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5 |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 公告编号:2020-072 |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30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到董事9人,由公司董事高小离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已在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组成第五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高小离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高小离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已在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组成第五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高小离先生提名,同意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具体选举及组成情况如下:
名称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委员名单 |
战略委员会 | 高小离 | 熊运鸿、王伟(总经理)、王伟(财务总监)、张海鹰 |
提名委员会 | 张海鹰 | 高小离、李燕 |
审计委员会 | 李燕 | 王琦、李春升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春升 | 王琦、张海鹰 |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王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王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健先生、吴光跃先生、刘解华先生、黄建新先生、陈康先生、吴梦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高小离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梦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吴梦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王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伟(与总经理王伟非同一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王伟(财务总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宋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宋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 10月 12日
附件:简历 1、高小离,男,53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截至公告日,高小离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8,866,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68%,与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下述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琦,男,55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截至公告日,王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5,498,6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8%,与高小离先生、熊运鸿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下述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熊运鸿,男,54岁,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熊运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3,848,7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与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下述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伟,男,43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销售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97,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下述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吴光跃,男,40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吴光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下述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王伟,男,48岁,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山东亿盛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亿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执行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下述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张海鹰,男,49岁,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现代牧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经理,最近五年来一直在通辽牧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张海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李燕,女,63岁,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中央财经大学担任教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李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9、李春升,男,57岁,博士,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担任教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李春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0、周健,男,47岁,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周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下述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陈康,男,44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陈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6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下述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黄建新,男,57岁,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7年加入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公告日,黄建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1%,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下述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刘解华,男,44岁,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解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0,91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下述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吴梦冰、女、47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吴梦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0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下述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宋龙,男,32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7年8月起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本公告日,宋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查询,宋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