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公告编号:2020-72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年9月25日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080.00万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9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0年9月16日。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数量为2,080.00万股。
3、授予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76人,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4、授予价格:4.0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拟授予数量和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实际认购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国内办理银行开户和证券开户事宜,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本次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5.5万股。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176名激励对象授予20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7、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万股) | 占激励计划总量的比例 | 占总股本比例 |
高少镛 | 董事、总裁 | 39.00 | 1.77% | 0.02% |
吴韵璇 | 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 | 31.00 | 1.41% | 0.02% |
吴江榕 | 副总裁 | 31.00 | 1.41% | 0.02% |
熊之舟 | 副总裁 | 31.00 | 1.41% | 0.02% |
范丹 | 董事会秘书 | 31.00 | 1.41% | 0.02% |
朱大昕 | 副总裁 | 31.00 | 1.41% | 0.02% |
王象红 | 副总裁 | 31.00 | 1.41% | 0.02% |
蔡莹彬 | 副总裁 | 31.00 | 1.41% | 0.02% |
庄文莉 | 纪委书记 | 20.00 | 0.91% | 0.01% |
中层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骨干员工(合计167人) | 1804 | 81.83% | 0.98% | |
预留 | 124.50 | 5.65% | 0.07% | |
合计 | 2204.50 | 100.00% | 1.19% |
注:(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限售。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4% |
3、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1-2023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1)2021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90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2)以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1.67%,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1)2022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92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2)以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8.25%,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1)2023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94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2)以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16%,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
注:1、同行业公司按照证监会“批发与零售业-批发业”标准划分。对标企业选取该行业分类中与公司主营业务较为相似的A股上市公司且不包括“ST”公司,再加入主营业务相近的厦门象屿。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行业样本若出现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董事会剔除或更换该样本。
2、每股收益是指基本每股收益。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增发、配股、可转债转股等行为,计算每股收益时,所涉及的公司股本总数不作调整,以2019年底股本总数为计算依据。
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予以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考核结果,原则上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称职及以上、待改进、不称职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所有激励对象。
考核等级 | 称职及以上 | 待改进 | 不称职 |
个人解锁系数 | 1 | 0.8 | 0 |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达标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锁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年度激励对象由于个人考核未达标而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福建普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出具闽普和验字(2020)第YZ015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9月16日止,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0万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507.20万元整。已收到176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8,507.20万元整,其中增加股本2,080.00万元整,增加资本公积6,427.20万元整。所有认缴款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公司本次增资前股本为人民币185,007.3364万元整。截至2020年9月16日止,股本为人民币187,087.3364万元整。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080.0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登记日为2020年9月25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50,073,364股增加至1,870,873,364股,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授予前共持有公司股份699,525,647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7.81%;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37.39%,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20,800,000 | 20,800,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50,073,364 | - | 1,850,073,364 |
三、总计 | 1,850,073,364 | 20,800,000 | 1,870,873,364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经测算,2020-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0年 (万元) | 2021年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80.00 | 5948.80 | 619.27 | 2141.57 | 1857.74 | 970.79 | 359.43 |
说明: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福建普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闽普和验字(2020)第YZ0150号《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