书或贴现的在手票据亦作为应收票据进行列报。

针对业务模式变化的情况,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在手的信用级别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调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该类余额,由“应收款项融资”调整至“应收票据”科目列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项目名称调整前金额调整后金额调整金额增加+/减少-
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应收票据13.436,564.906,551.47
应收款项融资8,391.241,912.61-6,478.63
其他综合收益-61.92-61.92
递延所得税资产505.20494.27-10.93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19--19.19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应收票据2.329,689.879,687.55
应收款项融资14,935.075,342.93-9,592.14
其他综合收益-81.10-81.10
递延所得税资产571.55557.24-14.31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43--2.43

本次调整的目的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使报表使用者更加清晰了解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2020年10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8-2-1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该更正对公司报告期各期的现金流量表无影响,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票据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票据管理相关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了解发行人对商业汇票

主要业务管理模式;

2、获取发行人票据备查簿,并与票据明细账进行核对,同时对票据备查簿记录的商业汇票收取、到期承兑、背书及贴现情况抽取样本进行核查,核实票据备查簿记录的准确性,核查票据的出票人或背书人是否为发行人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户,抽查销售合同或订单、对账单等原始交易资料并进行核对;

3、监盘期末库存票据,检查库存票据与票据备查簿、会计处理的记录是否相符;

4、查阅《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修订)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于金融资产分类和列报的相关规定,核查发行人商业汇票分类会计处理及报表列报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背书人除小部分为往来客户关联方代付给发行人、第三方代付给发行人且发行人于当期退回全部代付款项外,其他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背书人均属于与发行人签订经济合同/订单的往来客户,报告期内不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往来,不存在使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进行融资情形。

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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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背书转让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不存在已贴现、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于到期时终止确认,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的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发行人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2019年末、2020年6月末的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计入的报表项目进行了更正,该更正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现金流量表无影响,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发行人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发行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2019年末以及2020年6月末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7.2关于票据“找零”

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将票据“找零”背书给客户(指收取货款时收到的大额票据超出应收取的货款而向客户支付多付货款对应的小额票据)的情况,报告期各期票据“找零”金额分别为1,685.55万元、1,391.22万元、1,228.76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上述票据“找零”的具体结算模式和业务过程,是否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相关客户关于票据“找零”的合同约定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报告期各期票据“找零”对应的主要客户、收到的具体票据及金额、对应找零付出的具体票据金额,发行人与相关客户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3)关于票据“找零”的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尚未到期的“找零”票据类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余额、终止确认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事项(1)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说明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票据“找零”事项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回复】

8-2-106

一、发行人说明

(一)上述票据“找零”的具体结算模式和业务过程,是否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相关客户关于票据“找零”的合同约定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报告期内,公司票据“找零”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票据“找零”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支付给客户的票据“找零”211.531,228.761,391.221,685.55

2、上述票据“找零”的具体结算模式和业务过程

(1)具体结算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尽快回收货款,在与客户日常交易结算货款时,接受了下游客户支付的超过公司应收款项金额的大额票据,公司就超出部分金额向客户以票据“找零”方式支付差额票据

,进行双方的往来款项结算。

(2)票据“找零”的过程

在日常交易结算货款时,如客户通过票据“找零”方式结算货款,需向公司提出需求。业务员根据公司客户拟背书的超过公司应收款项金额的大额票据告知财务部,财务部了解对方票据的风险情况并核实公司存量票据及应“找零”金额后,报公司财务总监同意后,对方与公司进行票据背书转让,再由业务部门填写汇款申请表,经业务部门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将超过应收款项的金额通过背书转让公司持有的票据给该客户进行“找零”。

3、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

票据“找零”方式支付的差额票据为公司持有的其他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自开票据进行“找零”的情形。

8-2-107

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有前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但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帐户。”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有利用票据、信用卡、结算凭证欺诈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应按照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公司报告期内票据“找零”是以销售产品的交易背景为基础,客户以票据作为结算支付手段,因票据具有难以分拆以及回头背书的特性,公司将正常销售业务过程中收到的票据差额背书转让给客户,进行了票据“找零”,不存在

8-2-108

自开票据进行“找零”的情形。公司报告期内票据“找零”是基于真实贸易背景及债权债务关系(均有相关贸易合同或订单,以及票据背书信息),该行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支付结算办法》第二十二条及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有关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关要求,并且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的票据欺诈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找零”客户的与“找零”对应的票据均到期承兑或背书转让,未进行票据贴现后获得银行融资,亦未因票据开立、使用等受到主管机关的处罚。综上,公司的票据“找零”行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为加强票据使用的管理,自2020年5月份起已停止了票据“找零”的行为。

4、与相关客户关于票据“找零”的合同约定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与客户的结算模式一般以直接收取货款或票据为主,发生票据“找零”的情况主要是部分客户在某个结算时点,其持有的票据面额较大,无法直接支付相应的货款时,公司为了尽快催收货款,接受了该类客户的票据“找零”需求所致。因其偶发特性,公司与相关客户关于票据“找零”未进行合同约定,主要根据双方结算需求及公司内部审批流程进行。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行业上下游企业的货款结算,以票据结算的情形较多,因各企业持有的票据面额大小不一,为了提高上下游企业的结算效率,交易双方有时会根据双方即时需求以票据“找零”方式进行货款结算。

(二)报告期各期票据“找零”对应的主要客户、收到的具体票据及金额、对应找零付出的具体票据金额,发行人与相关客户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1、报告期各期票据“找零”对应的主要客户、收到的具体票据及金额、对应找零付出的具体票据金额

报告期各期票据“找零”对应收到的票据及对应“找零”付出的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内,涉及票据“找零”的客户共计24家,其中广东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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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原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涉及“找零”次数最多、“找零”金额最大。报告期各期涉及票据“找零”的客户、相关客户报告期各期的销售收入、票据“找零”对应收到的票据金额、对应“找零”付出的金额以及通过票据“找零”方式和其他方式回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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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最后一次票据“找零”时间期间销售收入7回款金额8票据“找零”次数票据“找零”对应的收票金额票据“找零”付出票据金额票据“找零”实际回款金额9其他方式回款金额10票据“找零”回款占比11
1广东顺德星原电子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3月2020年1-6月61.0234.47298.0076.3521.6512.8162.82
2019年156.92174.0411782.94616.90166.048.0095.40
2018年141.79134.82101,054.86920.04134.82-100.00
2017年132.63138.63111,155.041,016.41138.63-100.00
2临沂喜乐莹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4月2020年1-6月--------
2019年118.93150.15190.0049.0540.95109.2027.27
2018年299.28276.992243.00105.00138.00138.9949.82
2017年278.11290.154410.00285.85124.15166.0042.79
3佛山市汉毅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020年1-6月340.45276.14----276.14-
2019年816.61773.651400.00293.44106.56667.0913.77
2018年634.35607.48----607.48-
2017年456.65518.82----518.82-

销售收入为含税销售收入。

回款金额=票据“找零”实际回款金额+其他方式回款金额。

票据“找零”实际回款金额=票据“找零”对应的收票金额-票据“找零”付出金额。

其他方式回款金额为非票据“找零”的回款。

票据“找零”回款占比=票据“找零”实际回款金额/回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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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最后一次票据“找零”时间期间销售收入7回款金额8票据“找零”次数票据“找零”对应的收票金额票据“找零”付出票据金额票据“找零”实际回款金额9其他方式回款金额10票据“找零”回款占比11
4中山市丰云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4月2020年1-6月144.87170.981179.25135.1844.07126.9125.78
2019年218.20165.27296.9650.4146.54118.7328.16
2018年121.0595.47----95.47-
2017年54.9252.32----52.32-
5中山市中恒电器有限公司2019年4月2020年1-6月8.155.63----5.63-
2019年75.1180.461100.0070.2429.7650.7136.98
2018年86.2380.99170.0054.5515.4565.5419.08
2017年35.5334.79----34.79-
6广州惠远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5月2020年1-6月1.991.70----1.70-
2019年14.8212.73120.0015.994.018.7231.49
2018年18.5118.52348.7230.2018.52-100.00
2017年20.9028.71382.4459.6422.805.9279.40
7佛山市禅城区皓达电子有限公司2018年3月2020年1-6月9.4910.11----10.11-
2019年39.3639.04----39.04-
2018年27.8127.601100.0095.005.0022.6018.12
2017年20.4415.96----15.96-
8佛山市顺德区盛捷电子科技有限2018年11月2020年1-6月--------
2019年4.1922.61----22.61-

8-2-112

序号客户最后一次票据“找零”时间期间销售收入7回款金额8票据“找零”次数票据“找零”对应的收票金额票据“找零”付出票据金额票据“找零”实际回款金额9其他方式回款金额10票据“找零”回款占比11
公司2018年35.7525.993112.9787.4425.530.4698.22
2017年16.379.31----9.31-
9佛山市禅城区贝奇光电器材厂2018年5月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15.0024.98122.5115.007.5117.4630.09
2017年75.9459.06383.7666.2717.4941.5729.62
10上海格瑞宝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5月2020年1-6月324.42382.81----382.81-
2019年884.98752.201161.3778.0083.37668.8311.08
2018年501.50504.43----504.43-
2017年179.50189.83----189.83-
11广州朗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7月2020年1-6月18.2529.42----29.42-
2019年79.3484.17----84.17-
2018年72.3192.44----92.44-
2017年93.6762.421100.0074.9725.0337.3940.10
12广东顺德美智电子有限公司2017年2月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4.29----4.29-
2017年-17.74180.0067.1112.904.8472.69

8-2-113

序号客户最后一次票据“找零”时间期间销售收入7回款金额8票据“找零”次数票据“找零”对应的收票金额票据“找零”付出票据金额票据“找零”实际回款金额9其他方式回款金额10票据“找零”回款占比11
13深圳市北志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020年1-6月22.5010.58----10.58-
2019年70.1774.12----74.12-
2018年108.70107.75237.5016.0021.5086.2519.96
2017年75.6775.85260.4032.5927.8148.0436.66
14深圳市百益巨电子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020年1-6月177.08178.77----178.77-
2019年537.52508.69----508.69-
2018年720.98807.91160.2545.5014.75793.151.83
2017年692.05554.58----554.58-
15中山市金哥电器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5.5118.36----18.36-
2017年108.55122.41344.1840.004.18118.223.42
16佛山市大一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3月2020年1-6月14.7910.88----10.88-
2019年14.0221.30246.2239.486.7314.5731.61
2018年40.0732.36----32.36-
2017年9.509.50----9.50-
17中山市磊德电子有限公司2017年5月2020年1-6月--------
2019年--------

8-2-114

序号客户最后一次票据“找零”时间期间销售收入7回款金额8票据“找零”次数票据“找零”对应的收票金额票据“找零”付出票据金额票据“找零”实际回款金额9其他方式回款金额10票据“找零”回款占比11
2018年--------
2017年17.1721.22126.5920.006.5914.6331.05
18深圳市天顺佳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020年1-6月99.1399.77----99.77-
2019年220.16235.56150.0015.2334.77200.7914.76
2018年296.83319.41----319.41-
2017年355.96319.48----319.48-
19中山市佳荣电子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020年1-6月14.8516.00----16.00-
2019年25.8927.67----27.67-
2018年31.8327.88----27.88-
2017年12.4912.66116.3910.715.686.9844.90
20佛山市顺德区思华电子有限公司2018年2月2020年1-6月54.5439.34----39.34-
2019年56.2859.01----59.01-
2018年63.8362.22120.0010.0010.0052.2216.07
2017年74.3978.28----78.28-
21珠海光宇睿芯电子有限公司2018年3月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5.407.24110.005.005.002.2469.06
2017年45.9344.09124.683.0021.6822.4149.17

