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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9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上午10:00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梁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分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下属深圳分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俊丰先生租赁其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1室(面积总计549.99㎡)的物业用于日常办公,月租金为人民币68,748.75元(125元/㎡/月),租期三年,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租金合计为人民币2,474,955元。

此次交易的对手方梁俊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且梁俊丰先生与公司董事长、总裁梁宏先生为叔侄关系,与公司董事、副总裁梁伟先生为父子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梁俊丰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深圳分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曾庆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曾庆生先生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邮编:

518040

广东省梅县区雁洋镇超华工业园,邮编:514759

联系电话:0755-83432838;0753-8586687

联系传真:0755-83433836;0753-8586680

电子邮箱:002288@chaohuatech.com

特此公告。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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