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0—4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下午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涛先生现场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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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股份总数为671,080,8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35人,代表公司股份458,006,1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249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3,369,178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679%;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28人,代表股份14,636,93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1%;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4,862,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4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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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曲洪坤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51,663,661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8.6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520,53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4.4904%;
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云清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51,663,661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8.6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520,53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4.4904%;
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贾胜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57,070,49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927,36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2369%;
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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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举颜敬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57,070,49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927,36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2369%;
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李亚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59,372,91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100.29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6,229,788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5.4973%;
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70,5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39%;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27,4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8351%;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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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70,5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39%;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27,4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8351%;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70,5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39%;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27,4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8351%;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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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70,5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39%;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27,4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8351%;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70,5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39%;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27,4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8351%;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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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70,5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39%;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27,4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8351%;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70,5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39%;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27,4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8351%;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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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70,5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39%;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27,4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8351%;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51,7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698%;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08,6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7595%;反对1,035,524股,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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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7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51,7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698%;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08,6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7595%;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7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51,7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698%;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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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08,6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7595%;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7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51,7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698%;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08,6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7595%;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75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51,7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698%;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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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08,6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7595%;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75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57,837,27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31%;反对150,0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328%;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694,149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3209%;反对150,0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6035%;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75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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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51,7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698%;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08,6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7595%;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75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57,837,27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31%;反对150,0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328%;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694,149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3209%;反对150,0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6035%;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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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75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51,7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698%;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08,6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7595%;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75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57,053,5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20%;反对213,45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466%;弃权739,0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161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910,465股,占出席会议(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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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1689%;反对213,45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8585%;弃权739,0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972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3-1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亦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11为普通决议事项,亦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事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广新、祁辉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