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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09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0-060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广信材料”)于2020年9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64号(以下简称“《半年报问询函》”),根据《半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完成了《半年报问询函》之回复。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简称与《广信材料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对于本回复中相关表格中的数字,如明细数加总与合计数存在细微差异,系尾差原因造成。

1.你公司在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在专用涂料领域,子公司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泰”)不断布局细分领域,先后在消费电子、汽车车灯、汽车轻量化、高端化妆品包装、玻璃加工、钢管防腐等领域不断赢得客户信任,逐步实现进口替代,近年利用领先战略逐步赢得华为、OPPO、联想、中石油、ALBEA等知名企业的信赖与认可。

(1)请补充披露报告期江苏宏泰在上述消费电子等细分领域的销售收入、毛利率以及较上年同期变动情况。

回复:

(1)报告期江苏宏泰在上述消费电子等细分领域的销售收入及较上年同期变动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营业收入2020年1-6月2019年1-6月同比增涨备注
消费电子91,139,435.32133,569,914.88-31.8%江苏宏泰
钢管防腐涂料1,296,220.882,193,184.68-40.9%
化妆品涂料6,629,000.1310,068,149.38-34.2%
汽车涂料3,529,375.136,548,872.17-46.1%
运动器材涂料2,644,683.694,288,370.57-38.3%
光电AF(玻璃加工)14,529,151.7635,588,811.12-59.2%湖南宏泰
小计119,767,866.91192,257,302.80-37.7%

(2)报告期江苏宏泰在上述消费电子等细分领域的毛利率及较上年同期变动情况见下表:

分类2020年上半年2019年上半年同比变化备注
消费电子43.72%48.09%-4.37%江苏宏泰
钢管防腐涂料28.64%21.70%6.94%
化妆品涂料38.63%38.16%0.47%
汽车涂料42.40%49.87%-7.47%
运动器材涂料47.29%50.46%-3.17%
光电AF(玻璃加工)14.02%28.45%-14.43%湖南宏泰
平均毛利率41.13%43.75%-2.62%

(2)请补充披露江苏宏泰与上述知名企业客户业务合作情况,包括合作模式、合作期限、是否为直接供应商、主要销售产品类型、报告期销售收入占比、在手订单情况以及对公司的财务影响、客户关系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等。回复:

江苏宏泰应用在华为品牌上的产品主要为电镀涂料、普通喷涂涂料、智能穿戴设备功能涂料,江苏宏泰为华为项目的间接供应商,其直接供应商为闻泰、华勤、比亚迪、领益、耕德、正和诚信、歌尔等,合作期限3-6年,报告期内华为项目销售收入3926.68万元,占江苏宏泰营业收入32.79%。

应用在三星品牌上的产品主要为电镀涂料、普通喷涂涂料、UV硬化液、AF涂料,其直接供应商为闻泰、越南艾莫斯、维达力等,合作期限3-6年,报告期内三星项目销售收入2351.09万元,占江苏宏泰营业收入19.63%。

应用在OPPO品牌上的主要产品为电镀涂料、普通喷涂涂料,公司为OPPO的间接供应商,合作期限4-6年。其直接供应商为东方亮彩、捷荣、千鑫等,报告期内销售收入509.59万元,占江苏宏泰营业收入4.25%。

应用在传音项目上的产品为电镀涂料,主要供应商为广正、锦宇等,合作期限5年,报告期内销售收入655.29万元,占江苏宏泰5.47%。应用在迪奥、香奈儿品牌上的产品为化妆品涂料,主要供应商为阿蓓亚,合作期限10年,报告期内,销售收入

212.82万元,占江苏宏泰营业收入1.78%。。

截止目前江苏宏泰在上述主要客户应用在手订单约1.37亿。上述客户所形成的收入规模占江苏宏泰全年收入比重较大,对于江苏宏泰2020年业绩影响较大。

公司利用自身的研发和制造优势,已连续多年向上述客户提供电镀涂料、普通喷涂涂料、UV硬化液等产品,与上述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上述客户的合作具有可持续性。

2. 你公司在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你公司委托廣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廣至新材料”)合作研发的光刻胶项目是现有光固化产品及技术的有效补充和延伸,截至期末该项目稳步推进。你公司于2018年11月与廣至新材料签订《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委托廣至新材料研究开发“印刷电路板柔性基板用等用途的紫外光型正型光刻胶”技术项目,该项目可应用于印刷电路板柔性基板、LCD及LED显示面板、半导体元器件等领域的高分辨率紫外光型正型光刻胶,项目研发总经费800万元由你公司提供,合同生效后15日内支付第一期费用200万元,完成阶段性开发并验收合格后于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第二期费用300万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第三期费用300万元。半年报显示,该项目报告期无新增投入,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500万元,项目预计收益2,000万元。

(1)请说明你公司未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第三期费用支付的原因,相关项目研发进度是否符合《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协议约定,投资进度和效果是否符合预期。

回复:

公司于2018年11月25日与廣至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台湾企业,下简称“廣至新材料”)签订《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以下简称“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该项目研发总经费800万元由公司提供,截至2020年半年报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投入500万元。

该“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成果验收标准除了约定的技术指标外,相关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性能及质量需满足公司客户的实际使用需求及支持公司进行商业化推广。2020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因新冠疫情境外隔离政策影响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客户验证工作有所阻滞;在中国大陆地区建设厂房生产进行进一步客户验证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对厂房建设进行审批方能进行后续建设、试制送样、审厂等工作,相关审批工作尚未完全完成,完成时间尚具有不确定性;加之该项目涉及到与中国台湾地区的合作,公司内部评估过程会更为谨慎,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充分验证了解后进行后续推进,目前该评估过程尚未完全完成,因此对该“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第三期费用300万元采取按需分批支付的方式进行,而非在2020年3月31前一次全额支付,后续款项也会根据项目研发需要和产品验证结果进行支付。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第三期费用

