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职公告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0月14日收到监事刘吉文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900,100股,占公司股本的2.3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次辞职董监高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辞职原因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刘吉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刘吉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
为了不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工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选出新监事前,刘吉文仍继续履行监事职责,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为了不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工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选出新监事前,刘吉文仍继续履行监事职责,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本次监事的辞职对公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0-056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