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4日以电话、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9张,实收9张,其中独立董事3张。董事长林小龙、董事谢友松、陈繁华、徐燕、张岩、陈志荣,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减免物业租金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市统一部署,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4号)、深圳市国资委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实施方案》(深国资委函〔2020〕409号)等政策要求,综合考虑疫情对物业租户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司制定了物业租金减免实施方案,切实减轻租户经营压力,与客户共渡难关,积极落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进一步推动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关于公司应对新冠疫情减免物业租金的专门意见》。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2020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减免物业租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