已投入80万元,该“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公司累计投入580万元。“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成果验收标准为:由甲方(广信材料)指定人员现场验收;相关技术的验收标准将以满足甲方的实际要求为准,由乙方(廣至新材料)确认;相关技术的验收标准应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相关技术的产品分辨率需达到行业通行标准,其中PCB用光刻胶分辨率为25μm (膜厚约为5μm)、6代线以下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的分辨率为3μm(膜厚约为1.5μm)、半导体封装用光刻胶的分辨率为15μm(膜厚约为15μm),二是利用相关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性能及质量可满足甲方客户的实际使用需求,三是利用该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成本支持甲方进行商业化推广;甲乙双方可视情况针对验收标准的具体内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根据廣至新材料对“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开发进展的说明,截至2020年9月30日,“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相关产品种类开发情况在台湾实验室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项目目标规格实验室小试中试量产
16代线以下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膜厚约1.5μm,分辨率为3μm开发完成小试完成试产成功; 中国台湾地区销售产品——
2PCB用光刻胶膜厚约5μm,分辨率为25μm开发完成小试完成试产成功——
3半导体封装用光刻胶膜厚约15μm,分辨率为15μm开发中——————

目前公司“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相关研发、测试由公司合作开发方廣至新材料在台湾实验室完成并取得阶段性进展,具体为研发出分辨率为3μm(膜厚约为1.5μm)的6代线以下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的、分辨率为25μm (膜厚约为5μm)的PCB用光刻胶。其中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有部分产品已经由廣至新材料在中国台湾地区实现销售,相关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性能及质量可满足中国台湾地区部分客户的实际使用需求。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就该“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在台湾实验室的研发产品向深圳市郎宏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送样进行客户验证等工作。进一步在中国大陆生产通过客户验证销售尚需建设厂房等相关工作。

综上所述,该“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相关项目研发进度整体符合《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协议约定,投资进度和效果符合公司基于审慎考虑的判断和预期。

(2)请说明你公司对上述合作研发光刻胶项目的后续具体规划,项目研发完成

后产品量产前需完成的工作,与现有光固化产品及技术的联系和区别,相关技术、人员、客户资源和储备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分析项目预计收益的测算依据,并充分提示项目推进存在的相关风险。回复:

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相关产品首先由公司合作开发方台湾廣至在台湾实验室进行实验室研发、测试,相关测试情况达到《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中约定的验收要求后,而后由廣至新材料协助公司对相关技术进行技术转移等后续工作。具体涉及到将相关产品转移至公司中国大陆地区试制、测试、生产、客户验证、批量生产销售等。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光刻胶生产所需的选址、政府相关部门报批、资金筹措、厂房建设、技术转移、人才储备、试制、测试、生产、客户验证、批量生产销售等工作。光刻胶属于电子化学品,在中国大陆地区建设厂房需要通过进行可研、环评、安评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公司正就该“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在中国大陆地区筹备选址建设厂房生产销售工作进行相关可研、环评、安评工作的准备及进行报批,相关审批手续仍需等待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

2020年6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设立湖南广裕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20-045)。

2020年9月10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已受理关于《湖南广裕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20吨光刻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0年9月17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经审议拟审批《湖南广裕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20吨光刻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

2020年9月24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对《湖南广裕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20吨光刻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收到相关批复文件并予以公告(公告编号:2020-59)。

现有光固化产品及技术的联系和区别:

光刻胶又称光致抗蚀剂,是由感光剂(光敏剂、光引发剂等)、树脂、单体(活性稀释剂)、溶剂和其他助剂组成的对光敏感的混合液体,利用光化学反应经曝光、显影、刻蚀等光刻工艺将所需要的微细图形从掩模版转移到待加工基片上的图形转移介质,被广泛应用于光电信息产业的微细图形线路的加工制作,是微细加工技术的关键性材料。根据其化学反应机理和显影原理,分为正型光刻胶和负型光刻胶。其中正型光刻胶,曝光区域的光刻胶发生光化学反应,在显影液中软化而溶解,而未曝光区域仍然保留在衬底上,将与掩膜版上相同的图形复制到衬底上。相反,负型光刻胶曝光区域的光刻胶因交联固化而不溶于显影液,将与掩膜版上相反的图形

复制到衬底上。将光刻胶作涂层,就能在硅片表面刻蚀所需的电路图形。

光刻胶主要类型光刻胶主要具体品种
PCB 光刻胶干膜光刻胶、湿膜光刻胶、光成像阻焊油墨
LCD 光刻胶彩色光刻胶及黑色光刻胶、LCD 衬垫料光刻胶、TFT 配线用光刻胶等
半导体光刻胶G 线光刻胶、i 线光刻胶、KrF 光刻胶、ArF 光刻胶、聚酰亚胺光刻胶、掩模板光刻胶等

在技术路线上,光刻胶自1959年被发明以来就成为半导体工业最核心的工艺材料。随后光刻胶被改进运用到PCB(印制线路板)的制造工艺,成为PCB生产的重要材料。公司作为国内PCB油墨的主要厂商,在光固化领域有着深厚积累,现已有LDI涂布油等负胶产品应用在PCB领域,进一步进入LCD/LED光刻胶、IC光刻胶领域是对原有光固化领域积累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在产业链协同上,公司现有PCB油墨、紫外光固化涂料与光刻胶主要原材料均由感光剂和树脂构成,可以在产业链上游形成集中采购优势。公司现有PCB油墨、紫外光固化涂料主要应用领域为消费电子、电器、汽车等领域,LCD/LED、IC光刻胶也主要应用在消费电子、家电等领域,在市场开拓上也会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

