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11日上午在青岛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6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良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杨良刚先生、王治军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拟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湖北海立美达汽车有限公司及湖北海立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系因股权转让被动形成的,且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拟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