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近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527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