8-2-115

序号客户最后一次票据“找零”时间期间销售收入7回款金额8票据“找零”次数票据“找零”对应的收票金额票据“找零”付出票据金额票据“找零”实际回款金额9其他方式回款金额10票据“找零”回款占比11
22深圳市世宸电子有限公司2018年9月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37.3246.32120.007.4912.5133.8027.01
2017年86.7077.70----77.70-
23广州市联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3月2020年1-6月2.550.86----0.86-
2019年5.885.93----5.93-
2018年8.569.09----9.09-
2017年9.6411.75110.005.005.006.7542.55
24广东美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6月2020年1-6月17.0016.86----16.86-
2019年45.5555.97----55.97-
2018年118.20141.21----141.21-
2017年96.7152.02110.004.006.0046.0211.53

8-2-116

2017年,主要以票据“找零”方式回款的客户为广东顺德星原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惠远电子有限公司和广东顺德美智电子有限公司,通过“找零”方式回款的占比分别为100.00%、79.40%和72.69%,“找零”次数分别为11次、3次和1次。2018年,主要以票据“找零”方式回款的客户为广东顺德星原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惠远电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盛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珠海光宇睿芯电子有限公司,通过“找零”方式回款的占比分别为100.00%、

100.00%、98.22%和69.06%,“找零”次数分别为10次、3次、3次和1次。

2019年和2020年1-6月,主要以票据“找零”方式回款的客户为广东顺德星原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找零”方式回款的占比分别为95.40%和

62.82%,“找零”次数分别为11次和2次。

报告期内,部分客户票据“找零”实际回款金额低于含税销售收入金额,主要原因为上述客户存在其他方式的回款金额;报告期内,部分客户票据“找零”实际回款金额略高于含税销售收入金额,主要原因为上述客户票据“找零”实际回款金额包含前期欠款的回收所致。

2、报告期各期票据“找零”客户的销售及回款金额情况

报告期各期票据“找零”客户的销售金额

和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以及通过票据“找零”的实际回款金额和占公司当期销售回款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票据“找零”客户当期销售金额1,159.632,979.182,914.722,520.86
当期营业收入24,321.5648,993.5348,478.8451,923.88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776.086.014.85
票据“找零”实际回款金额65.72518.73408.60417.93
当期销售回款金额1325,791.6647,488.6053,113.6441,919.95
占销售回款的比例0.251.090.771.00

此销售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当期销售回款金额取自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金额。

8-2-117

报告期各期票据“找零”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通过票据“找零”的实际回款金额占公司当期销售回款的比例亦较低,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报告期各期“找零”客户的收票金额占各期收到的票据金额的比例及“找零”金额占各期背书转让的票据金额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找零”客户的收票金额占各期收到的票据金额的比例及“找零”金额占各期背书转让的票据金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找零”对应收到的票据277.251,747.491,799.822,103.48
收到的票据14,839.8337,177.6234,501.5832,083.50
占比1.87%4.70%5.22%6.56%
“找零”付出的票据211.531,228.761,391.221,685.55
背书转让的票据9,415.757,521.698,027.7610,141.32
占比2.25%16.34%17.33%16.62%

报告期各期票据“找零”的金额逐年下降,且占票据结算或票据背书的比例较低,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主要票据“找零”客户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票据“找零”付出金额合计前五的客户分别为广东顺德星原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临沂喜乐莹电子有限公司、佛山市汉毅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中山市丰云电子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中恒电器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1)广东顺德星原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12-17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冬初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杨冬初80%、广东顺德星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执行董事:杨冬初;监事:刘红英
实际开展的业务公司主要经营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日用电器、日用电器控制器、照明电子产品制造等业务
业务规模2019年总收入约1.2亿元

8-2-118

广东顺德星原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非贸易商客户,其主要产品是电路板,下游客户为家电类公司如美的集团,销售区域主要在珠江三角洲。2020年3月公司停止对其“找零”后,2020年4月至8月,公司对广东顺德星原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为32.28万元。

(2)临沂喜乐莹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02-26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界伟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邢美玲60.00%,王春明40.0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邢界伟;监事:王春明
实际开展的业务公司主要经营电子产品(切片二三极管)等业务。
业务规模2019年总收入约1.1亿元

临沂喜乐莹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贸易商客户,产品销售区域集中在山东、广东、江苏、浙江等家电市场。

(3)佛山市汉毅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10-10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志峰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杨志峰95%;杨富根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经理:杨志峰;监事:徐银虎
实际开展的业务公司主要经营家用电源、控制线路板等业务
业务规模2019年总收入约5-6亿元

佛山市汉毅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非贸易商客户,主要产品为家电配件。

(4)中山市丰云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1-19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冷洁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冷洁:73.50%、朱桥华:7.00%、刘礼建:6.50%、蒋凯:6.50%、谢凌云:6.5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经理:冷洁;监事:朱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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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开展的业务公司主要经营:生产、加工、销售:电源设备及其配件、电源交换器、计算机设备及其配件、家用电器及其配件、电子元器件;货物进出口等业务

中山市丰云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非贸易商客户,生产控制板,主要销售区域为珠三角、浙江等地区。

(5)中山市中恒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12-15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付财旺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付财旺:43.00%、陈辉:20.00%、张宽基:12.50%、叶建明:11.50%、吴国军:10.00%、傅福旺:3.0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叶建明、王小平、傅志明、傅福旺、吴铠祥、胡大清、吴国军、韩正、陈辉、张宽基、付财旺
实际开展的业务公司主要经营生产、销售:小家电、温度控制器、智能控制器、电路板、电子电器元件、传感器、家用电器及五金塑料配件、电子配件、电线电缆、电线插头;销售:钢材、金属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业务
业务规模2019年总收入约1.8亿元

中山市中恒电器有限公司为公司非贸易商客户,生产家电配件、控制板,主要销售区域为华东和华南地区。

5、发行人与相关客户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与票据“找零”相关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三)关于票据“找零”的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尚未到期的“找零”票据类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余额、终止确认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票据“找零”的具体会计处理

公司收到客户大额票据时,会计处理为“借:应收票据、贷:应收账款”;

公司背书差额票据给客户时,会计处理为“借:应收账款、贷:应收票据”;

票据“找零”后的差额为公司实际收回的货款。

2、票据“找零”的相关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对票据的管理及票据“找零”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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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1)《营运资金活动控制管理制度》第七条规定:不得签发、取得或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2)《营运资金活动控制管理制度》第九条规定:应加强与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处理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3)对票据“找零”的具体规定:①不建议客户回款以“找零”方式解决;

②对于回款期较长的客户,经公司同意方可采取“找零”方式进行收款;③“找零”的前提必须是有真实交易的客户,票据由公司先行接收后方可“找零”;④“找零”的审批流程:由业务员提出需求,在财务部核实票据接受后并根据公司的存量票据、本次应“找零”金额后,填写汇款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财务总监批准及董事长(或总经理)核准后,财务部方可进行“找零”。

3、报告期各期末尚未到期的“找零”票据类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余额、终止确认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报告期各期末尚未到期的“找零”票据类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余额、终止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余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余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余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7.00204.53197.38359.97119.33199.91360.89282.33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7.00204.53197.38359.97119.33199.91360.89282.33

报告期各期末尚未到期的“找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内,公司“找零”票据的终止确认标准与其他未到期已背书或已贴现的票据会计处理方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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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第七条规定如下:“企业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应当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一)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二)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三)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一)、(二)之外的其他情形),应当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1.企业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企业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的相关解析提示,在判断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是否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需要注意承兑汇票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延期支付风险、外汇风险等。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据此规定,无论是银行承兑汇票或是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或背书后,其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并没有转移给银行或被背书人。根据信用风险及延期付款风险的大小,可将应收票据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其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相关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另一类是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或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此类票据的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的规定,并参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的相关解析,遵照谨慎性原则对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对尚未到期的“找零”银行承兑汇票,如由信用等级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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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的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由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未终止确认,待到期承兑后终止确认。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对尚未到期的“找零”票据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的规定,相应的财务报表列报符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

4、公司票据“找零”整改情况

公司对个别票据“找零”客户的收票规模及“找零”规模与公司同该客户的业务规模存在不匹配的情形,个别客户收票金额远超公司对其销售金额。

2020年5月,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销售人员及财务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对票据“找零”行为进行整改,停止了票据“找零”行为,杜绝票据“找零”行为再次发生,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客户。

自2020年5月份起,公司未再发生新的票据“找零”情况。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获得发行人应收票据明细账,对大额的借方发生额及贷方发生额进行抽凭;获取报告期各期应收票据余额、收票、到期承兑、背书、贴现的应收票据备查簿;将应收票据备查簿与应收票据明细账进行核对,核实应收票据备查簿记录的准确性;监盘期末库存票据,检查库存票据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的记录是否相符;

2、核查应收票据备查簿登记的票据出票人、背书人、被背书人,将应收票据开票人或前手人与发行人客户进行核对,确认票据收取来源于发行人的客户,将应收票据背书的后手与发行人供应商进行核对,核查票据是否是背书给发行人供应商,是否存在票据背书给发行人客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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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取发行人票据“找零”的主要客户的相关业务合同,了解相关合同是否有关于票据“找零”的相关约定,是否有真实的交易业务;核查票据“找零”主要客户的合同或订单、对账单、发票等原始资料;

4、对票据“找零”主要客户进行函证,核查“找零”客户的收入真实性,选取的函证对象分为2类:(1)报告期各期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客户全部函证;(2)报告期各期销售额100万元以下的客户进行抽样函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找零”客户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当期“找零”客户收入合计182.202,218.001,341.17826.85
发函金额128.202,127.391,092.03591.17
发函占比70.3695.9181.4271.50
回函金额128.201,408.081,092.03591.17
回函占比70.3663.4881.4271.50

5、对票据“找零”主要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与上述客户的交易情况、票据“找零”的背景及原因、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相关利益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找零”客户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当期“找零”客户收入合计182.202,218.001,341.17826.85
访谈金额182.202,205.771,236.74513.66
占比100.0099.4592.2162.12

6、对收到“找零”客户的票据和对应“找零”的票据发生额进行逐笔核查,核对票据复印件、汇款申请表、收据,核查收到对应“找零”的票据的出票人或前手是否为发行人“找零”客户;

7、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对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问询,了解发行人对票据“找零”具体结算模式和业务流程,查阅公司报告期内与票据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并检查内部审批和执行情况;

8、获取发行人关联方名单,通过公开网络查询“找零”客户的工商信息,核查票据“找零”客户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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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相关核查重点所涉情形;10、查阅《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等关于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相关规定,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尚未到期的“找零”票据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等文件的规定;

11、核查发行人对票据“找零”情形的相关整改情况,核查发行人是否自2020年5月起未再发生新的票据“找零”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内为了尽快回收货款,接受了下游客户超过应收款项金额的大额票据,同时对超过部分金额向客户以票据“找零”方式支付差额票据,进行双方的货款结算,存在票据“找零”的情形;

