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重要提示:
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审计报告》显示:净利润为负、期末净资产为负、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规定的强制终止上市的情形。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仍为负值,且2018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
根据公司2020年9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负、期末净资产为负,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规定的强制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终止上市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7月4日、8月2日、8月31日、9月30日、11月1日、12月2日,2020年1月2日、2月12日、3月4日、4月9日、4月20日、4月29日、5月11日、5月18日、5月25日、6月3日、6月15日、6月22日、6月30日、7月7日、7月15日、7月27日、7月30日、8月4日、8月17日、8月21日、8月31日、9月10日、9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暨暂停上市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71、2019-84、2019-91、2019-105、2019-116、2019-126、2019-135、2019-144、2020-3、2020-6、2020-11、2020-17、2020-20、2020-26、2020-30、2020-33、2020-38、2020-42、2020-46、2020-50、2020-54、2020-58、2020-59、2020-60、2020-64、2020-66、2020-67、2020-68、2020-75、2020-80)。
四、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如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五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何威风、王学军、张荣芳: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公司公告的2019年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净利润为负、净资产为负、财务报表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规定的强制终止上市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做好员工、债权人、投资者的沟通协调工作,通过内外部各方的努力和支持,逐步化解债务危机,恢复生
产能力,争取早日使公司重获新生。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