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津津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厉先生主持。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郁金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为郁金香申请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联监事余厉先生因担任郁金香监事,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