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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保函授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和《关于向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公告部分文字有误,现对以下公告内容予以公正,具体有关更正事项如下:

《关于向银行申请保函授信的的公告》更正前: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保函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资金紧张的客户付款问题,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保函授信的的公告》更正后: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保函授信的基本情况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县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万人民币的保函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100%保证金作质押担保,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尾款保函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更正前:

一、本次向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基本情况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县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万人民币的保函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100%保证金作质押担保,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尾款保函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更正后:

一、本次向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资金紧张的客户付款问题,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于上述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更正后的《关于向银行申请保函授信的的公告》(更新后)和《关于向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更新后)参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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