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惠盛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固定资产及存货处置的议案》
通过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子公司固定资产及存货处置的议案》进行审核,我们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本次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子公司固定资产及存货处置的议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本次资产处置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3、同意公司本次固定资产及存货处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