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防城港年产50万m?超强刨花板项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1月26日签订《丰林集团年产50万m?超强刨花板项目开发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广西防城港丰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港丰林”)。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11月27日以及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042、2019-046、2019-047号公告。
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防城港年产50万m?超强刨花板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防城港年产50万m?超强刨花板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销防城港丰林,签订项目解除协议书等。详细情况如下:
一、 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防城港丰林木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3MA5P7PYP6U
3、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11 日
6、法定代表人:王高峰
7、经营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人造板、调制粘合剂研发、生产、销售,造林和更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住所:防城港市防城区工业园区冲仑产业园区荣桂建材城13栋2层
10、截至2020年9月30日,防城港丰林总资产32,363,125.00元,净资产-46,656.60元,本期净利润-46,656.60元(未经审计)。
二、 终止项目的审批程序
本次终止实施防城港年产50万m?超强刨花板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终止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得项目用地,项目未开始正式建设,防城港丰林资产主要系为项目支付的设备预付款,该款项将会用于钦州丰林木材产业园一期项目,因此,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终止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