2、发行人报告期内票据“找零”是以销售产品交易背景为基础,客户以票据作为结算支付手段,因票据具有难以分拆以及回头背书的特性,发行人将正常销售业务过程中收到的小额票据背书转让给客户,进行了票据“找零”,不存在自开票据进行找零的情形。该行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支付结算办法》第二十二条及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有关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关要求,并且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的票据欺诈行为,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中核查重点所涉情形(为获得银行融资,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进行票据贴现后获得银行融资)。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到“找零”客户的与“找零”对应的票据均到期承兑或背书转让,未进行票据贴现后获得银行融资,亦未因票据开立、使用等受到主管机关的处罚,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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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与相关客户关于票据“找零”未进行合同约定,主要根据双方结算需求及发行人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发行人所处的半导体行业上下游企业的货款结算,以票据结算的情形较多,因各企业持有的票据面额大小不一,为了提高上下游企业的结算效率,交易双方有时会根据双方需求以票据“找零”方式进行货款结算;

4、报告期各期票据“找零”的金额逐年下降,且占票据结算或票据背书的比例较低,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与相关客户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5、发行人对票据“找零”进行了整改,发行人自2020年5月份起未再发生新的票据“找零”情况;

6、发行人报告期关于票据“找零”的会计处理,及各期末对尚未到期的“找零”票据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的规定,相应的财务报表列报符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

8-2-126

问题18.关于应收账款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5,794.36万元、12,152.62万元和12,005.2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36%、26.60%和

24.20%,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42%、25.07%和24.50%。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截止到目前的回款情况;(2)结合上述回款情况,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截止到目前的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期后回款情况注①截止到目前回款情况注②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20.6.3013,495.03--6,675.3449.47
2019.12.3113,143.5611,501.3887.5111,792.5889.72
2018.12.3113,278.6111,165.5384.0912,650.9795.27
2017.12.3117,233.3014,481.2484.0316,767.0297.29

注:①“期后回款情况”指截止到次年6月30日的回款情况。注:②“截止到目前回款情况”指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的回款情况

(二)结合上述回款情况,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公司报告期各期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2017年-2019年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84.03%、

84.09%、87.51%;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比例为分别为97.29%、95.27%、89.72%及49.47%,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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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收账款余额13,495.0313,143.5613,278.6117,233.30
坏账准备金额898.951,138.281,126.001,438.94
占比6.668.668.488.35

3、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比较

(1)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比如下:

单位:%

项目应收账款组合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长电科技账龄分析法4.8328.5449.15100.00100.00100.00
逾期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确定应收款项组合0.19100.00
华润微-未逾期0
-逾期0-2个月(含2个月)5.00
-逾期2-6个月(含6个月)20.00
-逾期6-12个月(含12个月)50.00
-逾期1年以上100.00
华微电子-1.2929.7137.1275.69100.00100.00
苏州固锝-3.7329.56100.00100.00100.00100.00
华天科技-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士兰微-5.0010.0030.00100.00100.00100.00
通富微电-1.0059.71100.00100.00100.00100.00
富满电子-5.0010.0030.00100.00100.00100.00
扬杰科技-5.0010.0050.00100.00100.00100.00
蓝箭电子应收分立器件及集成电路类客户款项4.5534.7563.9677.8497.96100.00
应收LED类客户款项2.6823.6834.7294.11100.00100.00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报

(2)公司2017年及2018年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政策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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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长电科技5.0010.0020.0050.0050.00100.00
华润微未逾期0
逾期0-2个月(含2个月)5.00
逾期2-6个月(含6个月)20.00
逾期6-12个月(含12个月)50.00
逾期1年以上100.00
华微电子2.005.0010.0050.0050.0090.00
苏州固锝5.0020.00100.00100.00100.00100.00
华天科技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士兰微5.0010.0030.00100.00100.00100.00
通富微电5.0015.0050.00100.00100.00100.00
富满电子5.0010.0030.00100.00100.00100.00
扬杰科技5.0010.0050.00100.00100.00100.00
蓝箭电子5.0010.0020.0050.0070.00100.00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报

根据上表,公司报告期各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与长电科技、华微电子及华天科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较为接近。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较好,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销售与收款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复核内控制度设计是否合理,测试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抽查发行人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销售订单以及收款凭证等原始凭证,关注结算周期、信用政策等主要条款,了解发行人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3、执行期后回款测试,并复核发行人截止到报告期各期末次年6月30日、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

8-2-129

备的合理性;

4、复核发行人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坏账损失的准确性;

5、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以及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

6、获取发行人各年度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复核发行人对各客户账龄划分的原则及准确性;

7、结合发行人期后回款情况、可比上市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新金融工具准则,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坏账计提政策及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是否恰当、报告期内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8、结合发行人会计估计及应收账款情况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及截止到目前的回款情况真实、准确;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不存在经营异常的情形,无法回款的风险较小。

2、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8-2-130

问题19.关于向客户采购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向前五大客户华润微、上海新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芯片的情形。其中2019年向华润微销售2,057.71万元,采购芯片1,621.66万元,2017年向深圳深爱销售2,001.28万元,采购芯片1,220.30万元。

请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各期向前五大客户的具体销售内容。请发行人:(1)列表说明报告期各期与发行人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业务的公司名称、采购内容、数量及金额、销售内容、数量及金额,说明与上述公司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和销售定价与市场价格的比较情况及差异原因、定价公允性,对相关客户采购的产品是否用于销售给该客户产品的生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2)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与相关公司的业务实质、结算模式、会计处理,业务及收入在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收入中的归类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披露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一)主要产品产销情况”之“4、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对报告期各期向前五大客户的具体销售内容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4、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比主要销售内容
1拓尔微5,740.2623.60集成电路(封测服务)
2晶丰明源1,683.726.92集成电路(封测服务)
3美的集团853.673.51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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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华润微843.323.47场效应管(封测服务)、集成电路(封测服务)
5亚成微772.743.18集成电路(封测服务)、场效应管(封测服务)
合计9,893.7140.68
2019年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比主要销售内容
1拓尔微4,888.429.98集成电路(封测服务)
2晶丰明源3,922.158.01集成电路(封测服务)
3华润微2,057.714.20场效应管(封测服务)、集成电路(封测服务)
4视源股份1,898.463.87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三端稳压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
5美的集团1,812.863.70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三端稳压管(自有品牌)
合计14,579.6029.76
2018年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比主要销售内容
1晶丰明源2,649.145.46集成电路(封测服务)
2上海新进1,996.444.12三端稳压管(封测服务)、二极管(封测服务)、三极管(封测服务)
3拓尔微1,760.483.63集成电路(封测服务)
4视源股份1,538.823.17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三端稳压管(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
5美晟宇1,521.443.14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封测服务)、场效应管(自有品牌、封测服务)
合计9,466.3219.53
2017年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比主要销售内容
1光祥科技4,773.129.19LED(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
2晶丰明源2,591.994.99集成电路(封测服务)
3美晟宇2,589.244.99场效应管(自有品牌、封测服务)、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封测服务)
4深爱半导体2,001.283.85集成电路(封测服务)、场效应管(封测服务)、三极管(封测服务)
5上海新进1,985.073.82三端稳压管(封测服务)、二极管(封测服务)、三极管(封测服务)
合计13,940.7026.84

注:①华润微的销售金额包括华润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华润矽威科技(上海)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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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因此合并计算;

②视源股份的销售金额包括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因此合并计算;

③美的集团的销售金额包括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重庆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合肥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希克斯电子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合肥美的希克斯电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的洗涤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无锡飞翎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因此合并计算;

④美晟宇的销售金额包括深圳市美晟宇电子有限公司、深圳铨力半导体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夫妻关系,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因此合并计算;

⑤拓尔微包括西安拓尔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拓尔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因此合并计算;

⑥占比为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二、发行人说明

(一)列表说明报告期各期与发行人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业务的公司名称、采购内容、数量及金额、销售内容、数量及金额,说明与上述公司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和销售定价与市场价格的比较情况及差异原因、定价公允性,对相关客户采购的产品是否用于销售给该客户产品的生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1、列表说明报告期各期与发行人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业务的公司名称、采购内容、数量及金额、销售内容、数量及金额,说明与上述公司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

(1)报告期各期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业务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业务的情形,主要系由于公司属于半导体封测厂商,专注于分立器件、集成电路产品的封装与测试。基于半导体上下游产业链的供需特点,公司会向Fabless、IDM公司采购芯片进行自有品牌半导体器件封装测试,同时为Fabless和IDM公司等提供半导体封装和测试服务,而该类公司亦会根据自身业务及采购需求,向公司采购半导体器件产品。

以销售和采购金额的大小确定该客户或供应商的主交易类型,如报告期向该客户的销售金额大于采购金额,则销售为主交易类型。年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的客户是指公司向其采购金额50万以下的客户,年销售额50万以下的供应商是指公司向其销售金额50万以下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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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贸易商客户,基于其半导体行业上下游产品渠道资源,亦会存在同时向公司销售和向公司采购的情况。符合半导体产业链的行业特点,具备业务上的合理性。报告期各期与公司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业务的公司名称、交易内容、数量、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1)2020年1-6月交易情况

单位:万只、万元、%

项目公司类型销售情况采购情况
主要销售内容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占比主要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采购金额占比
华润微IDM场效应管(封测服务)、集成电路(封测服务)6,957.36843.323.47芯片17,932.17500.343.76
美晟宇贸易商、Fabless场效应管(自有品牌、封测服务)、三端稳压管(封测服务)、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封测服务)8,456.91641.792.64芯片374.02111.960.84
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IDM集成电路(封测服务)5,793.18349.871.44芯片827.16217.471.64
深圳市稳先微电子有限公司Fabless集成电路(封测服务)2,273.57155.760.64芯片4,014.53208.481.57
深圳真茂佳半导体有限公司Fabless场效应管(封测服务)1,128.27111.300.46芯片2,115.45193.3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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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IDM二极管(封测服务)、场效应管(封测服务)、集成电路(封测服务)1,359.0062.830.26芯片8,221.4556.100.42
其他采购额50万元以下的客户-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场效应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23,878.661,591.156.54芯片2,013.9785.580.64
其他销售额50万以下的供应商-三端稳压器(封测服务)1,464.7474.960.31芯片1,318.5261.850.47

注:①美晟宇的销售金额包括深圳市美晟宇电子有限公司(贸易商)、深圳铨力半导体有限公司(Fabless),上述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夫妻关系,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因此合并计算;

②销售占比为该项销售额占当期收入的比重;

③采购占比为该项采购额占当期原材料以及外协采购/加工合计金额的比重;