主要原材料PCB油墨LCD/LED、IC光刻胶
感光剂光引发剂正胶:光敏剂 负胶:光引发剂
树脂聚氨酯丙烯酸酯、环氧丙烯酸酯、聚酯丙烯酸酯等正胶: g\h\i\线(436nm\405nm\365nm)正胶:酚醛树脂为主 DUV(248nm):PHS树脂 ArF(193nm):金刚烷亚克力树脂 负胶:交联树脂

由于印刷电路板(PCB)向着高密度、高精度、多层化和低价格方向发展的趋势,干膜光刻胶已不能完全满足技术上的需求,湿膜光刻胶不仅能在技术上满足需求,且成品率更高,成本较干膜光刻胶低35%左右。随着PCB技术要求越来越高,湿膜图像转移工艺越来越成熟,以及下游企业竞争日益激烈而对成本越来越重视,湿膜光刻胶应用比例将越来越高。公司已有自主研发的LDI涂布油(负胶)可作为负性型感光抗蚀线路油墨,其配合专用的设备(浸涂机)进行浸泡式涂覆。最新型浸油作为湿膜用于外层封孔这就是一次革命性的突破,可以在性能和成本上替代干膜PCB光刻胶。

目前公司“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研发的紫外光正型光刻胶与公司现有LDI涂布油产品的关联性主要为正胶与负胶的区别。光刻胶正胶主要分为:(a)有染料类:

为面板通电后有不同色泽表现,主色有红、蓝、绿、黑4种;(b)抗蚀刻芯片线路用:用光刻机曝光显影后,已曝光的油墨层会被冲掉,余下几十nm的线路区。而公

司现有LDI涂布油是用UV光源(405nm波段)把油墨组合固化,保护油层下的金属,经显影后去蚀刻,退膜后留下线路区,一般用在生产线路板流程,是负性光刻胶,可用在精细密线路、较低要求的芯片5-10微米使用。相关技术、人员、客户资源和储备情况:

公司十分注重“产学研”发展,积极与北京化工大学、无锡化工设计院、中国科技大学等国内著名院校进行广泛的技术交流和合作,早在2007年初公司就与江南大学高分子材料学院建立了联合实验室;建有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和无锡市PCB配套油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大研发平台。此外公司作为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印制电路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制造与封装技术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先后负责修订或牵头起草了国家工信部阻焊油墨行业标准、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行业标准、军用印制板设计制造验收标准等多个专业标准,为我国专用油墨行业的规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主要相关技术人员储备情况:

朱民:公司董事、代财务总监,公司子公司江苏宏泰董事、东莞航盛董事、上海创兴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民先生在印制电路板、光固化行业三十余年的管理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公司经营管理经验,并对公司上下游行业有深刻的认识。

朱刘:高级工程师,公司高级技术顾问,参与并主持江苏广信感光公司、筹备、组建、实施并担任首任公司总经理。80年代初期于江苏无锡化工研究院设计院(国家电子化学研究所)从事我国早期“光刻胶KPR”的研发及生产工作,并主持聚乙烯醇呋喃丙烯酸酯的研发工作。常年聚焦感光高聚物研发、合成、及工业化研究、光化学反应的应用研究、新型感光高聚物的分子设计及实践。著有著作《化工百科全书“感光性高分子”》。

安丰磊:公司监事会主席、研发部经理,毕业于江南大学应用化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本公司的主要研发人员,安丰磊先生深耕于电子感光材料的研发与推广,在光固化材料、PCB阻焊油墨等领域具有长时间积累。曾获得 2014 年江阴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其作为第二完成人参与的“耐高温无卤阻燃型紫外光固化阻焊油墨”通过了江苏省科技厅新产品和科技成果鉴定;2015年获江阴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无锡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全国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2016年获江苏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江阴市科技“三创”人才奖;2017年获江阴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参与江阴市重点科技研发项目,在职期间拥有授权发明专利7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4项。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柯明喜: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乐建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1979年毕业于香港浸会大学化学系。柯明喜先生有近40年PCB线路板行业从业经历,在PCB

线路成型方面最早把感光湿膜应用在线路PCB行业上并命名为“感光湿膜”,其研发生产的感光涂布线路油、全树脂感光浸涂油墨、LDI涂布油等产品在行业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

卢礼灿:理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公司子公司江苏宏泰总工程师。1994~1999年曾在湖南亚大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从事辐射固化涂料及光敏性聚合物的研发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辐射固化涂料和低聚物、光引发室温可控自由基聚合,已开发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用光固化涂料、光固化车灯涂料、氨基丙烯酸酯树脂、聚氨酯丙烯酸酯树脂等多种产品。近年来,卢礼灿博士已发表影响因子大于3.0的SCI论文10篇:Chem Commun (2篇),Macromolecules (5篇),Macromol Rapid Commun (1篇),J Polym Sci Part A (2篇),获湖南省第十一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

吴玉民 :公司子公司江苏宏泰高级技术顾问,中国大陆UV涂料技术产业化创始人之一。吴玉民在UV涂料技术的应用开发方面成果丰硕,拥有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在光固化涂料领域取得了多项重大技术突破,曾获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

吴刚强:博士,公司子公司江苏宏泰副总工程师。其在武汉大学取得硕士和博士学位之后,曾在涂料原材料行业的沙多玛化学有限公司担任经理一职,对涂料原材料的研发、生产领域拥有深刻的理解;吴刚强博士在UV涂料品质管理、原材料性能分析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杨科:博士,公司子公司江苏宏泰前瞻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获江苏省“双创人才荣誉”(公示中),负责开展江苏宏泰前瞻产品和项目的研发及管理工作,以及新产品的先期策划和开发工作。杨科博士曾主持开发了AG硬化液、塑胶玻璃化涂料、纳米材料等。

陈茂彬:公司研发部研发员,毕业于广西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士学历。作为本公司的研发人员,陈茂彬先生于2006年开始致力于光固化材料、PCB阻焊油墨、抗蚀刻、抗电镀等项目研发、生产、品质管控,具有很好PCB光刻胶经验积累,并于2017开始致力于5G油墨研发,现已有初步成效。

