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公告编号: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王伟 | 董事 | 详见同日公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异议)说明》 |
王海鸥 | 董事 | 详见同日公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异议)说明》 |
何威风 | 独立董事 | 详见同日公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异议)说明》 |
王学军 | 独立董事 | 详见同日公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异议)说明》 |
张荣芳 | 独立董事 | 详见同日公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异议)说明》 |
叶黎明 | 副总裁 | 详见同日公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异议)说明》 |
杨虹 | 总经济师 | 详见同日公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异议)说明》 |
许金星 | 监事会主席 | 详见同日公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异议)说明》 |
金天 | 职工监事 | 详见同日公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异议)说明》 |
涂海珠 | 职工监事 | 详见同日公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异议)说明》。说明:涂海珠先生于9月22日辞去职工监事职务,新任职工监事宋明楠先生于当日接任,此时,公司2019年年报相关工作已接近尾声,监事会认为由涂海珠先生履行2019年年报审议的职责,妥当。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了意见,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凯迪生态 | 股票代码 | 00093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孙守恩 |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702 | |||
传真 | 027-67869370 | |||
电话 | 027-67869370 | |||
电子信箱 | sunshouen@kaidihi.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生物质发电为主营业务,兼顾风电、水电的清洁能源平台型公司。同时,公司还从事海外EPC电厂分包、开发建设林业资产等业务。报告期内,生物质发电为公司主营业务。其中:
1、生物质发电:利用农林废弃物所具有的生物质能进行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一种。公司采用自主研发、已达领先水平的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技术,以农林废弃物为原料,实现了发电、供热和灰渣综合利用一体化。积极推进燃料度电承包,确定燃料度电成本,提升料场安全管理水平,防范燃料腐败,建立多方共管及共赢的多赢局面,整体提高了生物质电厂经营效益;对于没有实行燃料度电承包的生物质电厂,采取燃料度电考核的经营方式。
(1)装机容量及生产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运营生物质电厂为46家,累计装机容量1362MW。
时间 | 装机容量(MW) | 总发电量 (亿千瓦时) | 售电量 (亿千瓦时) |
2019年末/2019年度 | 1362 | 28.50 | 25.90 |
2018年末/2018年度 | 1392 | 26.02 | 23.46 |
公司生物质装机容量减少的原因:
2018年5月,公司发生中票违约,本息到期无法兑付,陷入债务危机,一直持续到报告期,众多债权人通过诉讼、冻结、执行等措施进行资产保全。2019年,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拍卖将公司持有的临澧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了变更。公司生物质发电量同比略有增加的原因:
①积极与金融机构、燃料客户建立对话协商机制,落实互信和互帮措施,多家电厂达成了由多方共同签署的生产恢复协议。2019年在公司无融资资金来源的背景下,始终保持15台左右的生物质机组运行,创造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②资金封闭循环使用;③落实“以燃料度电承包或度电经营指标”为经营和考核方式的新管理模式,督促和强化电厂经营层提升经营意识、效益意识,实现电厂自我“造血”功能;④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生产;⑤制定以提升经营效益为目标的奖惩机制,更好地发挥全员能动性,促进落实经营目标;⑥成立燃料监察中心,对生物质电厂燃料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监察,更好地管控燃料工作,堵塞漏洞,提升经营效益。
公司生物质发电量相对装机容量较低的原因:
①2018年5月,发生债务危机,一直持续到报告期末,生物质电厂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部分生物质电厂被拍卖;②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拖欠严重,截至本报告日,生物质电厂电价补贴仅结算到2019年4月份(部分生物质电厂结算到2019年7月份),生物质电厂的日常经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农民燃料款、工人工资、日常运维等)高于月度基础电费收入,致使运营生物质电厂当期现金流动严重不足,所欠农民的燃料款发生“滚雪球”效应,造成电厂持续运行的动力下降;③公司迟迟未能进入司法重整,影响债权人、农户对公司持续发展、经营的信心。
(2)生物质电厂燃料运行模式
公司在前几年“村级收购点+大客户”燃料收购模式开发燃料市场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燃料收购网络体系。为实现燃料网络体系为生物质电厂经营服务,公司推行燃料度电承包模式。所谓度电承包:是专业化燃料公司与生物质电厂签订度电承包合同,约定发电/供电价格,约定单耗、厂用电率、最低发电小时数等指标,将入炉燃料的前端环节(含燃料收购、过磅、质检、化验、客户结算、料场管理等)承包给专业化公司的一种能源管理模式。此模式锁定度电燃料价格、杜绝燃料管理中的腐败现象、提升料场安全管理水平和质量、简化管理模式,营造“每个人”抓经营的主人公氛围,让电厂专注于生产经营,大力提高了经营利润。
(3)生物质电厂生产模式及销售模式
公司生物质电厂为生物质直燃发电,生物质通过上料系统,进入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产生蒸汽推动汽轮发电机组做功、发电。 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协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电厂与当地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
