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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0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9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奉化区萧王庙街道弥勒大道555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
普通股股东人数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5,530,54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5,530,5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3.762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3.762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袁峰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吕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5,526,37499.98364,1670.016400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5,526,37499.98364,1670.016400

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5,526,37499.98364,1670.016400

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5,526,37499.98364,1670.016400

5、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5,526,37499.98364,1670.0164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2,752,05999.84884,1670.151200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2,752,05999.84884,1670.151200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752,05999.84884,1670.151200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752,05999.84884,1670.1512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楠、唐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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