客户资源和储备情况:

由于该“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需要进一步在中国大陆生产通过客户验证销售尚需建设厂房等相关准备工作。公司正就该“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在中国大陆地区筹备选址建设厂房生产销售工作进行相关可研、环评、安评工作的准备及进行报批,相关审批手续仍需等待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尚未能积累确定性客户资源和储备。

由于该“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相关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全面实现生产、销售

尚需时日,尚无在中国大陆地区生产、销售的数据用以准确反映该技术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实际产品成本和预计收益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已在台湾实验室取得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PCB用光刻胶实验室阶段的研发成果;其中,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有部分产品已经由台湾廣至在中国台湾地区实现销售,相关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性能及质量可满足中国台湾地区客户的实际使用需求。公司已经开始着手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送样和客户验证工作、建设厂房生产销售准备工作等事宜。由于“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在中国大陆地区建设厂房生产及客户验证尚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审批,相关审批工作尚未完全完成且完成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涉及的LCD及LED显示面板用光刻胶、PCB用光刻胶、半导体用光刻胶等产品全面实现在中国大陆地区直接生产销售尚需时日。根据该“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的研发进展,预计不会对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半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商誉账面余额为7.16亿元,其中因收购江苏宏泰、湖南阳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阳光”)、 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航盛”)分别形成商誉5.34亿元、1.37亿元、0.46亿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97.17万元、20.96万元、11.07万元。报告期江苏宏泰实现净利润1,785.47万元,同比下降61.36%。

(1)请说明江苏宏泰业绩下滑的具体原因、下滑趋势是否将持续,并结合江苏宏泰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发展状况等说明收购江苏宏泰形成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后续是否存在大额商誉减值风险。

回复:

1、江苏宏泰业绩下滑的具体原因

江苏宏泰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2076.17万元,净利润 953.4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7.2%、76.7%。报告期内,业绩下滑的具体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1)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生产和销售在上半年均受到较大的影响,导致产销量均大幅下滑;

(2)公司因为湖南基地体系证书等原因未能及时获得华为第一批二级供应商认证,公司参与其新产品开发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叠加贸易战对华为手机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华为项目销售收入3926.6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3%。湖南工厂现已取得体系证书,公司已积极向华为申请第二批供应商认证,预计有较大可能年内获得通过。

(3)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37.7%,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2.62%,,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76.7%。主要因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固定成本较高,销售收入下降是利润下滑的关键驱动因素。

2、下滑趋势是否将持续

自新冠疫情得到控制以来,公司的经营业绩也随之恢复,2020年7-8月的营业收入已分别达到2,290.24 万元、2,488.64万元,较疫情期间经营收入有较大的增长。

另外,公司基于强大的研发能力和快速响应市场的能力,已积极布局其他终端和IoT市场,在三星/OPPO/华米/海尔等终端项目上已经取得重大或较大突破。根据报告期末国内疫情控制情况判断,疫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不具有持续性。

华为影响:因为华为手机是公司消费电子涂料的主要应用领域之一,公司管理层判断中美科技战可能对未来经营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已经积极调整公司战略,逐步向其他终端和智能穿戴设备等市场转型,以此分散华为手机因素对公司未来经营带来的风险。

3、并结合江苏宏泰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发展状况等说明收购江苏宏泰形成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后续是否存在大额商誉减值风险

(1)江苏宏泰经营情况

江苏宏泰经营在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大幅度下滑,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后,公司经营正在逐步恢复。

核心人员和团队情况:自收购以来,江苏宏泰的核心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研发、销售、生产等团队稳定,并在今年对相关团队进行优化提升。

产品技术研发情况:下游产品更新换代时间短,对产品技术不断提出更高要求,公司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产品技术的研发,不但紧跟下游对产品技术的需求,而且公司自身不断储备前瞻性技术,到目前技术依然保持在行业前列。新产品研发包括AG涂料、塑胶用功能油墨、智能穿戴设备功能涂料、低VOC涂料等 ,AG涂料、智能穿戴设备功能涂料已经量产并向客户批量供货,上述新产品的量产未来将会成为公司重要的业绩增长点。

江苏宏泰除受到疫情影响,业绩下滑外,其他方面均未发生重大的变化。

(2)所处行业发展状况

江苏宏泰在UV涂料细分行业在国内同行业中,仍占据龙头地位。其产品主要用于消费电子、汽车车灯、汽车轻量化、高端化妆品包装,下游行业包括智能手机行业、汽车行业、化妆品行业。

1)智能手机行业发展状况: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CAICT)发布2020年上半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的数据显示,2020年6月,国内手机市场总体出货量2863.0万部,同比下降16.6%;1-6

月,国内手机市场总体出货量累计1.53亿部,同比下降17.7%。2019年1-8月国内手机销售情况如下:

时间出货量(万部)同比增长率(%)累计出货量(亿部)累计增长率(%)
1月2,081.30-38.90%0.21-38.90%
2月638.40-56.00%0.27-44.00%
3月2,175.60-23.30%0.49-36.40%
4月4,172.8014.20%0.91-20.10%
5月3,375.90-11.80%1.24-18.00%
6月2,863.00-16.60%1.53-17.70%
7月2,230.10-34.80%1.75-20.40%
8月2,690.70-12.90%2.02-19.50%

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从上表可以看出,手机出货量较上年度同期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各月度及累计同比降幅均在逐步放缓,手机销售量已处于逐步恢复过程中。2)汽车行业根据工业信息化部发布的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2020年7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20.1万辆和211.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1.9%和16.4%。1-7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31.4万辆和1236.5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1.8%和12.7%,降幅持续收窄,总体表现好于预期。

