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康拓红外 公告编号:2020-067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9:15至2020年9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7号院2号楼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461,439,9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28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64,233,8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81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97,206,0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47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84,592,3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78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1,78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2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52,806,2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57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候选人:选举夏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137,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6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5,289,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7.1815%。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夏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候选人:选举袁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137,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6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5,289,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7.1815%。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袁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候选人:选举邵文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137,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6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5,289,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7.1815%。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邵文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候选人:选举丁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137,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6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5,289,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7.1815%。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丁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候选人:选举殷延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137,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6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5,289,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7.1815%。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殷延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候选人:选举王梓郡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137,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69%。
同意股份数:65,289,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7.1815%。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王梓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候选人:选举郑卫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260,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5,412,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7.3271%。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郑卫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候选人:选举梁上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260,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5,412,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7.3271%。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梁上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候选人:选举宋建波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32,897,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144%。
同意股份数:56,049,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6.258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宋建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候选人:选举姜凝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137,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6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5,289,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7.1815%。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姜凝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候选人:选举彭勃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137,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6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5,289,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7.1815%。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彭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候选人:选举许秀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260,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35%。
同意股份数:65,412,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7.3271%。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许秀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4.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621,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5%;反对8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773,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319%;反对81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9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5.00 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05,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8%;反对795,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11,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4943%;反对795,1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0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506,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6%;反对933,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658,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8961%;反对933,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7.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744,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2%;反对69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96,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1775%;反对69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8.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744,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2%;反对69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96,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1775%;反对69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包林律师和张有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