④公司存在向深爱半导体、华微电子采购芯片,用于该客户的封测服务产品,上表销售金额已按照净额法对封测服务收入进行调整。2)2019交易情况

单位:万只、万元、%

项目公司类型销售情况采购情况
主要销售内容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占比主要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采购金额占比
华润微IDM场效应管(封测服务)、集成电路(封测服务)18,895.482,057.714.20芯片15,993.0758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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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晟宇贸易商、Fabless场效应管(自有品牌、封测服务)、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封测服务)20,205.811,478.953.02芯片3,517.24213.910.82
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IDM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封测服务)15,071.65983.002.01芯片1,776.66427.531.65
深圳真茂佳半导体有限公司Fabless场效应管(封测服务)1,994.66217.390.44芯片3,063.26418.011.61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IDM二极管(封测服务)、场效应管(封测服务)、集成电路(封测服务)3,093.14136.460.28芯片24,393.59230.780.89
深圳市稳先微电子有限公司Fabless集成电路(封测服务)2,259.60130.650.27芯片5,252.65316.551.22
宁波宝芯源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Fabless场效应管(自有品牌)1,457.49102.160.21芯片6,958.30152.160.59
深圳市康源半导体有限公司Fabless场效应管(封测服务)、集成电路(封测服务)810.1472.100.15芯片2,610.27139.870.54
其他年采购额50万元以下的客户-场效应管(自有品牌)、集成电路(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163,687.567,722.1515.76芯片1,943.3077.6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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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年销售额50万以下的供应商-三端稳压器(封测服务)785.9434.460.07芯片2,830.10252.360.97

注:①美晟宇的销售金额包括深圳市美晟宇电子有限公司(贸易商)、深圳铨力半导体有限公司(Fabless),上述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夫妻关系,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因此合并计算;

②公司存在向深爱半导体、华微电子采购芯片,用于该客户的封测服务产品,上表销售金额已按照净额法对封测服务收入进行调整。

3)2018年交易情况

单位:万只、万元、%

项目公司类型销售情况采购情况
主要销售内容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占比主要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采购金额占比
美晟宇贸易商、Fabless场效应管(自有品牌、封测服务)、集成电路(自有品牌、封测服务)20,791.441,521.443.14芯片877.84130.370.44
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IDM场效应管(封测服务)、集成电路(封测服务)22,373.811,469.523.03芯片4,080.48614.462.06
华润微IDM场效应管(封测服务)、集成电路(封测服务)8,369.67808.981.67芯片39,973.791,621.665.43
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IDM二极管(封测服务)18,704.38489.071.01二极管(外协加工)、 芯片2,144.4760.120.20
深圳市锐骏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Fabless场效应管(封测服务)1,212.78294.020.61芯片1,873.5592.2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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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IDM二极管(封测服务)、场效应管(封测服务)3,589.30206.530.43芯片26,416.45244.330.82
深圳市稳先微电子有限公司芯片 设计集成电路(封测服务)3,172.57199.140.41芯片6,360.60387.951.30
深圳真茂佳半导体有限公司Fabless场效应管(封测服务)1,699.81212.180.44芯片1,807.18133.930.45
德豪LEDLED(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1,537.01146.840.30芯片8,606.16168.270.56
深圳市华芯邦科技有限公司Fabless集成电路(封测服务)1,101.0263.530.13芯片777.7751.710.17
其他年采购额50万元以下的客户-场效应管(自有品牌)、集成电路(自有品牌)、二极管(自有品牌)、三极管(自有品牌)85,752.974,853.3410.01芯片582.4658.340.20
其他年销售额50万以下的供应商-场效应管(自有品牌)、集成电路(自有品牌)977.2665.980.14芯片4,696.30410.721. 37

注:①美晟宇的销售金额包括深圳市美晟宇电子有限公司(贸易商)、深圳铨力半导体有限公司(Fabless),上述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夫妻关系,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因此合并计算;

②德豪的购销金额包括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德豪润达电气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因此合并计算;

③公司存在向华微电子采购芯片,用于该客户的封测服务产品,上表销售金额已按照净额法对封测服务收入进行调整。

8-2-138

4)2017年交易情况

单位:万只、万元、%

项目公司类型销售情况采购情况
主要销售内容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占比主要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采购金额占比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IDM二极管(封测服务)、场效应管(封测服务)、集成电路(封测服务)8,819.22544.941.05芯片27,371.84283.940.83
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IDM二极管(封测服务)30,827.28817.181.57二极管(外协采购)、 芯片14,233.11907.302.67
华润微IDM集成电路(封测服务)910.5089.270.17芯片40,934.401,167.673.43
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IDM场效应管(封测服务)、三极管(封测服务)、集成电路(封测服务)31,215.722,001.283.85芯片4,201.741,220.303.59
深圳市锐骏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Fabless场效应管(封测服务)1,240.20345.710.67芯片1,596.0679.610.23
深圳真茂佳半导体有限公司Fabless场效应管(封测服务)447.8556.870.11芯片22,148.701,101.7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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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IDM场效应管(自有品牌)、集成电路(自有品牌)4,866.73646.441.24芯片、 场效应管(外协采购)350.26128.570.38
深圳市稳先微电子有限公司芯片 设计集成电路(封测服务)10,357.83685.511.32芯片5,421.56371.611.09
其他年采购额50万元以下的客户-场效应管(自有品牌)、集成电路(自有品牌)78,391.995,347.3210.30芯片3,530.15187.780.55
其他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下的供应商-三端稳压器(封测服务)、三极管(封测服务)1,466.1657.910.11芯片7,554.30553.781.63

注:①美晟宇的销售金额包括深圳市美晟宇电子有限公司(贸易商)、深圳铨力半导体有限公司(Fabless),上述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夫妻关系,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因此合并计算。

②公司存在向华微电子采购芯片,用于该客户的封测服务产品,上表销售金额已按照净额法对封测服务收入进行调整。

8-2-140

2、采购和销售定价与市场价格的比较情况及差异原因、定价公允性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部分客户采购的情况以及向部分供应商销售的情况。公司向客户销售的主要产品为集成电路、三极管、二极管、场效应管等产品,向客户采购的产品主要为芯片;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的主要产品为芯片、框架,向供应商销售的产品主要为集成电路、场效应管等产品。由于销售和采购涉及的型号及品类较多,不同封装型号、不同封装规格产品单价存在差异,不同芯片厂商制程工艺、光罩层数以及芯片面积大小不同,芯片采购单价亦存在差异;公司销售和采购的相关产品较难获取完整准确的公开市场报价,因此公司通过了与客户议价、向供应商询价方式确定价格,该定价依据合理,具有公允性。

3、对相关客户采购的产品是否用于销售给该客户产品的生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公司为客户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及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封测服务时,其将委托公司封测的芯片销售给公司,在结算封测服务费时,以抵销芯片采购款后进项款项结算,本次申报文件基于业务交易实质,采用净额法核算封测服务收入。除上述两家客户外,公司对其他客户采购的产品,用于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生产,不用于销售给该客户的封测服务产品的生产。

公司与上述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业务的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二)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与相关公司的业务实质、结算模式、会计处理,业务及收入在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收入中的归类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客户采购、向供应商销售的情况,其业务实质为独立的采购业务和销售业务,公司向客户采购的产品是基于公司生产整体采购需求,并非针对销售给该客户产品的生产而采购。在销售的结算模式方面,公司依据客户资信情况、对不同客户采取不同信用政策,并以银行汇款或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结算。在采购的结算模式方面,公司依据供应商给予的信用期,以银行汇款或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结算。大部分客户、供应商的销售和采购均独立结算,少部分存在销售货款与采购货款对抵的情形,在进行货款对抵前,需

8-2-141

销售、采购部门进行相关审批。公司对该类采购业务按会计准则在采购中进行核算,在采购的产品办理入库时,按照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公司对该类销售业务按会计准则在销售中进行核算:(1)对于主营业务产品,在销售的产品发出时,按照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在取得核对一致的对账单据及结算单据时,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公司对上述客户的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进行归类,对于客户提供芯片,委托公司封测加工的客户,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封测服务收入中核算;对于向公司采购产品的客户,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自有品牌收入中核算。(2)对于其他业务产品,实现销售时在其他业务收入中进行核算。除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将委托封测的芯片销售给公司,公司采用净额法对封测服务收入进行核算外,公司对客户的采购和销售为独立的购销业务,按照会计准则分别对采购和销售进行核算,按照收入类型在相应的收入明细中进行归类核算;公司的上述会计处理符合行业惯例,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向客户采购的业务实质,相关交易的背景、原因、定价情况以及会计处理,判断其合理性;

2、获取发行人销售发票明细表,核查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内容;

3、对与发行人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供应商采取问询函方式,了解报告期与发行人同时存在销售及采购交易情况,交易背景、原因,对相关客户采购的产品用于销售给该客户产品的生产的相关情况,销售和采购交易的定价情况,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4、获取相关销售、采购合同,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相关规定,对上述合同中的产品定价、结算、存货风险责任归属、风险承担等条款进行分析,根据其业务实质判断适用的会计处理。

8-2-142

(二)核查意见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部分客户采购以及向部分供应商销售的情况,发行人向客户采购的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作为半导体封测厂商,在从事自有品牌半导体器件封测的同时,也为Fabless和IDM等提供半导体封测服务。基于半导体上下游产业链的供求特点,发行人与产业链中的Fabless、IDM公司及贸易商等存在同时销售和采购的情况。发行人基于自身业务需要,向部分客户采购以及向部分供应商销售,符合发行人所处的半导体行业特点,具备业务上的合理性,上述采购和销售的定价公允,对相关客户采购的产品基于发行人生产整体采购需求,并非针对销售给该客户产品的生产而采购,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除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将委托封测的芯片销售给发行人,发行人采用净额法对封测服务收入进行核算外,发行人对客户的采购和销售为独立的购销业务,按照会计准则分别对采购和销售进行核算,按照收入类型在相应的收入明细中进行归类核算;发行人的上述会计处理符合行业惯例,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8-2-143

问题20.关于存货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原材料以及在产品构成,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585.81万元、10,943.93万元和8,604.16万元。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原材料和在产品的库龄结构,有在手订单支持的库存商品、原材料和在产品金额及占比,是否存在长库龄或淘汰过时的情形;(2)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的期后销售情况、在产品的期后完工及销售情况、原材料的期后领用情况;(3)结合上述(1)(2)情况,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说明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原材料、在产品真实性、准确性的核查方法、核查范围、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得出的核查结论。【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原材料和在产品的库龄结构,有在手订单支持的库存商品、原材料和在产品金额及占比,是否存在长库龄或淘汰过时的情形

1、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原材料和在产品的库龄结构

(1)总体库龄结构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30日
库龄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含1年)1,866.5980.793,572.2477.452,733.9399.87564.04100.00
1-2年(含2年)242.2010.48370.408.033.430.13
2年以上201.708.73669.5714.52
合计2,310.50100.004,612.21100.002,737.36100.00564.04100.00

8-2-144

(续)

2019年12月31日
库龄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含1年)1,935.2178.652,982.2172.733,034.3599.85769.40100.00
1-2年(含2年)396.0016.09471.2211.490.10---
2年以上129.475.26647.0015.784.670.15--
合计2,460.68100.004,100.43100.003,039.12100.00769.40100.00

(续)

2018年12月31日
库龄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含1年)3,538.3892.884,799.9084.363,106.9899.74904.82100.00
1-2年(含2年)201.365.29430.577.571.100.04--
2年以上69.871.83459.508.087.110.23--
合计3,809.62100.005,689.98100.003,115.20100.00904.82100.00

(续)

2017年12月31日
库龄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含1年)2,559.1091.745,319.9487.773,697.8899.682,581.18100.00
1-2年(含2年)143.845.16344.645.694.530.12--
2年以上86.443.10396.856.557.170.19--
合计2,789.38100.006,061.44100.003,709.58100.002,581.1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产品采用备货式生产