名 称汽车产量汽车销量
产量(万辆)同比增长(%)产量(万辆)同比增长(%)
2020年1-2月204.80-45.80223.80-42.00
2020年3月142.20-44.50143.00-43.30
2020年4月210.202.30207.004.40
2020年5月218.7018.20219.4014.50
2020年6月232.5022.50230.0011.60
2020年7月220.1021.90211.2016.40

数据来源:汽车工业协会由上表可以看出,汽车行业产销量受疫情影响恢复较快,产销量从4月开始已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之后同比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3)化妆品行业跟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6月经历了618电商大促,全国化妆品零售额为326亿元,同比增长20.5%;2020年1-6月份全国化妆品零售额为147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2%。

名称当月值(亿元)同比增长当月值(亿元)同比增长
2020年1-2月387-14.10%
2020年1-3月249-11.6%636-13.20%
2020年1-4月2443.5%876-9.40%
2020年1-5月27012.9%1149-4.90%
2020年1-6月32620.5%1477-0.20%

从上表可以看出,化妆品行业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小,恢复周期短。从2020年5月开始,较上年同期开始有较大的增长。综上,江苏宏泰核心管理人员、团队稳定,研发技术仍处于行业前列,江苏宏泰继续加大研发费用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1175.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14.9%,以保证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业绩已逐步恢复,公司经营整体向好。另外,公司基于强大的研发能力和快速响应市场的能力,已积极布局其他终端和IoT市场,在三星/OPPO/华米/海尔等终端项目上已经取得重大或较大突破。根据报告期末国内疫情控制情况判断,疫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不具有持续性。截至报告期末,其所在行业发展基本恢复正常,且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长。因此,报告期末江苏宏泰未计提商誉,未发现存在大额商誉减值的迹象。

(2)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湖南阳光、东莞航盛报告期末总资产、净资产以及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并结合湖南阳光、东莞航盛经营情况及较上年同期业绩波动情况、所处行业发展状况等说明相关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后续是否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回复:

1、湖南阳光

(1)报告期末总资产、净资产以及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湖南阳光期末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报告期(2020年1-6月)59,466,106.1444,528,590.0028,825,187.859,789,039.878,320,683.88

(2)结合湖南阳光经营情况及较上年同期业绩波动情况、所处行业发展状况等说明相关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后续是否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1)湖南阳光经营情况及较上年同期业绩波动情况如下:

湖南阳光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882.52万元,净利润832.07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上涨29.9 %、55.82%。

业绩上涨的主要原因:1.去年下半年开始公司销售额每月呈增长趋势,所以今年上半年销售收入增长得益于去年下半年的订单增加。营业收入同期增长29.9%;2、由于原材料比去年同期平均价格下跌4%左右,毛率同期提高5%。

2)湖南阳光所处行业发展状况

湖南阳光新材料的产品主要为塑胶漆和真空漆,应用于PVC地板及化妆品包装。

① PVC地板行业发展状况

国内PVC地板行业起步相对较晚,国内消费者对PVC地板的接受程度低于国外发达地区,行业内生产企业主要为国外地板品牌商、贸易商以及建材零售商提供ODM产品。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国内主要PVC地板生产企业在产品设计、生产技术等方面的经验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不断加强,是全球PVC地板市场主要供应国。我国PVC地板产品仍以出口为主。

随着发达国家对于PVC地板的需求不断加大,我国PVC地板出口总额不断提高,在世界PVC地板生产企业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背景下,我国在国际PVC地板贸易的地位不断提升,逐步成为全球最大的PVC地板出口国。根据中国海关的数据,我国PVC地板的出口额从2014年度的19.72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度的48.42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9.68%,增长速度较快。

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美国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PVC地板加征关税,较高的关税可能会对国内PVC地板行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基于美国本土人力成本较高、配套产业链成熟程度等因素,美国PVC地板主要依赖中国进口,两国的产业定位决定了加征关税对我国PVC地板行业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响有限。

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的影响,行业出现较大面积的停工停产,行业整体出现下滑,但二季度开始以较快的速度回复。由于美国对我国出口的PVC地板加征25%的关税,中国整个PVC地板行业都将面临销售价格下降的问题。2020年1-7月中国PVC地板出口均价1.13美元,每千克下降3.5美元。2020年1-7月中国出口PVC地板

260.51万吨,出口额29.33亿美元。

另外,国内PVC地板尚未得到广泛的认可,目前仅在商用房地产方面运用取得一定的突破,未来国内商用地产、住宅地产市场需求空间巨大。

② 化妆品行业

化妆品行业发展状况见本题第一小题“江苏宏泰所处行业发展状况”之回复。江苏宏泰产品主要用于高端化妆品包装材料,而湖南阳光产品主要用于中低端化妆品包装材料。因此,不管是从市场分割、还是产品技术共同研发等方面,两者均能形成较好的互补作用。

2、东莞航盛

(1)报告期末总资产、净资产以及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东莞航盛期末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报告期(2020年1-6月)83,576,239.30-12,684,011.1634,056,495.90-2,844,495.22-1,901,117.50

(2)结合东莞航盛经营情况及较上年同期业绩波动情况、所处行业发展状况等

说明相关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后续是否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1)东莞航盛经营情况及较上年同期业绩波动情况如下:

东莞航盛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405.65万元,营业利润-284.44,净利润-190.11万元,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上涨241%,较上年同期营业利润上涨10.74%,较上年同期净利润下降112.88%。净利润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子公司东莞航盛2019年1-6月确认债务重组收益2082.40万元。

2)东莞航盛所处行业发展状况

东莞航盛产品为电解液,是锂电池生产的主要原料 ,锂电池主要用于新能源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

① 新能源电动汽车

根据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8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6万辆和10.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7.7%和25.8%。2020年1-8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0.2万辆和59.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6.2%和26.4%,降幅较1-7月分别收窄5.5和6.4个百分点。

2020年1-8月产销量如下:

新能源汽车产量新能源汽车销量
产量(万辆)同比增长(%)销量(万辆)同比增长(%)
2020年1-2月5.4-63.86.0-59.5
2020年3月5.0-56.95.3-53.2
2020年4月8.0-22.17.2-26.5
2020年5月8.4-25.88.2-23.5
2020年6月10.225.010.4-33.1
2020年7月10.015.69.819.3
2020年8月10.617.710.925.8

2020年1-8月累计产销量如下:

累计产量(万辆)同比增增速(%)累计销量(万辆)同比增增速(%)
2020年1-2月5.4-63.86.0-59.5
2020年1-3月10.5-60.211.4-56.4
2020年1-4月20.5-44.820.5-43.4
2020年1-5月29.5-39.728.9-38.7
2020年1-6月39.7-36.539.3-37.4
2020年1-7月49.6-31.748.6-32.8
2020年1-8月60.2-26.259.6-26.4

受疫情影响,上半年电动汽车产销量较上年同期有较大下降,但从2020年7月开始有较大回升,7月和8月较上年度同期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② 电动自行车

外卖、快递行业消化了大量电动两轮车,截至2019年,我国的外卖用户规模达到了42.亿人,2015-2019年复合增速达到19%。艾媒咨询预测2020年共享电动单车数量将超800万辆,2019年至2025年复合增长率达到41%。

根据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2020年上半年,电动自行车完成产量1170.1万辆,同比增长10.3%。6月当月,电动自行车完成产量307.3万辆,同比增长48.4%。

名称当 月累 计
产量(万辆)同比增长(%)累计产量(万辆)同比增长(%)
2020年1-4月644.5-3.8644.5-3.80%
2020年1-5月262.745.4859.41.2
2020年1-6月307.348.41170.110.3
2020年1-7月374.149.51550.118.7

综上,湖南阳光、东莞航盛经营虽然因疫情受到较大的影响,但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利润水平均较上年同期有较大的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其所在行业发展基本恢复正常,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的增幅。因此,报告期末湖南阳光、东莞航盛未计提商誉,未发现存在大额商誉减值的迹象。

(3)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对江苏宏泰、湖南阳光、东莞航盛相关商誉减值测试中预测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以及与前期盈利预测及商誉减值测试参数选取的差异情况及其合理性。

回复:

年报相关商誉减值测试于2020年4月完成,距半年报时间较短。经分析江苏宏泰、湖南阳光、东莞航盛经营状况、所在行业发展状况等,本与前期商誉减值测试无重大变化。因此报告期对江苏宏泰、湖南阳光、东莞航盛相关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预测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选取采用前期数据,没有重大差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四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迹象。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公司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半年报暂未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在年度终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4.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26亿元,系报告期营业收入的1.77倍。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1亿元,你公司按100%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24亿元,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862.47万元;账龄1年以上和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18,171.76万元、9,988.22万元。

(1)请结合你公司主要业务和结算模式、与同行业公司情况对比说明应收账款余额以及1年以上、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你公司针对信用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回复:

广信材料属于电子化学品行业,是电子产品制造业中的中游行业。由于我国电子产品产业链的账期普遍较长,再加上近年来由于环保政策趋紧等因素导致上游化工原材料供应受到一定影响,近年来公司所处行业的客户账期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除了行业发展特点以外,专用油墨及专用涂料企业的信用账期还受经营策略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毛利率较高、合作时间较长、客户信誉较好等情况下公司一般可以容忍更长的账期。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52,553.14
其中:东莞航盛合并转入(含江西佳沃)7,076.72
龙昕科技3,412.79
扣除上述影响外42,063.63

扣除上述事项的影响外,与同行业的比较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余额江苏广信占比容大感光占比
2020.6.3042,063.6322,978.34
其中:一年以上10,710.4525.46%15,393.7266.99%
三年以上2,526.916.01%1,018.224.43%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形成的主要原因:历史遗留及滚动产生。公司尚未对已经全额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主要如下述:

(1)江苏宏泰应收龙昕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3,412.79万元,公司对龙昕科技全额计提坏账。对龙昕科技计提坏账的原因:其原主要客户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昕科技”)因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等原因经营陷入困境,江苏宏泰对其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

(2)并购东莞航盛时转入应收账款7,076.72万元,其中江西佳沃应收账款余额4048.52万元,并购前,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全额计提其他客户的应收账款合计2,669.37万元。上述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尚未对上述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扣除上述影响因素外,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同行业相比略高,但仍控制在行

业合理范围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对新增客户的信用审批,优化信用风险管控的体系,对销售回款不及时的客户停止合作,降低信用风险管理带来的应收账款风险。同时,公司已积极对长账龄的应收账款进行分类管理,增加应收账款专项会议召开的频率,多部门积极配合,将应收账款的催收落实到责任人员。持续关注客户的经济状况,采用诉讼保全,冻结客户的可执行资产、对客户提起诉讼等方式加强对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的利益。

(2)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应收款余额、逾期情况、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客户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回复:

