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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01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0-099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年9月27日邮件方式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30日上午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3000号101办公4楼主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黄善兵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善兵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9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9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0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215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沈欣欣、黎重林、颜呈祥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沈欣欣、黎重林、颜呈祥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中介机构。

(4)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沈欣欣、黎重林、颜呈祥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拟在南通中创区设立分公司调整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南通分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设立南通分公司的公告》。为顺应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拟将南通中创区设立分公司的事项调整为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捷捷微电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捷捷微电(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上海”,公司拥有捷捷上海90%的表决权)的持续发展需求、降低其财务成本,公司拟对捷捷上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即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提供年度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捷捷微电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0月19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3000号101办公楼1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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