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航天电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魏新辉先生不具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2.补选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董事会提名魏新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怀谷 史际春 刘桥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