名称交易内容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江西**新能源有限公司电解液销售40,485,213.9140,485,213.9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涂料销售34,127,889.7934,127,889.79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嘉兴)有限公司油墨销售41,484.0041,484.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常州**电子有限公司油墨销售2,230.002,23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铜陵**电路板有限公司油墨销售48048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河源市**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686,900.001,686,9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重庆**涂料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219,895.501,219,895.5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东莞市**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99,309.00199,309.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广州**商贸有限公司油墨销售68,343.6068,343.6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贸易有限公司油墨销售47,891.7647,891.76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涂料销售5,086,269.285,086,269.28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东莞市***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涂料销售1,090,132.101,090,132.1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苏州**塑业真空有限公司涂料销售885,719.80885,719.8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塑胶制品(惠州)有限公司涂料销售409,488.50409,488.5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江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涂料销售235,271.00235,271.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湖北**科技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086,023.041,086,023.04100.00%预计无法收回
珠海市**电子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082,055.371,082,055.37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广州**电子有限公司油墨销售846,813.00846,813.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电路有限公司油墨销售762,350.00762,35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电路电子有限公司油墨销售664,759.73664,759.73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东莞市***电子有限公司油墨销售653,459.70653,459.7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珠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油墨销售478,226.93478,226.93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广州番禺)线路板有限公司油墨销售450,950.00450,95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惠阳)电子有限公司油墨销售411,850.00411,85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东莞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油墨销售374,781.00374,781.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油墨销售357,720.00357,72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油墨销售350,648.00350,648.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东莞市**电子有限公司油墨销售345,799.00345,799.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油墨销售326,764.00326,764.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油墨销售300,711.00300,711.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江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油墨销售287,043.06287,043.06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油墨销售277,060.50277,060.5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油墨销售239,748.00239,748.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油墨销售234,527.00234,527.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电路有限公司油墨销售218,490.00218,49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荣奥科技有限公司油墨销售217,995.00217,995.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东莞市**电子有限公司油墨销售200,386.70200,386.7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珠海市****电路板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97,024.20197,024.2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电路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95,024.00195,024.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珠海市***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86,098.00186,098.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广州市白云区***电子厂油墨销售185,876.00185,876.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电路有限公油墨销售179,465.00179,465.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77,284.00177,284.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珠海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45,475.00145,475.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32,274.00132,274.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精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30,400.00130,4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电路板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16,644.34116,644.34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中山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11,080.00111,08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电路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03,398.00103,398.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电路有限公司油墨销售99,736.0099,736.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佛山市****电路板有限公司油墨销售88,480.0088,48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油墨销售88,092.0088,092.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油墨销售77,540.0077,54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快捷电路有限公司油墨销售53,986.0053,986.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电路板有限公司油墨销售52,540.0052,54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东莞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油墨销售47,775.0047,775.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珠海市****电路板有限公司油墨销售523,938.15523,938.15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5,362.0015,362.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快捷电子有限公司油墨销售233,205.00233,205.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油墨销售68,435.0068,435.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梅州市***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7,500.0017,5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广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油墨销售36,806.5036,806.5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广州**电路板有限公司油墨销售248,600.00248,6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惠州**发电子有限公司油墨销售82,510.0082,51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惠州市惠阳区***科技电子有限公司油墨销售76,360.0076,36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东莞市**新能源有限公司油墨销售1,881,200.001,881,2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01,306,787.46101,306,787.46----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主要为历史遗留及滚动产生,公司尚未对已经全额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上述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油墨及涂料,按月与客户对账开具发票后确认收入。上述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交易均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收入确定的依据:本公司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按客户要求将油墨产品交付客户,同时在约定期限内经客户对油墨产品数量与质量无异议确认后确认收入。本公司将客户确认验收的时间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在实务操作中以取得经客户确认的对账单为收入确认时点。

(3)请补充说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相关应收账款客户是否存在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未收回的情形,如是,请补充披露客户名称、最近三年交易金额、交易内容、逾期回款金额、未回款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客户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油墨及涂料,按月与客户对账开具发票后确认收入。

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存在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未收回的款项,主要是消费类电子客户付款不及时的原因导致,属于行业普遍现象。存在前述情况的客户2017-2020年1-6月累计交易额33826.79万元,应收账款余额11049.61万元,其中逾期金额7055.82万元。

上述客户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交易均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收入确定的依据:本公司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按客户要求将油墨产品交付客户,同时在约定期限内经客户对油墨产品数量与质量无异议确认后确认收入。本公司将客户确认验收的时间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在实务操作中以取得经客户确认的对账单为收入确认时点。

(4)请说明你公司针对逾期应收账款已采取的催收措施,就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以及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长账龄逾期应收账款是否已采取诉讼等追偿措施,若未提起诉讼,请说明原因。回复:

针对逾期应收账款,公司已进一步对客户的信用期和具体业务情况进行梳理,优先对应收账款进行较大,执行回款可能性较大的客户提起诉讼,通过司法方式,分批分次、有序推进上述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对报告期内全额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全额提起诉讼,占单项计提坏账金额的100%。

截止到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对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提起诉讼金额2255.63万元,占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38.48%。

未提起诉讼的原因:通过协商、现金折扣、第三方保函、铺底承诺等方式及发送催收函的方式对上述客户进行催收,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的利益。同时公司已成立应收账催账小组,积极处理应收账款收款问题,下一步拟采取扩大诉讼的范围等措施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

截止到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相关公司发送催款函,通过协商、现金折扣等方式催收的应收账款3056.48万元,占应收账坏账准备的52.14%。

5.半年报显示,你公司子公司江苏宏泰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案金额1,407.99万元;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沃特玛”)起诉你公司等相关方,请求判令撤销将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对你公司的债务转移给深圳沃特玛的行为,以及判令你公司对深圳沃特玛的债权与债务抵消的行为无效,涉案金额合计5,322.22万元;你公司涉及其他诉讼事项,涉案金额合计3,949.46万元。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对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的金额、交易内容、账龄、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和比例,并结合交易对方履约能力、诉讼情况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回复: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金额交易内容账龄坏账准备金额计提比例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有限公司14,079,851.53消费电子类涂料1年以内9,466,412.62473,320.635%
1-2年4,613,438.91461,343.8910%
合计14,079,851.53934,664.52

公司已委托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起诉广东劲胜。根据律师的法律意见,通过公开网络,对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胜”)进行调查,获得如下信息:

基本信息: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30003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7480352033,住所:东莞市长安镇上角村,法定代表人:蔡万峰,注册资本143093.68万元。

劲胜对外投资的公司有多个,其所对外投资的公司也有进行再投资的,比如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又投资设立苏州市台群机械有限公司、宜宾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等。

东莞信用网显示:2019年年度劲胜列为A级纳税人名单;

