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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2020年半年报更新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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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8-1-3-2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0年8月31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审核)〔2020〕641号《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简称“落实函”)已收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对落实函相关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对落实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

黑体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

8-1-3-3

一、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按重要性进行排序,并补充、完善以下内容:(1)公司6个月以内账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快速增长,未来不可持续的风险。

回复:

(一)发行人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补充披露如下:

(一)经营业绩快速增长不可持续的风险

1、新增业务或产品达不到管理层预期增长目标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921.72万元、4,386.41万元、9,902.02万元、8,557.09万元,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8年同比增长125.74%,得益于报告期内收购常州奥智,新增PS扩散板业务的快速发展。若PS扩散板业务未能持续快速增长,或其他新增业务和产品的销售无法达到预期,发行人经营业绩快速增长的趋势可能不可持续。

2、防疫产品对利润贡献不可持续的风险

2020年上半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80,287.64万元、毛利润20,479.88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同比增长19.80%、52.31%。其中由于新冠疫情,PE透气膜等防疫产品原材料销售大幅增长。若剔除防疫产品的影响,2020年上半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毛利润将分别同比增长9.06%、23.19%。随着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未来防疫产品的盈利情况将不可持续。

(五)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账龄在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5,705.04万元、29,423.82万元、37,424.42万元和38,197.06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5.55%、95.51%、94.11%和93.80%。发行人账龄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为1%,与可比上市公司金发科技一致,高于国恩股份,但低于银禧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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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道恩股份(坏账计提比例为5%)。假设公司按5%的比例对账龄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对报告期内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分别为-628.20万元,-1,176.95万元、-1,496.98万元和-1,527.88万元,占利润总额的13.72%、24.23%、

11.00%和13.02%。因此,由于公司账龄在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对较低,如果出现较大金额坏账而当期坏账准备无法覆盖的情况,将影响公司的净利润水平。

针对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较低的情况,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三、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及重要项目分析”之“2、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补充披露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账龄在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为1%,与可比上市公司金发科技一致,高于国恩股份,但低于银禧科技及道恩股份(坏账计提比例为5%)。2019年发行人与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聚石化学金发科技银禧科技国恩股份道恩股份
营业收入147,432.592,928,592.38151,147.10506,935.37273,544.08
应收账款余额39,764.88411,352.8138,618.3688,758.0350,281.40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26.97%14.05%25.55%17.51%18.38%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余额38,197.0637,424.4229,423.8215,705.04
按1%计提坏账①381.97374.24294.24157.05
按5%计提坏账②1,909.851,871.221,471.19785.25
差异额③=②-①1,527.881,496.981,176.95628.20
利润总额④11,736.5213,609.974,857.864,57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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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比例③/④13.02%11.00%24.23%13.72%
产品名称应用领域销量营业收入毛利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熔喷PP医用口罩661.741,670.362.08%971.74.74%
无纺布医用口罩593.332,241.822.79%1,148.865.61%
PE透气膜医用防护服1,804.463,281.304.09%1,795.808.77%
防疫产品小计3,059.537,193.488.96%3,916.3619.12%
PE透气膜纸尿裤1,760.132,435.453.03%349.001.70%
合计4,819.669,628.9311.99%4,265.36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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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同比增长19.80%、52.31%。若剔除防疫产品原材料的影响,2020年上半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毛利润将分别同比增长9.06%、23.19%。截至本招股书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防疫产品原材料相关合同均已执行完毕。

此外,发行人2020年上半年纸尿裤用PE透气膜的营业收入、毛利润分别为2,435.45万元、349.00万元,占合并营业收入、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03%、

1.70%,对利润贡献较小。

三、保荐机构总体意见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本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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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日

8-1-3-8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确定落实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市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

陈钢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日

8-1-3-9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伟驰 张嘉伟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8-1-3-1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次落实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落实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裁:

刘秋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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