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凯迪生态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凯迪生态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3号文)核准,公司采取网下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7,505,375.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9.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4,799,987.5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79,801,548.00元(含增值税)后,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将款项人民币4,174,998,439.50元划入公司于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开立的账号为558657542168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16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3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2019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时 间 | 金 额(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545,752.49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977.32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3,545,752.49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77.32 |
时 间 | 金 额(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8,889.65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593.08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8,296.57 |
时 间 | 金 额(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5,765.31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5,765.31 |
时 间 | 金 额(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471.98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13.84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485.82 |
时 间 | 金 额(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92,202.71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1,234.05 |
加:非募投项目性转入 | 590,000.00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590,000.0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93,436.76 |
时 间 | 金 额(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691.57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855.14 |
加:非募投项目性转入 | 20,000.00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0,836.43 |
时 间 | 金 额(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82,656.52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1,343.75 |
加:非募投项目性转入 | 680,000.00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680,000.0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84,000.27 |
时 间 | 金 额(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187.41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9.31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196.72 |
时 间 | 金 额(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80,926.1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13.56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80,912.54 |
时 间 | 金 额(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23,418.74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608.31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449,939.0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4,088.05 |
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时 间 | 金 额(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6,661.99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458.35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6,203.64 |
时 间 | 金 额(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244.25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7.36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251.61 |
时 间 | 金 额(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4,511.22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604.52 |
加:非募投项目性转入 | 53,000.00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53,000.0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3,906.70 |
时 间 | 金 额(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12,391.19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144.85 |
加:非募投项目性转入 | 6,210,000.00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6,209,880.0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12,366.34 |
时 间 | 金 额(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97,446.38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1,085.63 |
加:非募投项目性转入 | 696,000.00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696,000.0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98,532.01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账号558657542168)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该账户在2016年11月15日募集资金划入前余额为0。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638,256.09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单位:元,下同):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 558657542168 | 977.32 | 活期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 558671107897 | 18,296.57 | 活期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 2130000100000134808 | 35,765.31 | 活期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 2130000100000134781 | 5,485.82 | 活期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 | 556071168132 | 593,436.76 | 活期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 | 574271172362 | 20,836.43 | 活期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 | 576871169488 | 684,000.27 | 活期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 2130000100000135160 | 8,196.72 | 活期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 2130000100000134533 | 180,912.54 | 活期 |
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 2130000100000134409 | 74,088.05 | 活期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 | 563871557546 | 46,203.64 | 活期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 2130000100000135036 | 5,251.61 | 活期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 | 570371170701 | 53,906.70 | 活期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 | 554771169928 | 212,366.34 | 活期 |
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 | 561271165237 | 698,532.01 | 活期 |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1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紫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1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从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汉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天门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乐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
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桂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黄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都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编制单位: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17,499.8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6,467.4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4 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 | 否 | 289,000.00 | 243,899.89 | - | 117,610.92 | 48.22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2 | |||
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 | 否 | 60,000.00 | 50,636.66 | - | 15,915.62 | 31.43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2 |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45,800.00 | 123,047.08 | - | 122,940.90 | 99.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94,800.00 | 417,583.63 | - | 256,467.44 | 61.42 | ||||||||
合 计 | 494,800.00 | 417,583.63 | - | 256,467.44 | 61.4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除从江电厂、桦甸电厂已投入运营外,其他募投项目进度晚于原计划时间的原因主要为:因资金流紧张引发的债务问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未能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款项转出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已长期停建,且公司未能充分提供相关资料,保荐机构无法对募投项目未来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发表意见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次所募集资金中没有超募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26,234.23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7年5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9,500万元及14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中敦化、平乐、天门、汉寿、乐安、紫云、黄平、三都8个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3,621万元,合计113,121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继续按承诺投资项目规定用途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26,234.23万元。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已投入资金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7)010815号)对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确认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26,234.23万元。
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5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9,500万元及14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中敦化、平乐、天门、汉寿、乐安、紫云、黄平、三都8个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3,621.12万元,总计113,121.1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业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3,121.12万元未按还款计划归还。
2、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未按要求使用807,500.00元募集资金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银行借款利息等问题尚未纠正。
3、2018年汉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天门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紫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黄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乐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三都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10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在共计402,784,983.02元的多笔大额支出未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尚未归还。
4、2019年1月2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558657542168)支出3,545,752.49元。系公司未执行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皖01民初395号),因此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份向公司下发了《执行裁定书》((2019)皖01执55号)。2019年1月23日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根据安徽省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账号558657542168)的存款3,545,752.49元划转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徽商银行合肥蒙城路支行账户(账号2121012080056205)。
5、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2019年4月25日分别从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出59万元、紫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出68万元、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1万元、黄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出5.30万元、三都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出69.60万元用于支付2018年报审计费用,2019年5月15日将上述支付审计费用资金进行了归还。
6、2019年10月,因未履行法院判决,天门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扣划449,939.00元至中国银行天门茶圣支行天门市人民法院案款户(账号:576867167432)。
7、公司内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每季度对募集资金进行审计并未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8、截至2019年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武汉洪山支行(账号566467875024)、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账号565169542502)、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账号558657542168);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
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账号558671107897);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账号2130000100000134808);从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账号2130000100000135160),嫩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账号2130000100000134781);乐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账号563871557546)已被法院依法冻结。
9、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账号554771169928)于2019年7月31日收到平乐县工信局退还土地出让金6,000,000.00元。2019年7月31日及2019年8月1日,凯迪生态通过两笔转账合计转出5,999,880.00元。凯迪生态解释该笔退款为非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账户系代收该笔退款,因此进行了转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能充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账号574271172362)未专户专用,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账户结算日常经营资金,代收售车费20,000.00元的情况。
八、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1、会计师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20]3732号),报告认为:“未经董事会批准,贵公司2019年4月25日分别从5个募集资金账户累计转出222.90万元用于支付当期费用,2019年5月15日归还。因未履行司法判决,2019年度贵公司2个募集资金账户的
399.57万元被法院扣划,8个募集资金账户被法院冻结,2019年度2个募集资金账户未专户专用,被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结算。
截止本报告日,贵公司前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3,121.12万元尚未按计划归还,2017年度未按照要求使用募集资金80.75万元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银行借款利息5,689.64万元和支付融资租赁租金1,714.18万元尚
未归还,2018年度公司未经审批使用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40,278.50万元尚未归还。
除“三、非无保留结论的理由”段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贵公司年度募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保荐机构对会计师提出上述审核结论原因的分析
会计师得出上述《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结论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在未履行审批程序,违规挪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按时归还,未专户专用及司法判决扣款等原因。公司亦未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相关规定。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和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等多种方式,对凯迪生态2019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工作包括: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通过现场与电话的方式与公司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但由于凯迪生态目前经营状况不佳,目前已大规模停产,人员流失严重,公司未能充分提供相关资料。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凯迪生态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存在未履行审批程序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按时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过程中存在违规情形,未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相关规定。此外,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已长期停建,且公司未能充分提供相关资料,保荐机构亦无法对募
投项目未来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发表意见。(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左 刚 | 祁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