2020年3月21日-4月29日因部分生产中一台超声波清洗污水遭受东莞市生太环境局长安分局东环封字[2020] 00109号2020.3.21对其“宵边车间”临时查封,并显示解除。

执行信息公开网最近一年内涉及到劲胜的有30个左右在执案件,劲胜为被执行人;劲胜尚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深交所披露的可能不能程度反映或涉及劲胜清偿能力的文件包括并不限于:

“2020年半年度报”、“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二零二零年九月)”等。其中,“2020年半年度报”中,劲胜披露:“公司将加快债权债务清理工作,通过分期支付、设备抵债、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处理解决精密结构件业务供应商货款问题,依法应诉及处理相关涉诉案件,尽最大努力保护公司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基于以上查询情况显示:劲胜,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并正在营业,未退市并有多个子公司,近期有劲胜及其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信息披露,并有2020年9月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劲胜虽已短期内涉及较多案件,后续案件的走向、处理,未来可能其他因素的影响,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总体上,我们目前认为,公司对劲胜剩余账面应收款回收的可能性较大。但劲胜毕竟已涉及较多案件,未来也可能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且前述该回收性的判断具有主观性,也并非精确或确定的判断。另外,本所囿于查询手段,以上查询也难免遗漏,且未获得劲胜清偿能力的全面、完整的信息,最终江苏宏泰对劲胜的应收款实际回收率受到前述已提及的各项因素以及其他未知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2)请你公司说明与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前期相关债权债务抵消的具体情况,上述诉讼事项截至目前进展情况以及预计对公司可能的影响。回复:

根据广东知著律师事务所就代理“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诉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案件”(案号:(2020)粤03民初666、667、681号)出具的专项说明,案情分析如下。

一、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沃特玛”)与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存在人格混同,不存在实质性的债权债务转让,实际为深圳沃特玛与东莞航盛之间债权债务的相互抵销。根据相关证据链可以证明东莞航盛与深圳沃特玛及其子公司的交易都是深圳沃特玛统一指挥,统一下单、统一对账、统一支付,深圳沃特玛各子公司对东莞航盛的负债实质就是深圳沃特玛对东莞航盛的负债。东莞航盛与深圳沃特玛的统一对账行为,其实质为债权债务的统筹处理,并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应为合法有效的正常商业行为。

二、2018年5月之后,东莞航盛并未向深圳沃特玛购货,不再对深圳沃特玛产生新的债务,此后东莞航盛已经陆续支付完毕其与深圳沃特玛之间债务。

三、管理人的起诉时效超过了法定的3个月,按理不应得到支持。根据破产法解释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管理人在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该抵销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三个月才起诉的不应得到支持。查,667、668号案件是2020年3月23日受理,681号案件是2020年3月24日受理,三个案件的受理日距离破产申请受理日2019年11月7日超过了3个月,故管理人的主张不应得到支持。

整体来说,根据现有的材料,我方占据比较主动的诉讼地位,但是不排除庭上对方提出新的证据等不确定因素的出现,具体待庭审后阐明。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将于2020年10月12日进行庭审,暂时无法判断对本期或期后利润是否产生影响。

2020年1-6月,东莞航盛营收为34,056,495.90元,占公司营收11.45%,净利润为-1,901,117.5,占公司归母净利润-10.51%,从营收何利润贡献来说,东莞航盛对公司经营影响有限。公司将积极应诉,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其他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涉案金额、诉讼进展、是否计提预计负债以及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目前其他诉讼事项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案数量为83项,涉案金额3,949.46万元,其中:

I、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涉案数量为81项,涉案金额3,792.8万元,均未形成预计负债。

II、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涉案数量为2项,涉案金额156.66万元,均未形成预计负债,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 (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2019年8月6日艾睿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起诉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威能汽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诉讼请求中第三项涉及东莞航盛:请求法院判令东莞航盛对其中120万元票据债务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票据纠纷案120.00否注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一审判决第三项涉及东莞航盛,判决内容如下:东莞航盛对被告江苏威能汽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上述债务中的120万元及利息(以120万元为技术,自2019年5月1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东莞航盛依法提出上诉,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依法改判上诉人东莞航盛不承担责任;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二审民事判决书(2020)苏08民终131号,目前东莞航盛已承担相应责任。
2019年12月31日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起诉东莞航盛等请求判令被告一东莞航盛支付原告编号为2017S467001《保理业务合同》项下的回购价款本金人民币282424.18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282424.18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暂计至2019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84162.40元),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案36.66已撤诉已撤诉2020年4月29日东莞航盛和亚洲保理签署和解协议,主要条款为亚洲保理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东莞航盛支付人民币60万元。

注:关于该案件未计提预计负债的专项说明——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为偿还货款先后向艾睿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

睿电子”)背书转让了八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合计240.00万元。江苏威能汽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威能”)系该八张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沃特玛系上述所有汇票的收款人及背书人,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航盛”)系其中四张汇票(金额合计120.00万)的背书人。上述汇票到期后,艾睿电子提示付款被拒,故提出上诉,一审判决东莞航盛对被告江苏威能的债务中的120.00万元票据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东莞航盛不服并提出上诉。

编制半年报报告时公司认为:若该案件二审维持原判(在半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二审尚未宣判)且原告东莞航盛未在江苏威能及沃特玛处获得赔偿,则东莞航盛需向艾睿电子支付1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但东莞航盛承担相应责任后,可再向江苏威能汽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沃特玛等追偿。

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账上存在应付账款-沃特玛3,638,072.52元,即使二审败诉,也可以也向沃特玛追偿,抵销相关应付账款,因此本公司未在半年度报告中对该或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6、半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333.25万元。请补充披露上述货币资金受限的具体原因,以及是否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回复:

半年报数据披露的报告期末存在 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

333.25万元。 上述资产受限的主要原因:江苏广信(母公司)2,632,419.60元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子公司东莞航盛700,090.01元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

公司披露的受限资产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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