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3号文)核准,公司采取网下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7,505,37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4,799,987.5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79,801,548.00元(含增值税)后,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将款项人民币4,174,998,439.50元划入公司的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558657542168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16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3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2019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时 间 | 金 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545,752.49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977.32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3,545,752.49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77.32 |
2016年12月12日,公司将使用用途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专户内,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时 间 | 金 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8,889.65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593.08 |
时 间 | 金 额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8,296.57 |
2016年12月20日,公司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时 间 | 金 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5,765.31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5,765.31 |
2016年12月20日,公司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嫩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嫩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时 间 | 金 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471.98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186.16 |
加:非募投项目性收入 | 200.00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485.82 |
2017年01月20日,公司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时 间 | 金 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92,202.71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1,234.05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93,436.76 |
2017年01月24日,公司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时 间 | 金 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691.57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855.14 |
加:非募投项目性转入 | 20,000.00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0,836.43 |
2017年01月24日,公司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紫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紫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时 间 | 金 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82,656.52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1,343.75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84,000.27 |
2017年02月14日,公司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从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从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时 间 | 金 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187.41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9.31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196.72 |
2017年02月23日,公司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汉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汉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时 间 | 金 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80,926.1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13.56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时 间 | 金 额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80,912.54 |
2017年03月01日,公司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天门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天门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时 间 | 金 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23,418.74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608.31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449,939.0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4,088.05 |
2017年03月02日,公司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乐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乐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时 间 | 金 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6,661.99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458.35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6,203.64 |
2017年03月06日,公司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桂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桂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时 间 | 金 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244.25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7.36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251.61 |
2017年03月23日,公司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黄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专户内,黄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时 间 | 金 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4,511.22 |
时 间 | 金 额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604.52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3,906.70 |
2017年03月23日,公司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平乐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时 间 | 金 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12,391.19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24.85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12,366.34 |
2017年03月23日,公司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三都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三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时 间 | 金 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97,446.38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1,085.63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
减:非募投项目性转出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98,532.01 |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在2016年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置换金额26,234.23万元。
2016年度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6,833.59万元。
2017年度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9,495.65万元。
2018年度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8.20万元。
(二)本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019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30.07元,
经营性转入资金6,020,200.00元,非募投项目转出9,995,571.49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638,256.09元。
三、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在未履行审批程序情形,内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每季度对募集资金进行审计并未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未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账号558657542168)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该账户在2016年11月15日募集资金划入前余额为0。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单位:
元,下同):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 558657542168 | 977.32 | 活期 |
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将使用用途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专户内,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使用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账号558671107897)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 558671107897 | 18,296.57 | 活期 |
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账号2130000100000134808)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9
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 2130000100000134808 | 35,765.31 | 活期 |
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嫩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嫩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账号2130000100000134781)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 2130000100000134781 | 5,485.82 | 活期 |
公司于2017年01月20日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账号556071168132)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 | 556071168132 | 593,436.76 | 活期 |
公司于2017年01月24日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账号574271172362)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 | 574271172362 | 20,836.43 | 活期 |
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紫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紫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账号576871169488)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 | 576871169488 | 684,000.27 | 活期 |
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从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从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账号2130000100000135160)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 2130000100000135160 | 8,196.72 | 活期 |
公司于2017年02月23日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汉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汉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账号2130000100000134533)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 2130000100000134533 | 180,912.54 | 活期 |
公司于2017年03月01日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天门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天门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账号2130000100000134409)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 2130000100000134409 | 74,088.05 | 活期 |
公司于2017年03月02日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乐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乐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账号563871557546)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 | 563871557546 | 46,203.64 | 活期 |
公司于2017年03月06日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桂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桂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账号2130000100000135036)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 2130000100000135036 | 5,251.61 | 活期 |
公司于2017年03月23日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黄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专户内,黄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使用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账号570371170701)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 | 570371170701 | 53,906.70 | 活期 |
公司于2017年03月23日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账号554771169928)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 | 554771169928 | 212,366.34 | 活期 |
公司于2017年03月23日将使用用途为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三都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户内,三都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账号561271165237)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 | 561271165237 | 698,532.01 | 活期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6年11月21日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协议约定如果由子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则上市公司及该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应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6年12月12日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6年12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嫩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6年12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1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紫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1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1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黄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都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乐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桂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3月与保荐机
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汉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天门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从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质发电厂建设的法人主体,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26,234.23万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已投入资金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7)010815号)对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确认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26,234.23万元。
六、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4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9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业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募集资金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7年5月9日已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5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9,500万元及14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中敦化、平乐、天门、汉寿、乐安、紫云、黄平、三都8个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3,621.12万元,总计113,121.1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业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2018年汉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天门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紫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黄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乐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三都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10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在共计402,784,983.02元的多笔大额支出未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截至本报告日尚未归还。
(二)2019年1月2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账号:558657542168)支出3,545,752.49元。系公司未执行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皖01民初395号),因此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份向公司下发了《执行裁定书》((2019)皖01执55号)。2019年1月23日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根据安徽省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账号558657542168)的存款3,545,752.49元划转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徽商银行合肥蒙城路支行账户(账号2121012080056205)。
(三)因未履行法院判决,天门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扣划449,939.00元至中国银行天门茶圣支行天门市人民法院案款户(账号:576867167432)。
(四)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2019年4月25日分别从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出59万元、紫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出68万元、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1万元、黄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出5.30万元、三都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出69.60万元
用于紧急支付2018年报审计费用,2019年5月15日将上述资金进行了归还。
(五)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3,121.12万元未按还款计划归还。
(六)公司内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每季度对募集资金进行审计并未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七)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未按要求使用807,500.00元募集资金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银行借款利息等问题尚未纠正。
(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武汉洪山支行(账号566467875024)、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账号565169542502)、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账号558657542168);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账号558671107897);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账号2130000100000134808);从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账号2130000100000135160),嫩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账号2130000100000134781);乐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账号563871557546)已被法院依法冻结。
(九)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账号554771169928)和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账号574271172362)未专户专用,存在使用募集账户结算日常经营资金的情况。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编制单位: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17,499.8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6,467.4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4 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 | 否 | 289,000.00 | 243,899.89 | 117,610.92 | 48.22 | 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 | 否 | 60,000.00 | 50,636.66 | 15,915.62 | 31.43 | 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45,800.00 | 123,047.08 | 122,940.90 | 99.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94,800.00 | 417,583.63 | 256,467.44 | 61.42 | ||||||||
合 计 | 494,800.00 | 417,583.63 | 256,467.44 | 61.4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除从江电厂、桦甸电厂已投入运营外,其他募投项目进度晚于原计划时间的原因主要为:因资金流紧张引发的债务问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未能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款项转出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次所募集资金中没有超募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26,234.23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7年4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9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5月9日已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5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9,500万元及14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中敦化、平 |
乐、天门、汉寿、乐安、紫云、黄平、三都8个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3,621万元,合计113,121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继续按承诺投资项目规定用途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注:目前除从江电厂、桦甸电厂已投入运营,其他项目进度晚于计划时间,因资金流紧张引发的债务问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未能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募投项目进度受到影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