,为保障向客户交货的及时性,需要提前备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库龄以1年以内(含1年)为主,占比分别为87.77%、84.36%、72.73%及77.45%。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认定为长库龄的存货,已对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备货式生产是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状况进行销量预测,进而安排生产。公司会根据对客户未来销售需求预测以及客户已经下达的订单,制定每月的销售预测,生产部门结合库存情况,进行备货生产。

8-2-14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系已发货至客户处,但尚未与客户结算的产成品,库龄以1年以内(含1年)为主,占比分别为99.68%、99.74%、99.85%及99.87%。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金额较小,主要系已发货尚未结算的零星产成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以芯片、框架、塑封料为主,原材料库龄以1年以内(含1年)为主,占比分别为91.74%、92.88%、78.65%和80.79%。1年以上的原材料以芯片为主,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2

年以上的原材料认定为长库龄的存货,已对2年以上的原材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库龄均在1年以内(含1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账面余额分别为2,581.18万元、904.82万元、769.40万元和564.04万元,在产品账面余额下降较快,主要原因为公司2018年下半年LED产品逐步减产、停产,LED在产品大幅减少所致。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2018年末起对LED在产品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

(2)按产品类别细分库龄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30日
库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有品牌
1年以内(含1年)2,948.0863.922,338.4985.43340.5460.38
1-2年(含2年)368.898.003.430.13
2年以上657.6814.26
小计3,974.6586.182,341.9285.55340.5460.38
封测服务
1年以内(含1年)624.1613.53395.4414.45223.5039.62
1-2年(含2年)1.510.03
2年以上11.890.26
小计637.5613.82395.4414.45223.5039.62
合计4,612.21100.002,737.36100.00564.04100.00

1年以上的原材料以芯片为主,芯片的有效期为3年左右。

8-2-146

(续)

2019年12月31日
库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有品牌
1年以内(含1年)2,753.0267.142,364.7677.81523.9568.10
1-2年(含2年)465.0111.340.100.00
2年以上636.3115.524.670.15
小计3,854.3494.002,369.5377.97523.9568.10
封测服务
1年以内(含1年)229.195.59669.5922.03245.4531.90
1-2年(含2年)6.210.15
2年以上10.690.26
小计246.096.00669.5922.03245.4531.90
合计4,100.43100.003,039.12100.00769.40100.00

(续)

2018年12月31日
库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有品牌
1年以内(含1年)4,488.9678.892,235.9171.77637.5370.46
1-2年(含2年)424.657.461.100.04
2年以上453.187.967.110.23
小计5,366.7994.322,244.1272.04637.5370.46
封测服务
1年以内(含1年)310.945.46871.0727.96267.2929.54
1-2年(含2年)5.920.10
2年以上6.320.11
小计323.185.68871.0727.96267.2929.54
合计5,689.98100.003,115.20100.00904.82100.00

8-2-147

(续)

2017年12月31日
库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有品牌
1年以内(含1年)5,207.0585.903,035.2381.822,362.6991.54
1-2年(含2年)342.865.664.530.12
2年以上385.426.367.170.19
小计5,935.3397.923,046.9382.142,362.6991.54
封测服务
1年以内(含1年)112.891.86662.6517.86218.498.46
1-2年(含2年)1.780.03
2年以上11.430.19
小计126.102.08662.6517.86218.498.46
合计6,061.44100.003,709.58100.002,581.18100.00

公司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均以自有品牌产品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中的芯片金额分别为1,648.87万元、2,604.73万元、1,342.15万元、

960.80万元,均为自有品牌产品备货的芯片;框架、塑封料等原材料存在自有品牌产品和封测服务产品共用的情况,无法按照自有品牌产品和封测服务产品进行区分。

2、有在手订单支持的库存商品、原材料和在产品金额及占比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17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库存商品余额7,233.537,023.518,137.547,999.30
在手订单4,357.763,895.774,117.674,769.76
占比60.2455.4750.6059.63
在产品余额564.04769.40695.12728.25
在手订单242.86186.98206.89146.14
占比43.0624.3029.7620.07

考虑到2018年下半年LED产品逐步减产、停产,故扣除LED产品相关的金额统计在手订单支持率,表中库存商品余额、在产品余额、原材料余额扣除了与LED相关的金额。

8-2-148

原材料余额2,310.502,460.693,724.472,618.28
在手订单296.07771.19333.92410.31
占比12.8131.348.9715.67
存货合计10,108.0610,253.6012,557.1311,345.83
在手订单合计4,896.694,853.944,658.485,326.21
占比48.4447.3437.1046.9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的期末订单支持率

分别为59.63%、50.60%、

55.47%及60.24%,在产品的期末订单支持率

分别为20.07%、29.76%、24.30%及43.06%,原材料的期末订单支持率

分别为15.67%、8.97%、31.34%及

12.81%,在手订单比例相对不高,主要原因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的客户为了控制库存,要求的交货时间短,而公司为保障向客户交货的及时性,采用备货式生产;公司在报告期末备货的时候只取得了客户的部分订单,部分订单在公司备货后取得。

(二)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的期后销售情况、在产品的期后完工及销售情况、原材料的期后领用情况

1、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的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21期后销售情况注
金额占比
2020.6.307,233.534,159.5657.50
2019.12.317,023.514,406.9462.75
2018.12.318,137.545,310.5165.26
2017.12.317,999.304,887.7461.10

注:“期后销售情况”指截止到次年3月31日的销售情况。2020年6月30日“期后销售情况”指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的销售情况。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期后销售实现率=期后三个月实现销售的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成本/期末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余额。

库存商品期末订单支持率=期末在手订单覆盖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金额/期末库存商品、发出商品金额。

在产品期末订单支持率=期末在手订单覆盖的在产品金额/期末在产品金额。

原材料期末订单支持率=期末在手订单覆盖的原材料金额/期末原材料金额。

考虑到2018年下半年LED产品逐步减产、停产,故扣除LED产品相关的金额统计期后销售情况,表中库存商品余额扣除了与LED相关的金额。

8-2-149

2、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的期后完工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22期后完工情况注①期后销售情况注②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20.6.30564.04564.04100.00462.8982.07
2019.12.31769.40769.40100.00667.5086.76
2018.12.31695.12695.12100.00613.6888.28
2017.12.31728.25728.25100.00565.1877.61

注:①“期后完工情况”指截止到次年3月31日的完工入库情况。2020年6月30日“期后完工情况”指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的完工入库情况。在产品的期后完工占比=期后已完工的在产品金额/期末在产品金额。注:②“期后销售情况”指截止到次年3月31日的销售情况。2020年6月30日“期后销售情况”指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的销售情况。在产品的期后销售实现率=期后已实现销售的在产品成本/期末在产品余额。

3、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的期后领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23期后领用情况注
金额占比
2020.6.302,310.501,429.0361.85
2019.12.312,460.691,480.7360.18
2018.12.313,724.471,814.8548.73
2017.12.312,618.281,427.4754.52

注:“期后领用情况”指截止到次年3月31日的领用情况。2020年6月30日“期后领用情况”指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的领用情况。原材料期后领用占比=期后已领用原材料成本/期末原材料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的期后领用比例较低,主要原因为部分芯片和框架供应周期较长,公司提前进行备货。

(三)结合上述(1)(2)情况,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政策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

考虑到2018年下半年LED产品逐步减产、停产,故扣除LED产品相关的金额统计期后完工情况和期后销售情况,表中在产品余额扣除了与LED相关的金额。

考虑到2018年下半年LED产品逐步减产、停产,故扣除LED产品相关的金额统计原材料期后领用情况,表中原材料余额扣除了与LED相关的金额。

8-2-150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合同或订单约定的售价为基础,并且考虑下游市场及终端客户需求量变化、存货在库时间的影响等因素。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式具体如下:

(1)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针对长库龄的存货,对于预计已无使用价值和已无出售可能性的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将1年以上库存商品以及2年以上原材料作为长库龄的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3)针对LED相关存货,考虑到LED产品的亏损以及2018年下半年LED产品逐步减产、停产,对LED存货跌价的计提方法更为谨慎,2017年-2019年对LED的原材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2018年、2019年对LED的库存商品、在产品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原材料2,310.50201.708.732,460.68129.485.26
在产品564.0434.116.05769.4053.556.96
库存商品4,612.211,214.9426.344,100.431,396.7434.06
发出商品2,737.36154.045.633,039.12200.266.59
委托加工物资13.5614.54
合计10,237.671,604.8015.6810,384.181,780.0217.14

(续)

项目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原材料3,809.62135.293.552,789.38244.798.78
在产品904.82336.2337.162,581.18274.3610.63
库存商品5,689.981,802.7931.686,061.441,452.0023.95
发出商品3,115.20348.9811.203,709.58596.8516.09

8-2-151

委托加工物资47.5912.23
合计13,567.222,623.2919.3415,153.812,568.0116.95

公司定期对库龄较长的原材料、库存商品进行清查,对2年以上原材料均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处理,对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公司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

名称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华润微25.5125.7634.48
长电科技4.024.221.95
华微电子4.665.166.68
苏州固锝9.187.538.42
华天科技3.040.590.54
士兰微6.024.316.74
通富微电5.247.316.30
富满电子7.006.203.31
扬杰科技5.383.694.24
平均7.787.208.07
本公司17.1419.3416.95

除华润微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结合上述(1)(2)情况,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如本问询回复(一)、(二)中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原材料库龄以1年以内为主,公司在产品库龄均在1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在产品、原材料的期末订单支持率相对不高,主要与公司自有品牌产品采用备货式生产

的业务模式有关,公司在报告期末备货的时候只取得了客户的部分订单,部分订单在公司备货后取得。

2017年-2019年公司库存商品期后3个月销售实现率不高,主要原因与公

备货式生产是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状况进行销量预测,进而安排生产。公司会根据对客户未来销售需求预测以及客户已经下达的订单,制定每月的销售预测,生产部门结合库存情况,进行备货生产。

8-2-152

司未以向客户交付产品的时间为收入确认时点,以取得客户对账单以及结算单据后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有关。

2017年-2019年公司在产品期后完工情况良好,期后3个月未实现全部销售,主要原因系部分客户在3月末尚未完成对账以及LED产品影响所致。

2017年-2019年公司原材料的期后领用比例较低,主要与公司自有品牌产品采用备货式生产有关,另外受市场芯片供应周期的影响,公司需要提前芯片进行备货。

综上,公司根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方法,结合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的期后销售情况、在产品的期后完工及销售情况、原材料的期后领用情况,根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充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且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报告期各期末库龄超过2年的原材料、库龄超过1年库存商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备充分性。

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发行人披露的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原材料和在产品的库龄结构与其实际情况相符;

2、发行人为保障向客户交货的及时性,进行备货式生产;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在手订单支持率较低,与公司备货式生产的业务模式相关;

3、发行人已于各报告期期末对存货进行清查,重点关注库龄较长的存货,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且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报告期各期末库龄超过2年的原材料、库龄超过1年库存商品等判断为长库龄或淘汰的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三、申报会计师说明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原材料、在产品真实性、准确性的核查方法、核查范围、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得出的核查结论

8-2-153

(一)核查程序

对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原材料、在产品真实性、准确性实施了以下具体核查程序并取得了相应核查证据:

