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收到股东刘伟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该协议于签署之日起成立,并于2020年9月30日起生效。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 的约定,刘伟将其持有的华谊嘉信107,173,98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96%)的表决权委托给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石资产”)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将由刘伟变更为福石资产、实际控制人将由刘伟变更为福石资产的实际控制人陈永亮。公司自上市以来专注于整合营销领域的拓展。由于发展原因近年资产负债率持续增高。为引入优势资源协助企业改善经营情况,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伟先生将自身持有的107,173,982股股份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福石资产。本协议生效前,福石资产持有公司35,147,5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24%)。本协议生效后,福石资产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通过本协议将合计拥有上市公司142,321,50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21.20%。福石资产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数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数(股) | 可支配表决权比例 | 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数(股) | 可支配表决权比例 | |
福石资产 | 35,147,527 | 5.24% | 142,321,509 | 21.20% |
本协议生效前,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刘伟;本协议生效后,上市第一大股东将由刘伟变更为福石资产、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福石资产的实际控制人陈永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等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谊嘉信,股票代码:300071)自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刘伟与福石资产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2、公司的复牌申请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