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2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小京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律法规以及《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此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文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修订,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的,本次修订更能将公司利益、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在一起,能够进一步激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本次修订不会导致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不涉及降低行权价格或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及过程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等文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3)及《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修订后的考核指标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利于留住专业管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