将电厂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报告期内公司37家电厂已被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目录中。
(4)报告期内电厂运行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物质电厂运营家数、装机容量没有增长。
(5)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空间
我国是农林业大国,拥有18亿亩耕地,每年产生的农作物秸秆及谷壳类生物质燃料约9亿多吨;拥有45亿亩林地,每年产生的树皮、边角料等林业“三剩物”约3.5亿吨,除去“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以及秸秆还田部分外,尚有约3亿吨秸秆(谷壳)、3亿吨林业废弃物需通过能源化利用来消化,市场前景广,但需合理布局、合理开发,避免竞争性的资源浪费。生物质能源与风能、太阳能相比,具有连续、稳定的电能、热能、燃气、燃油、冷源等五种核心能源商品,且储量丰富,开发潜力大,分布广泛。
2、风力发电业务:风能是一种清洁而稳定的可再生能源。
(1)装机容量及生产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运营风力发电厂共3家(分别为平陆风电一期、平陆风电二期,盐池风电厂,阜新风电一期、阜新风电二期),累计装机容量187.5MW。
时间 | 装机容量 (MW) | 总发电量 (亿千瓦时) | 售电量 (亿千瓦时) |
2019年末/2019年度 | 187.5 | 3.91 | 3.83 |
2018年末/2018年度 | 187.5 | 4.33 | 4.25 |
风力发电经营模式:
3、水力发电业务:水电作为清洁的可再生能源,运行调度灵活,具有开发利用效益。 4、林业资产开发建设:林业资产主要由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现有1,018.70万亩林地,其中有林地面积为692.80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68%。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2,662,598,147.97 | 2,404,119,732.44 | 2,404,119,732.44 | 10.75% | 5,474,369,335.42 | 5,474,369,335.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80,561,674.81 | -4,809,595,903.95 | -5,136,411,166.63 | -26.40% | -5,404,332,279.77 | -5,861,347,593.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604,894,845.44 | -4,876,739,274.85 | -4,638,751,784.33 | 22.29% | -5,836,731,609.92 | -6,293,746,923.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2,709,023.60 | -329,394,155.37 | -329,394,155.37 | 304.23% | 451,145,199.06 | 451,145,199.0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6 | -1.22 | -1.22 | -1.38 | -1.3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6 | -1.22 | -1.22 | -1.38 | -1.3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3.47% | -105.22% | -136.05% | -506.81% | -57.37% | 65.61%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30,251,261,232.66 | 32,628,674,849.88 | 31,475,609,351.35 | -3.89% | 35,951,165,190.81 | 35,318,988,575.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507,742,118.97 | 2,166,208,642.29 | 1,207,216,764.28 | -307.73% | 6,975,804,546.24 | 6,343,627,930.91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一)追溯重述法1.前期利息资本化事项2020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9号),2015-2017年公司部分电厂建设中断期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分别为150,253,821.08元、272,808,639.77元和209,114,154.48元,导致2015-2017年财务报告存在虛增在建工程、虚减财务费用的情形,本期对上述差错进行更正,调减在建工程和期初未分配利润632,176,615.33元。2.北海在建项目拆除事项公司北海在建项目已经被终止,政府已于2018年11月收回土地并将土地出让金退回给公司,截止2018年末北海项目在建工程余额547,488,241.94元,本期将北海项目的在建工程余额全部作为期初差错追调期初,调减在建工程和期初未分配利润547,488,241.94元。3.前期资产买卖事项2014年公司将凯迪大厦7-8层出售给母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价款43,913,870.00元, 2018年3月,因无法办理资产权属过户手续,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确认书,公司收回凯迪大厦7-8层所有权,并退还购房款项。2018年公司账面未进行会计处理,本期作为差错更正,调增固定资产,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7,314,511.26元。4.升龙项目多计成本事项2019年4月11日公司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书》约定由公司分包的越南升龙EPC项目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237,987,490.52元由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分批借款给公司,公司将此笔借款记入2018年越南升龙EPC项目成本,本期进行差错更正,调减2018年成本和其他应付款237,987,490.52元。(二)未来适用法无。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14,567,719.95 | 677,112,427.70 | 708,799,232.19 | 762,118,768.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7,638,546.94 | -467,350,377.65 | -448,894,312.91 | -2,356,678,437.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01,802,572.01 | -472,568,126.84 | -449,026,347.73 | -2,532,345,266.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270,829.90 | 125,217,171.57 | 43,228,625.99 | 587,234,055.9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9,40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9,41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阳光凯迪新能 | 境内非国有 | 29.08% | 1,142,721,5 | 562,332,152 | 质押 | 1,121,284,186 |
