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须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须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年度任期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须峰,男,1973年12月出生,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互联网营销专家,曾出版《网聚天下》专著,现作为清华大学EMBA教材。历任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国际时尚教育中心(SIFEC)副校长,现任筑客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创始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须峰先生已取得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2019年初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2次,通讯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8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共2次,分别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诚实守信的原则,本人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2019年度,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
出席 | 委托出席 |
报告期内,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会议议案中的《关于改选第九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30号>及相关问题整改解决方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投出反对票;对《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
本年度应参加的董事会 (共10次) | 出席现场方式 召开的董事会情况 | 出席通讯方式召开的董事会情况 | 无故缺席次数 | 是否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 |||
现场方式召开 的董事会次数 | 通讯方式召开 的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 次数 |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 次数 | ||
2 | 8 | 2 | 0 | 8 | 0 | 0 | 否 |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董事会关于内控否定意见的专项说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存量授信业务相关文件的议案》、《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任命沈夕林为建设总监的议案》、《关于免去李满生技术总监职务的议案》、《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开展财务收支等其他专项审计工作的议案》投出弃权票;其他议案投出了赞成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2019年初至2019年10月31日),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议过程和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慎监督,并发表了共计6项专业性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 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备注 |
1 | 2019年1月3日 | 对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王学军)发表独立意见 |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 | 2019年4月25日 |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对2018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3 | 2019年5月8日 | 关于深交所公司部2019第66号关注函有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 对交易所多个提问的回复 |
4 | 2019年6月11日 | 发表关于任命沈夕林为建设总监的议案及关于免去李满生技术总监职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5 | 2019年8月30日 | 发表关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6 | 2019年10月14日 | 发表关于《关于<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30号>及相关问题的整改解决方案》的独立意见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四、参与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为2019年初至2019年10月31日,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应于2019年年度终了、即2020年开始,履职期间未涉及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五、日常工作情况
2019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工作实施进度与效果等情况;平时也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等其他沟通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同时,本人定期查阅财务及经营相关资料,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建设项目等日常经营情况实现了深入全面的了解;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战略发展、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和规范经营及时提出建议,为公司管理层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献计献策。
本人在履职期间先后发出《凯迪生态四位董事关于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函》、《关于督促公司履行年报披露义务的函》、《督
促年审会尽快与董事沟通的邮件》、《须峰关于凯迪生态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关注函》、《关于督促凯迪生态推进破产重整、整改违规行为的函》、《关于<年报问询函>的相关说明》、《须峰关于凯迪生态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关注函》、《提示公司按时披露2019年半年报的函》。
本人忠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始终坚持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行使表决权或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2019年度,本人履职期间(2019年初至2019年10月31日),本人无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须峰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