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与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二氟泼尼酯眼用乳剂、XP0008项目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何光杰先生、袁跃华先生、张杰先生、刘欣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北京华众恩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制剂方面的技术实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与北京华众恩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XP0009项目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何光杰先生、袁跃华先生、张杰先生、刘欣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