源集团有限公司 | 法人 | 20 | 冻结 | 1,121,284,186 | ||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18% | 400,000,000 | 0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5.47% | 215,053,762 | 0 | ||
方正富邦基金-民生银行-中国民生信托-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66号凯迪生态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4.93% | 193,548,386 | 0 | ||
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6% | 147,642,128 | 147,642,128 | 冻结 | 147,600,000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81% | 110,496,170 | 110,496,170 |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信托-云信凯迪1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1.82% | 71,432,062 | 0 | ||
中山证券-招商银行-中山证券启航3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71% | 67,112,674 | 0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6% | 61,331,580 | 0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0% | 54,985,66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9号)显示:认定“阳光凯迪能够实际控制金湖科技”。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阳光凯迪普通账户持有无限售流通股558,952,034股,通过担保交易账户持有21,437,334股,合计持有无限售流通股580,389,368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 H1凯迪债 | 112048 | 2018年11月21日 | 117,999.8 | 8.50% |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H6凯迪01 | 112441 | 2019年09月07日 | 80,000 | 6.10% |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H6凯迪02 | 112442 | 2021年09月07日 | 20,000 | 6.70% |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H6凯迪03 | 112494 | 2019年12月15日 | 60,000 | 7.00% |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H1凯迪债:已于2018年11月21日全部到期,涉及本金117999.80万元。因公司现金流紧张,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未能如期兑付付息。H6凯迪债:H6凯迪01已于2019年9月7日全部到期,涉及本金8亿元。因公司现金流紧张,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未能如期兑付付息。H6凯迪02于2019年9月7日有部分投资者选择回售,涉及本金18961.9万元。因公司现金流紧张,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未能如期兑付付息。H6凯迪03已于2019年12月15日全部到期,涉及本金6亿元。因公司现金流紧张,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未能如期兑付付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H1凯迪债:自2018年公司债务危机爆发以来,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根据公司资信状况进行多次了2011年公司债券不定期跟踪信用,下调公司评级。截止报告期末,最新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C,债券信用等级C。H6凯迪01、H6凯迪02、H6凯迪03: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原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和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状况的不定期跟踪分析,下调公司评级。截止报告期末,最新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C,债券信用等级C。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期变动率 |
资产负债率 | 109.00% | 94.13% | 14.87%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3.64% | -7.47% | -8.88% |
利息保障倍数 | -0.77 | -1.44 | -46.32%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截至2019年底,公司已投运生物质发电厂46家,装机容量1362MW;已投运风力发电厂3家,装机容量
187.5MW。
