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
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2020年7月1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8,561,2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董事和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33,5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65%);董事孙传志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65%)。
近日,公司收到蓝帆投资、李振平先生及孙传志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孙传志 | 集中竞价 | 2020年9月1日 | 27.20 | 45,000 | 0.0047 |
集中竞价 | 2020年9月22日 | 25.14 | 30,000 | 0.0031 | |
合 计 | 75,000 | 0.0078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下同),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4日,蓝帆投资因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换股被动减持1,115,2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157%)。从减持计划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被动减持外,蓝帆投资及一致行动人李振平先生未减持蓝帆医疗股份。孙传志先生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减持次数为2次,减持股份数为75,0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25.14元/股至27.20元/股。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 | 减持后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蓝帆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326,819,243 | 33.9013 | 325,704,003 | 33.785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6,900,000 | 15.2381 | 145,784,760 | 15.122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9,919,243 | 18.6632 | 179,919,243 | 18.6632 | |
李振平 | 合计持有股份 | 3,334,048 | 0.3458 | 3,334,048 | 0.345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33,512 | 0.0865 | 833,512 | 0.086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00,536 | 0.2594 | 2,500,536 | 0.2594 | |
孙传志 | 合计持有股份 | 1,020,000 | 0.1058 | 945,000 | 0.098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5,000 | 0.0265 | 180,000 | 0.018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65,000 | 0.0794 | 765,000 | 0.0794 | |
合 计 | 331,173,291 | 34.3530 | 329,983,051 | 34.2295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帆投资及一致行动人李振平先生合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115,2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157%,剩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9,038,0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1315%。孙传志先生本次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78%,剩余持有公司股份945,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0.098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蓝帆投资和李振平先生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孙传志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蓝帆投资、李振平先生及孙传志先生的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帆投资、李振平先生及孙传志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蓝帆投资、李振平先生及孙传志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