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
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14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根据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回复<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9)。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于上述回复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