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的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披露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六章境内外上市事务的相关规定,特此披露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供广大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董事會會議召開日期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 (「本公司」) 董事會 (「董事會」) 兹通告謹定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 (星期五) 舉行董事會會議,藉以審議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的未經審計季度業績,以及處理其他事項。
承董事會命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
公司秘書
楊亮
中國,珠海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唐陽剛先生(總裁)、徐國祥先生(副董事長及副總裁);本公司的非執行董事為朱保國先生(董事長)、陶德勝先生(副董事長)、邱慶豐先生及俞雄先生;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白華先生、鄭志華先生、謝耘先生、田秋生先生及黃錦華先生。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