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本公司董事张云红女士拟在2020年6月13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在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2020年10月8日,公司收到张云红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2020年10月8日,张云红女士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张云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量 (股)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
张云红 | 合计持有股数 | 700,770 | 0.0557% | 700,770 | 0.055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5,193 | 0.0139% | 175,193 | 0.013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25,577 | 0.0418% | 525,577 | 0.0418%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云红女士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张云红女士本次减持事项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3、张云红女士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云红女士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张云红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