1、了解发行人存货分类、计价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的会计政策与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估其合理性和适当性,测试存货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存货库龄明细表及存货进销存明细表,并复核其库龄划分的准确性,关注长库龄或淘汰过时的存货;

3、了解发行人的备货方式,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明细、在产品期后完工及销售情况、原材料的期后领用情况,关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了解发行人采购、领料、生产、入库、销售的会计处理,核查发行人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核查会计处理是否及时、准确;

5、2020年6月末和2019年末对发行人存货执行监盘程序,比对监盘结果与发行人账面存货数量,检查实际存货数量与账面存货数量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其中库存商品、原材料、在产品监盘情况如下:

单位:%

存货监盘情况2020.6.302019.12.31
监盘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45号厂区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45号厂区
监盘时间2020.7.12019.12.31
监盘比例88.0887.94
是否有切实可行的监盘计划
盘点表上是否有监盘人员签字

6、根据2020年6月末和2019年末存货盘点情况,并根据发行人提供的2017年及2018年存货进销存明细表,倒推出2018年末及2017年末存货应有库存明细表,与发行人提供的2018年及2017年存货自盘盘点表数量进行核对,并与发行人提供的2018年末及2017年末存货进销存余额表进行比较;

7、对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进行函证,选取的函证对象分为2类:(1)报告期各期期末发出商品余额40万元以上的客户全部函证;(2)报告期各期

8-2-154

期末发出商品余额40万元以下的客户进行抽样函证,具体函证及回函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函证情况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2,737.363,039.123,115.203,709.58
发函比例74.0184.3585.6382.97
回函比例54.5754.9160.1349.41

8、抽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的发货单据,并通过获取发行人发出商品期后销售的对账单,核查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的余额是否准确,期后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账面余额期后销售情况
金额占比
2020.6.302,737.362,283.3783.42
2019.12.313,039.122,724.9889.66
2018.12.313,115.202,839.0591.14
2017.12.313,709.583,213.4686.63

注:“期后销售情况”指截止到次年3月31日的销售情况;2020年6月30日“期后销售情况”指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的销售情况;发出商品期后销售率=期后已实现销售的发出商品成本/期末发出商品余额。

9、复核及评价管理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方法的合理性及一贯性,评价管理层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

10、检查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原材料、在产品真实存在、金额准确。

8-2-155

问题21.关于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0,387.50万元、21,897.79万元和21,810.71万元,以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922.67万元、112.32万元、1,128.14万元,主要为安装调试设备和厂房装修工程。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各期采购设备的主要供应商名称、设备名称及用途、设备数量、价格、金额,采购结算方式;(2)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金额变动与报告期各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的匹配性及差异原因;(3)报告期各期末机器设备的具体构成、数量、金额、生产用途及实际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闲置或淘汰的机器设备,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说明:(1)对主要发行人报告期内设备供应商、设备采购价格公允性的核查方法、核查范围、取得的核查证据、得出的核查结论;(2)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中机器设备真实性、金额准确性的核查方法、核查范围、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得出的核查结论。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报告期各期采购设备的主要供应商名称、设备名称及用途、设备数量、价格、金额,采购结算方式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设备供应商采购前五名采购设备名称及用途、设备数量、价格、金额,采购结算方式,情况如下:

8-2-156

单位:台/套、万元、%

2020年1-6月
序号供应商名称设备名称设备用途/工序数量价格金额占比采购结算方式
1先域微电子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全自动固晶机粘片1458.28815.8811.00发货前14天付90%,验收并到票后付10%
全自动金线球焊机焊线12333.034,062.9754.75
小计---4,878.8665.75
2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O210W弯头打标机打印53.3616.810.23到货即支付50%;到货三周内,初步验收合格后即支付40%;设备最终验收后三个月内支付10%
高速分立器件测试系统测试134.3434.340.46
激光打标机打印25.3110.620.14
脉冲10W激光打标机打印57.7938.940.52
模拟数字混合信号IC测试系统测试1034.34343.364.63
小计---444.075.98
3东莞市华越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转塔式一体机测试1137.28410.095.53设备交货后3天内支付50%;余款在交货后180天内付清
4华天科技(宝鸡)有限公司烘箱后固化710.6274.341.00合同签订后预付30%;设备发货前一周内支付50%;正式验收后6个月内支付20%
全自动等离子清洗机焊线、粘片560.00300.004.04
小计---374.345.04
5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测试分选机测试936.28326.554.40预付30%;验收次月支付50%;验收后6个月内到票后支付20%
合计---6,433.9086.71-

8-2-157

(续)

2019年
序号供应商名称设备名称设备用途/工序数量价格金额占比采购结算方式
1先域微电子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测试分选机测试259.78119.572.14发货前14天付90%,验收并到票后付10%
全自动固晶机粘片1660.66970.6217.40
全自动金线球焊机焊线6232.312,002.9235.90
小计---3,093.1155.45
2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分立器件测试系统测试419.1676.641.37到货即支付50%;到货三周内,初步验收合格后即支付40%;设备最终验收后三个月内支付10%
激光打标机打印148.92124.862.24
模拟数字混合型IC测试系统测试442.04168.143.01
小计---369.646.63
3东莞市华越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编带机编带112.8212.820.23设备交货后3天内支付50%;余款在交货后180天内付清
转塔式一体机测试939.10351.876.31
小计---364.696.54
4山东赛克赛斯氢能源有限公司PEM制氢设备动力1265.49265.494.76合同签订后10日内预付30%;签署验收报告后10日内支付60%;质保期满后10日内支付10%
5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测试机测试830.53244.254.38设备到货后6个月内支付50%;到货后9个月付清
合计---4,337.1877.75-

8-2-158

(续)

2018年
序号供应商名称设备名称设备用途/工序数量价格金额占比采购结算方式
1先域微电子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测试分选机测试970.32632.908.89发货前14天付90%,验收并到票后付10%
全自动粗铝线连接机焊线466.72266.863.75
全自动覆晶固晶机粘片2123.29246.583.47
全自动固晶机粘片1061.86618.578.69
全自动金线球焊机焊线1632.24515.897.25
小计---2,280.7932.05
2凯胜豪升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全自动金丝球焊机焊线3033.781,013.3814.24合同签订后2周内支付30%机器款;发货前支付60%机器款、增值税、服务费;机器安装后30天内付清余款
3佛山市联动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高速分立器件测试系统测试827.16217.243.05到货即支付50%;到货三周内,初步验收合格后即支付40%;设备最终验收后三个月内支付10%
激光打标机打印195.95113.101.59
模拟数字混合型IC测试系统测试529.91149.572.10
一体化SMD打印28.0316.070.23
一体化窄弯头打标机打印56.7533.760.47
小计---529.747.45
4TOWACORPORATION,自动塑封机塑封1494.67494.676.95合同签订后支付30%;出货前支付60%;验收后支付10%

8-2-159

2018年
序号供应商名称设备名称设备用途/工序数量价格金额占比采购结算方式
5深圳市稳先微电子有限公司X射线检测仪检测194.0294.021.32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400w,余款从加工费中按每个产品少付款1分钱来抵充
测试分选机测试447.49189.952.67
模拟数字混合型IC测试系统测试629.91179.492.52
小计---463.456.51
合计---4,782.0467.21-

(续)

2017年
序号供应商名称设备名称设备用途/工序数量价格金额占比采购结算方式
1先域微电子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全自动金线球焊机焊线4634.731,597.5725.15发货前14天付90%,验收并到票后付10%
全自动固晶机粘片6138.59831.5413.09
测试分选机测试1259.65715.8511.27
自动粗铝线连接机焊线167.5167.511.06
小计---3,212.4850.57
2深圳翠涛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自动金线机焊线3217.09547.018.61合同签订后支付30%;出货前支付60%;机器验收后三个月内支付10%
3凯胜豪升国际贸易(上海)有全自动金丝球焊机焊线1531.91478.687.54合同签订后2周内支付30%机器

8-2-160

2017年
序号供应商名称设备名称设备用途/工序数量价格金额占比采购结算方式
限公司款;发货前支付60%机器款、增值税、服务费;机器安装后30天内付清余款
4佛山市联动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激光打标机打印169.47151.542.39到货即支付50%;到货三周内,初步验收合格后即支付40%;设备最终验收后三个月内支付10%
测试机测试520.51102.561.61
模拟数字混合型IC测试系统测试329.9189.741.41
模拟数字混合型IC测试系统测试229.0658.120.91
IC测试系统测试129.9129.910.47
窄弯头打标机打印18.038.030.13
工控电脑打印21.252.500.04
小计---442.416.96
5东莞市熙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切割机划片652.71316.244.98到货后3天内支付90%;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10%
清洗机清洗18.558.550.13
小计---324.795.11
合计---5,005.3678.80-

8-2-161

(二)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金额变动与报告期各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的匹配性及差异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金额变动与报告期各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的匹配性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序号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固定资产原值增加额A7,741.165,603.687,143.216,354.79
加:在建工程原值增加额B814.031,015.83-810.35-529.63
加:无形资产原值增加额C17.3859.73-15.38
加: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D-67.9814.13-69.42-1,021.66
减:与构建长期资产相关的应付款项增加额E8,558.911,156.23154.60-419.68
加:与购建长期资产相关的进项税F1,060.70701.011,012.441,015.21
加:在建工程转入费用G31.34---
合计H=A+B+C+D-E+F+G1,037.726,238.157,121.286,253.7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I1,037.726,238.157,121.286,253.77
差额=H-IJ----
是否匹配-匹配匹配匹配匹配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长期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变动的差异主要系与购建长期资产相关的往来款调整现金流及各期购置长期资产进项税引起,考虑上述差异后两者变动相匹配。

(三)报告期各期末机器设备的具体构成、数量、金额、生产用途及实际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闲置或淘汰的机器设备,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机器设备按使用状态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状态2020.6.302019.12.31
原值净值占比原值净值占比
正常使用56,312.2521,113.8699.5649,666.2816,358.2699.41
闲置或淘汰2,084.4892.820.442,154.2296.440.59
合计58,396.7321,206.68100.0051,820.5016,454.69100.00

8-2-162

(续)

使用状态2018.12.312017.12.31
原值净值占比原值净值占比
正常使用46,431.2015,321.0094.5745,777.2814,321.8598.93
闲置或淘汰8,482.25879.015.433,049.96155.271.07
合计54,913.4516,200.02100.0048,827.2414,477.13100.00

公司2018年12月31日闲置或淘汰设备余额较大,主要系2018年下半年LED产品逐步减产、停产,公司淘汰LED产品生产相关机器设备较多所致。

2、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机器设备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生产用途正常使用淘汰或闲置
数量原值数量原值
焊线44815,874.2016343.25
粘片25413,774.7714376.53
测试38313,389.2511307.19
塑封1403,168.8529164.24
动力272,489.28--
划片472,140.606190.69
去氧化光亮151,139.914589.41
成型分离381,620.28264.79
焊线551,544.1218.00
打印113927.32229.19
编带18168.96211.20
清洗774.72--
总计1,54556,312.25872,084.48

3、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机器设备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生产用途正常使用淘汰或闲置
数量原值数量原值
焊线38713,504.4017351.25
粘片23612,887.0014376.53
测试34712,107.2311307.19

