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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膜科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2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详见2020年9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15至2020年10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下午13:30在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6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李新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5,511,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8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所持股份65,511,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88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所持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计0人,合计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0名,所代表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名,所代表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举行。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0年9月22日刊载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审议结果:同意65,511,9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叶军莉律师、薛天天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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