公司发电量年累计32.40亿千瓦时,其中:生物质发电量28.50亿千瓦时,风力发电3.91亿千瓦时。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合并)26.625981亿元、营业成本(合并)51.222948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7.805617 亿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1.1条、第14.1.3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已暂停上市。根据公司公告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净利润为负,且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仍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条款,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本报告披露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并对执行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2.变更原因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8月下发的《关于17年发布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的实施时点的通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3.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公司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将对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变更前(2018年12月31日) | 变更后(2019年1月1日)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1,457,5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6,857,500.00 |
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变更前(2018年12月31日) | 变更后(2019年1月1日)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5,8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1,200,000.00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
(一)追溯重述法
1.前期利息资本化事项
2020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9号),2015-2017年公司部分电厂建设中断期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分别为150,253,821.08元、272,808,639.77元和209,114,154.48元,导致2015-2017年财务报告存在虛增在建工程、虚减财务费用的情形,本期对上述差错进行更正,调减在建工程和期初未分配利润632,176,615.33元。
2.北海在建项目拆除事项
公司北海在建项目已经被终止,政府已于2018年11月收回土地并将土地出让金退回给公司,截止2018年末北海项目在建工程余额547,488,241.94元,本期将北海项目的在建工程余额全部作为期初差错追调期初,调减在建工程和期初未分配利润547,488,241.94元。
3.前期资产买卖事项
2014年公司将凯迪大厦7-8层出售给母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价款43,913,870.00元, 2018年3月,因无法办理资产权属过户手续,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确认书,公司收回凯迪大厦7-8层所有权,并退还购房款项。2018年公司账面未进行会计处理,本期作为差错更正,调增固定资产,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7,314,511.26元。
4.升龙项目多计成本事项
2019年4月11日公司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书》约定由公司分包的越南升龙EPC项目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237,987,490.52元由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分批借款给公司,公司将此笔借款记入2018年越南升龙EPC项目成本,本期进行差错更正,调减2018年成本和其他应付款237,987,490.52元。
(二)未来适用法
无。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追溯调整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固定资产和相关往来科目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将涉及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固定资产和相关往来科目恰当的反映在2015-2018年度财务报表,具体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各期的影响如下:
项 目 | 2015年12月31日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数 | |
在建工程 | 9,725,635,036.14 | 9,575,381,215.06 | -150,253,821.08 |
未分配利润 | 1,644,514,894.80 | 1,494,261,073.72 | -150,253,821.08 |
(续上表)
项 目 | 2016年12月31日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数 | |
在建工程 | 9,325,520,910.29 | 8,902,458,449.44 | -423,062,460.85 |
未分配利润 | 1,969,002,928.28 | 1,545,940,467.43 | -423,062,460.85 |
(续上表)
项 目 | 2017年12月31日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数 | |
在建工程 | 8,136,723,498.12 | 7,504,546,882.79 | -632,176,615.33 |
未分配利润 | -3,583,090,168.25 | -4,215,266,783.58 | -632,176,615.33 |
(续上表)
项 目 | 2018年12月31日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数 | |
在建工程 | 7,117,584,156.13 | 5,937,919,298.86 | -1,179,664,857.27 |
固定资产 | 15,651,586,082.79 | 15,678,185,441.53 | 26,599,358.74 |
其他应付款 | 3,769,229,988.06 | 3,575,156,367.54 | -194,073,620.52 |
未分配利润 | -8,392,686,072.20 | -9,351,677,950.21 | -958,991,878.01 |
