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90),于2020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216)。近日公司获悉,由于第三方信息传递原因,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预计被动减持的2,834,248股股票实际已被包含在2020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预计被动减持的11,855,400股股票中。经过与各方确认,以2020年9月4日为公告出具时间点,以上两笔减持的具体内容均以本公告内容为准。更正如下:
公司第一大股东刘伟先生因与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新富”)存在借贷纠纷,前海新富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对刘伟先生质押的公司股票进行处置。前海新富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处置刘伟持有的公司股份11,85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77%(刘伟先生在前海新富处共质押16,000,000股,其中4,144,600股在2020年9月3日已被前海新富自行卖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刘伟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伟持有公司股份108,564,0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17%;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5,978,1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1%。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被动减持原因:归还融资借款。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计划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拟被动减持数量和比例:90个自然日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处置刘伟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处置刘伟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2%,两种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1,855,400股。
6、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刘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被动减持,具体事项刘伟及上市公司均未被提前告知,前海新富在2020年9月3日已卖出4,144,600股,本次处置是否能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置存在不确定性。后续由质权人根据市场情况等减持质押股份,具体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会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刘伟先生、质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处置刘伟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2%。
4、2020年6月23日刘伟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为:京调查字2007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得出调查结论。
公司为该沟通事项为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公司将根据刘伟先生股份变动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前海新富出具的《减持告知函》;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