8-2-163

生产用途正常使用淘汰或闲置
数量原值数量原值
塑封1353,040.5328164.24
动力262,445.43--
划片421,803.768260.43
去氧化光亮151,139.914589.41
成型分离351,511.43264.79
打印118982.90229.19
编带18168.96211.20
清洗774.72--
总计1,36649,666.28882,154.22

4、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机器设备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生产用途正常使用淘汰或闲置
数量原值数量原值
焊线35911,774.991091,762.32
粘片23212,174.0125760.40
测试36512,112.4936485.83
LED--1654,305.95
塑封1272,938.4329169.04
动力222,059.96--
划片411,718.936190.69
去氧化光亮13986.815614.91
成型分离421,444.66142.74
打印110911.548105.56
编带25232.10316.80
清洗877.27128.03
总计1,34446,431.203888,482.25

5、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机器设备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生产用途正常使用淘汰或闲置
数量原值数量原值
焊线38011,203.4456744.97

8-2-164

生产用途正常使用淘汰或闲置
数量原值数量原值
粘片21210,977.6522666.25
测试33610,305.5916330.12
LED1654,156.316187.53
塑封1222,360.6529169.04
动力221,993.42--
划片341,414.106190.69
去氧化光亮13986.815596.27
成型分离401,274.57142.74
打印87767.338105.56
编带25232.10316.80
清洗9105.31--
总计1,44545,777.281523,049.96

6、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在闲置或淘汰设备,报告期各期末闲置或淘汰的机器设备如下:

(1)截至2020年6月30日,闲置或淘汰的机器设备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设备名称生产用途数量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净值比例
除溢料机去氧化光亮4589.41543.9617.0028.444.83
压焊机焊线16343.25326.082.3814.784.31
粘片机粘片6305.05286.334.7713.954.57
分选机测试10186.16176.85-9.315.00
划片机划片5187.27177.910.538.834.72
编带机编带211.2010.64-0.565.00
编带机测试1121.03114.98-6.055.00
排片机塑封1797.5789.595.102.882.95
自动切筋系统成型分离264.7957.005.492.293.53
高频预热机塑封1043.4041.230.761.413.24
激光打印机打印116.8015.96-0.845.00
贴膜机划片13.422.76-0.6619.27
打标机打印112.3911.77-0.625.00
真空搅拌机粘片111.7911.21-0.595.00

8-2-165

设备名称生产用途数量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净值比例
点胶机粘片418.349.618.310.422.30
焊线机焊线18.007.60-0.405.00
自动切筯机粘片131.6225.535.790.300.95
搅拌脱泡机粘片15.665.38-0.285.00
切断机粘片14.063.86-0.205.00
塑封料装压机塑封117.0016.150.85--
去胶道机塑封16.263.572.69--
总计872,084.481,937.9853.6892.82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闲置或淘汰的机器设备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设备名称生产用途数量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净值比例
除溢料机去氧化光亮4589.41542.4717.0029.945.08
压焊机焊线16343.25326.082.3814.784.31
粘片机粘片6305.05286.334.7713.954.57
分选机测试10186.16176.859.315.00
划片机划片5187.27177.911.467.904.22
编带机编带211.2010.64-0.565.00
编带机测试1121.03114.98-6.055.00
排片机塑封1697.5789.595.102.882.95
切割机划片269.7466.260.792.703.87
自动切筋系统成型分离264.7957.005.492.293.53
高频预热机塑封1043.4041.230.761.413.24
贴膜机划片13.422.44-0.9828.76
激光打印机打印116.8015.96-0.845.00
打标机打印112.3911.77-0.625.00
真空搅拌机粘片111.7911.21-0.595.00
点胶机粘片418.349.588.310.452.45
焊线机焊线18.007.60-0.405.00
自动切筯机粘片131.6225.535.790.300.95
搅拌脱泡机粘片15.665.38-0.285.00
切断机粘片14.063.86-0.205.00
塑封料装压机塑封117.0016.150.85--

8-2-166

设备名称生产用途数量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净值比例
去胶道机塑封16.263.572.69--
总计882,154.222,002.3955.4096.44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闲置或淘汰的机器设备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设备名称生产用途数量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净值比例
金丝机LED664.1026.7421.5915.7724.61
金丝机焊线57891.03285.87366.72238.4426.76
固晶机LED32656.41233.15245.69177.5727.05
固晶机粘片5163.8995.9939.2328.6717.49
测试分选机LED6153.3324.2774.5754.4935.54
分选机LED771.7834.7621.3915.6321.78
分选机测试24293.88224.0534.3035.5212.09
编带机LED20598.43544.6331.0822.713.80
编带机编带316.8015.96-0.845.00
编带机测试10172.13131.4719.9920.6612.00
压焊机LED22757.50719.6321.8815.992.11
压焊机焊线34559.16531.201.2826.674.77
点胶机LED29468.61381.0650.5836.967.89
点胶机粘片10.280.09-0.1966.76
粘片机LED8174.44165.725.043.682.11
粘片机粘片16574.71544.780.6329.305.10
除溢料机去氧化光亮4589.41539.4817.0032.935.59
测试包装机LED465.9810.4532.0923.4535.54
测试机LED201,109.971,054.4732.0723.432.11
金丝球焊机焊线3143.5983.5941.1018.9013.16
焊线机焊线10145.09119.9613.0512.098.33
划片机划片5187.27177.91-9.365.00
分光机LED221.547.528.105.9227.47
装带机测试219.836.907.475.4627.53
排片机塑封17102.3794.154.034.194.09
激光打印机打印458.8055.860.562.384.05
打标机打印446.7644.42-2.345.00

8-2-167

设备名称生产用途数量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净值比例
涂布机LED4102.9197.762.972.172.11
自动切筋系统成型分离142.7440.60-2.145.00
自动上下料 围坝机LED16.151.272.822.06-
贴膜机划片13.421.79-1.6347.76
高频预热机塑封1043.4041.230.761.413.24
自动上锡生产线去氧化光亮125.5024.23-1.285.00
超声波铝丝焊机焊线523.4522.27-1.175.00
真空脱泡搅拌机LED12.820.851.140.8329.52
清洗机清洗128.0326.630.810.592.11
真空搅拌机粘片111.7911.21-0.595.00
分离自动机LED124.7923.550.720.522.11
脱泡机LED121.5220.450.620.452.11
搅拌脱泡机LED15.665.380.160.122.11
搅拌脱泡机粘片15.665.38-0.285.00
切断机粘片14.063.86-0.205.00
去胶道机塑封16.263.572.69--
塑封料装压机塑封117.0016.150.85--
总计-3888,482.256,500.241,103.00879.01-

(4)截至2017年12月31日,闲置或淘汰的机器设备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设备名称生产用途数量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净值比例
压焊机焊线41620.02584.57-35.455.72
粘片机粘片19580.61548.34-32.275.56
除溢料机去氧化光亮4570.77537.2417.0016.542.90
分选机测试15209.09198.63-10.455.00
划片机划片5187.27177.82-9.455.05
金丝球焊机焊线330.0020.83-9.1730.57
测试机LED3169.79161.31-8.495.00
编带机编带316.8015.96-0.845.00
编带机测试1121.03114.98-6.055.00
排片机塑封17102.3793.754.034.594.48
半导体芯片 键合机粘片281.5777.49-4.085.00

8-2-168

设备名称生产用途数量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净值比例
焊线机焊线771.5067.93-3.585.00
激光打印机打印458.8055.860.562.384.05
打标机打印446.7644.42-2.345.00
贴膜机划片13.421.14-2.2866.76
自动切筋系统成型分离142.7440.60-2.145.00
高频预热机塑封1043.4041.230.761.413.24
自动上锡生产线去氧化光亮125.5024.23-1.285.00
超声波铝丝焊机焊线523.4522.27-1.175.00
真空搅拌机LED111.7911.21-0.595.00
搅拌脱泡机LED15.665.38-0.285.00
点胶机LED10.280.04-0.2485.75
切断机粘片14.063.86-0.205.00
去胶道机塑封16.263.572.69--
塑封料装压机塑封117.0016.150.85--
总计1523,049.962,868.7925.90155.27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闲置或淘汰的机器设备净值分别为155.27万元、879.01万元、96.44万元及92.82万元,主要系随着产品及封测技术的更新换代而逐步闲置或淘汰的机器设备,其中2018年末闲置或淘汰机器设备净值较大主要系2018年下半年LED产品逐步减产、停产,公司淘汰LED产品生产相关机器设备较多所致。

7、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机器设备减值准备及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机器设备减值准备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减值准备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76.8284.211,120.1142.37

2018年末机器设备减值准备较2017年末有大幅的增加,主要系2018年下半年LED产品逐步减产、停产,发行人对LED产品生产相关设备计提减值所致。

公司评估机器设备减值时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或生产业绩显著低于预期、资产使用的重大改变或重大改变计划。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

8-2-169

迹象的机器设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机器设备进行单项资产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2018年末淘汰的LED产品相关机器设备的可回收金额按其拟出售的价格确定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此外其余闲置或淘汰的机器设备净值比例较低,报告期各期末机器设备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发行人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其设计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发行人的固定资产采购清单,获取发行人与主要机器设备供应商之间的主要采购合同,查看合同主要条款,抽查发票、验收单等原始单据。抽查在建工程-待安装调试设备转固相关的资料,如验收单等,评价转固依据是否充分、合理,转固时点是否准确;

3、查阅发行人采购人员向供应商询价的相关资料,如招标文件、报价单等;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阅发行人国内主要设备供应商的工商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了解供应商的股东情况、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等情况,确认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对主要机器设备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对部分机器设备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视频访谈,了解供应商的具体情况;

6、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过程,对现金流量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的构成、与相关会计科目的勾稽执行

8-2-170

了分析性复核程序;

7、获取发行人固定资产明细清单,预付设备款明细,了解发行人机器设备分类情况;对主要机器设备进行实地监盘,实地查看设备运行情况,向生产人员询问并观察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8、向管理层了解有无机器设备使用的重大改变计划,获取并复核发行人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过程。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采购设备的主要供应商名称、设备名称及用途、设备数量、价格、金额,采购结算方式与实际情况相符;

2、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金额变动与报告期各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的差异主要系与购建长期资产相关的往来款调整现金流及各期购置长期资产进项税引起,考虑上述差异后两者变动相匹配;

3、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机器设备的具体构成、数量、金额、生产用途及实际使用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

4、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机器设备进行单项资产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末机器设备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三、申报会计师对主要发行人报告期内设备供应商、设备采购价格公允性的核查方法、核查范围、取得的核查证据、得出的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设备供应商、设备采购价格公允性实施了以下具体核查程序并取得了相应核查证据:

1、获取了发行人与主要设备供应商签署的大额合同、设备验收单、发票以及付款银行回单等单据,核查单据的真实性;核查单据之间的合理性;

8-2-171

2、对报告期各期机器设备供应商进行函证,选取的函证对象分为两类:

(1)报告期各期采购额100万元以上的机器设备供应商全部函证;(2)100万元以下的机器设备供应商进行抽样函证,确认发行人当期设备采购金额、应付设备款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采购金额7,420.305,578.447,115.326,351.96
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发函金额6,840.874,637.975,458.045,129.79
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发函比例92.1983.1476.7180.76
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发函金额236.59473.24194.82237.25
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发函比例3.198.482.743.74
发函金额7,077.465,111.225,652.865,367.04
发函比例95.3891.6279.4584.49
回函金额6,703.135,111.225,652.865,367.04
回函比例90.3391.6279.4584.49