2.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期的影响如下:
项 目 | 2015年12月31日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数 |
其他应收款 | 10,028,237,561.61 | 9,877,983,740.53 | -150,253,821.08 |
未分配利润 | 742,669,121.55 | 592,415,300.47 | -150,253,821.08 |
(续上表)
项 目 | 2016年12月31日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数 | |
其他应收款 | 13,794,600,453.69 | 13,371,537,992.84 | -423,062,460.85 |
未分配利润 | 366,391,369.95 | -56,671,090.90 | -423,062,460.85 |
(续上表)
项 目 | 2017年12月31日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数 | |
其他应收款 | 14,680,910,115.68 | 14,048,733,500.35 | -632,176,615.33 |
未分配利润 | -1,846,395,920.36 | -2,478,572,535.69 | -632,176,615.33 |
(续上表)
项 目 | 2018年12月31日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数 | |
其他应收款 | 14,260,506,488.29 | 13,628,329,872.96 | -632,176,615.33 |
固定资产 | 109,119,855.69 | 135,719,214.43 | 26,599,358.74 |
其他应付款 | 6,170,737,691.76 | 5,976,664,071.24 | -194,073,620.52 |
未分配利润 | -4,322,847,254.40 | -4,734,350,890.47 | -411,503,636.07 |
(二)利润表项目
1.对合并利润表各期的影响如下:
项 目 | 2015年1-12月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数 | |
财务费用 | 726,882,365.17 | 877,136,186.25 | 150,253,821.08 |
净利润 | 340,776,840.55 | 190,523,019.47 | -150,253,821.08 |
(续上表)
项 目 | 2016年1-12月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数 | |
财务费用 | 1,224,506,204.50 | 1,497,314,844.27 | 272,808,639.77 |
净利润 | 333,208,024.52 | 60,399,384.75 | -272,808,639.77 |
(续上表)
项 目 | 2017年1-12月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数 |
财务费用 | 1,594,075,687.56 | 1,803,189,842.04 | 209,114,154.48 |
净利润 | -6,694,507,876.29 | -6,903,622,030.77 | -209,114,154.48 |
(续上表)
项 目 | 2018年1-12月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数 |
主营业务成本 | 3,862,255,012.62 | 3,624,267,522.10 | -237,987,490.52 |
资产处置收益 | -357,767.22 | -17,672,278.48 | -17,314,511.26 |
营业外支出 | 74,260,227.70 | 621,748,469.64 | 547,488,241.94 |
净利润 | -4,867,383,852.51 | -5,194,199,115.19 | -326,815,262.68 |
2.对母公司利润表各期的影响如下:
项 目 | 2015年1-12月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数 | |
财务费用 | 350,934,108.21 | 501,187,929.29 | 150,253,821.08 |
净利润 | -170,486,664.72 | -320,740,485.80 | -150,253,821.08 |
(续上表)
项 目 | 2016年1-12月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数 | |
财务费用 | 813,023,324.84 | 1,085,831,964.61 | 272,808,639.77 |
净利润 | -376,277,751.60 | -649,086,391.37 | -272,808,639.77 |
(续上表)
项 目 | 2017年1-12月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数 | |
财务费用 | 993,193,925.73 | 1,202,308,080.21 | 209,114,154.48 |
净利润 | -2,045,598,864.34 | -2,254,713,018.82 | -209,114,154.48 |
(续上表)
项 目 | 2018年1-12月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数 | |
主营业务成本 | 921,141,956.27 | 683,154,465.75 | -237,987,490.52 |
资产处置收益 | 146,000.00 | -17,168,511.26 | -17,314,511.26 |
净利润 | -2,476,451,334.04 | -2,255,778,354.78 | 220,672,979.26 |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定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公司以持有的临澧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澧凯迪)100%股权和临澧凯迪应收账款质押,以及以临澧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不动产和机器设备抵押。由于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到期的租金,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将公司及临澧凯迪诉诸于法院。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2执66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公司持有的临澧凯迪股权作价3,454.49万元抵偿公司缺欠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债务,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程序,公司本期不再将临澧凯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