3、实地走访/视频访谈主要设备供应商,访谈相关业务人员及负责人,向供应商确认采购金额、定价依据等重要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采购金额5,578.447,115.326,351.96
访谈金额3,608.773,757.633,691.16
访谈比例64.6952.8158.11

4、核查发行人与设备供应商签署的合同,抽查发票、设备验收单以及付款银行回单等单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本期新增金额核查 金额核查 比例本期新增金额核查金额核查 比例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7,275.367,059.3297.035,264.924,743.7490.10
在建工程-安装调试设备1,657.521,565.1194.42808.00770.6195.37

8-2-172

(续)

项目2018年2017年
本期新增金额核查 金额核查 比例本期新增金额核查金额核查 比例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6,754.555,362.5079.396,112.494,739.3777.54
在建工程-安装调试设备112.0884.5175.41922.43922.43100.00

5、获取主要设备供应商盖章确认的营业执照,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认其与发行人、发行人股东以及发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6、抽查发行人的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程序是否完整,是否通过审批,是否遵循比质、比价原则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发行人与报告期内主要设备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设备采购价格公允。

四、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中机器设备真实性、金额准确性的核查方法、核查范围、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得出的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中机器设备真实性、金额准确性实施了以下具体核查程序并取得了相应核查证据:

1、了解、评价、测试公司与固定资产与其他长期资产业务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报告期内各期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清单,检查数据的准确性,与明细账、总账和财务报表合计数核对一致;

3、获取公司不动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对公司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归属、质押情况进行检查;

4、获取公司报告期内各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新增和减少清单进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抽查采购合同、转让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发票、设备验收报告等原始单据,检查入账金额是否真实、入账依据是否充分;检查转固时点是否

8-2-173

准确,转固条件是否满足;并将在建工程转固金额与固定资产新增金额勾稽核对,分析差异原因;

5、了解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和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政策和年限进行比较分析,判断公司折旧政策和年限的合理性,测算报告期内各期折旧计提金额是否准确并与成本费用进行勾稽核对;

6、2020年6月末和2019年期末,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进行实地观察并抽取样本执行监盘程序,盘点过程中关注其使用状态,是否存在设备闲置、毁损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监盘情况2020.6.302019.12.31
监盘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45号厂区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45号厂区
监盘时间2020.6.302019.12.31
在建工程监盘比例100.00100.00
固定资产监盘比例89.6987.57
是否有切实可行的监盘计划
盘点表上是否有监盘人员签字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中机器设备真实、金额准确。

8-2-174

22.关于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13,284.88万元、11,261.95万元、11,233.55万元,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7,471.85万元、7,187.84万元、10,376.62万元,主要为材料款和工程设备款。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材料款、工程设备款对应的主要债权人名称、对应的具体业务内容及金额。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对应的主要债权人名称、对应的具体业务内容及金额

1、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材料采购10,592.8611,233.5511,261.9513,284.88
应付票据余额10,592.8611,233.5511,261.9513,284.88
占应付票据余额比例100.00100.00100.00100.00

2、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主要债权人、对应具体业务内容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主要债权人金额业务内容占应付票据余额比例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574.45框架等采购24.30
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995.54芯片等采购9.40
宁波港波电子有限公司620.72框架等采购5.86
东莞宽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90.65塑封料等采购5.58
北京首科化微电子有限公司514.81塑封料等采购4.86
小计5,296.1650.00

8-2-175

(续)

2019.12.31
主要债权人金额业务内容占应付票据余额比例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236.49框架等采购28.81
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885.17芯片等采购7.88
丹东安顺微电子有限公司617.63芯片等采购5.50
扬州晶新微电子有限公司553.05芯片等采购4.92
东莞宽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06.99塑封料等采购4.51
小计5,799.3351.63

(续)

2018.12.31
主要债权人金额业务内容占应付票据余额比例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290.83框架等采购20.34
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866.69芯片等采购7.70
扬州晶新微电子有限公司750.75芯片等采购6.67
宁波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738.30框架等采购6.56
丹东安顺微电子有限公司670.00芯片等采购5.95
小计5,316.5747.21

(续)

2017.12.31
主要债权人金额业务内容占应付票据余额比例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857.13框架等采购21.51
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1,196.56芯片等采购9.01
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952.90芯片等采购7.17
深圳市铭珂塑胶科技有限公司940.01LED支架等采购7.08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906.18芯片等采购6.82
小计6,852.7851.58

(二)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对应的主要债权人名称、对应的具体业务内容及金额

8-2-176

1、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材料款和工程设备款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材料款7,429.9661.728,582.5282.716,549.9691.136,988.5793.53
工程设备款4,607.4138.281,794.1117.29637.888.87483.286.47
合计12,037.37100.0010,376.62100.007,187.84100.007,471.85100.00

2、报告期各期末应付材料款主要债权人、对应具体业务内容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主要债权人金额业务内容占当期应付材料款余额比例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935.17框架等采购26.05
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499.11芯片等采购6.72
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16.65二极管等采购5.61
丹东安顺微电子有限公司397.87芯片等采购5.35
宁波港波电子有限公司375.24框架等采购5.05
小计3,624.04-48.78

(续)

2019.12.31
主要债权人金额业务内容占当期应付材料款余额比例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811.10框架等采购21.10
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559.62芯片等采购6.52
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442.95芯片等采购5.16
丹东安顺微电子有限公司414.14芯片等采购4.83
北京首科化微电子有限公司281.41塑封料等采购3.28
小计3,509.22-40.89

(续)

2018.12.31
主要债权人金额业务内容占当期应付材料款余额比例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716.16框架等采购26.20
丹东安顺微电子有限公司528.42芯片等采购8.07
东莞宽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20.91塑封料等采购3.37

8-2-177

2018.12.31
主要债权人金额业务内容占当期应付材料款余额比例
东莞市国正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20.18LED支架等采购3.36
宁波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95.67框架等采购2.99
小计2,881.35-43.99

(续)

2017.12.31
主要债权人金额业务内容占当期应付材料款余额比例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406.92框架等采购20.13
丹东安顺微电子有限公司545.90芯片等采购7.81
宁波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53.38框架等采购6.49
扬州晶新微电子有限公司209.80芯片等采购3.00
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9.56芯片等采购3.00
小计2,825.55-40.43

3、报告期各期末应付工程设备款主要债权人、对应具体业务内容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主要债权人金额业务内容占当期应付工程设备款余额比例
先域微电子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1,784.44金线球焊机等设备采购38.73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88.05测试系统等设备采购12.76
东莞市华越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508.30转塔式一体机等设备采购11.03
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77.69测试分选机等设备采购6.03
华天科技(宝鸡)有限公司221.69清洗机等设备采购4.81
小计3,380.1873.36

(续)

2019.12.31
主要债权人金额业务内容占当期应付工程设备款余额比例
先域微电子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305.08金线球焊机等设备采购17.00
东莞市华越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243.81转塔式一体机等设备采购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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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主要债权人金额业务内容占当期应付工程设备款余额比例
山东赛克赛斯氢能源有限公司175.28制氢设备采购9.77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65.00上锡生产线采购9.20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7.50测试机等设备采购8.22
小计1,036.6757.78

(续)

2018.12.31
主要债权人金额业务内容占当期应付工程设备款余额比例
先域微电子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35.93金线球焊机等设备采购36.99
精技电子(南通)有限公司91.81自动上料机等设备采购14.39
TOWA CORPORATION51.47塑封机采购8.07
东莞市熙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33.43切割机等设备采购5.24
佛山市联动科技实业有限公司31.49测试系统等设备采购4.94
小计444.1369.63

(续)

2017.12.31
主要债权人金额业务内容占当期应付工程设备款余额比例
先域微电子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68.72金线球焊机等设备采购14.22
深圳市稳先微电子有限公司63.45测试分选机等设备采购13.13
深圳市新益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54.49固晶机采购11.27
东莞市熙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38.79切割机等设备采购8.03
绍兴宏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4.13测试系统等设备采购7.06
小计259.5853.71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采购与付款循环相关内控制度,评价其设计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采购明细,抽查发行人大额采购合同/订单、采购发票、入库单等资料,了解发行人的采购内容,核查采购的真实性;

8-2-179

3、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应付材料款、应付工程设备款明细,核查其真实性、业务背景合理性,是否与供应商采供情况相匹配,是否存在异常变动;

4、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进行函证、视频访谈或实地走访,确认发行人当期采购金额、应付账款余额,了解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的交易情况、定价及结算模式等,核查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了解交易的商业背景,确认采购业务的真实性等信息;

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期各期主要供应商的工商信息,了解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应付材料款、应付工程设备款对应的主要债权人名称、对应的具体业务内容及金额与实际情况相符。

8-2-180

问题24.关于现金分红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600万元、1,800万元、1,950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上述现金分红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客户、供应商及其关联方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发行人现金分红去向的核查方法、核查范围、取得的核查证据及得出的核查结论。【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为加大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保护股东合法权益,2017-2019年公司分别派发现金股利600万元(含税)、1,800万元(含税)、1,950万元(含税),2020年1-6月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主要股东(分红时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等自然人股东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在公司任职/身份情况2019年2018年2017年合计
王成名董事长411.70380.03126.68918.41
陈湛伦董事256.31236.5978.86571.77
银圣宇-253.75234.2378.08566.06
张顺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96.40181.2960.43438.12
舒程-113.77109.9836.66260.41
比邻创新-105.0896.9932.33234.40
蓝芯咨询-32.50--32.50
箭入佳境-32.50--32.50
赵秀珍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5.4623.507.8356.80
袁凤江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0.2218.676.2245.11
张国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研发部部长13.4312.404.1329.97
李永新监事会主席、工会副主席12.3711.423.8127.59

8-2-181

股东在公司任职/身份情况2019年2018年2017年合计
许慧监事、采购部副经理8.688.012.6719.37
雒继军研发部新产品开发室主任、核心技术人员7.536.952.3216.80
姚剑锋研发部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核心技术人员6.776.242.0815.09
陈逸晞副总工程师、研发部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主任、核心技术人员4.924.541.5110.98
其他自然人股东-448.60469.13156.381,074.11
合计1,950.001,800.00600.004,350.00

上述股利分配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自然人股东之股利由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后支付至股东个人账户,机构股东直接支付至其公司账户。公司2017-2019年各期现金分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客户、供应商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对发行人对报告期现金分红实施了以下具体核查程序并取得了相应核查证据:

1、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利润分配相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决议;

2、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股利分配相关的记账凭证及银行单据;

3、核查发行人股东名册;

4、获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等股东调查表,获取其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

5、获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等个人股东银行流水;

6、通过天眼查等第三方查询系统,获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等个人股东对外投资情形,并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及其关键人员名单进行核对;

7、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发行人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工

8-2-182

商资料,对发行人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进行访谈/视频访谈;

8、取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本人/本企业、本人/本企业的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不存在协助蓝箭电子进行虚构交易、体外收支、体外代垫成本费用、体外资金循环、占用蓝箭电子资金等行为,承诺与蓝箭电子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客户、供应商,及上述对象的关联方不涉及与蓝箭电子相关的其他利益安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发行人2017-2019年各期现金分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客户、供应商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8-2-183

(本页为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说明的签字页,以下无正文)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二○二○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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