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1),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3%。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 2020年9月28日收到宝源投资的通知,获悉宝源投资于 2020 年9 月17日-9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99.919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 1.0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住所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商贸区132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 年9月 17日- 9月 28日 | ||||
股票简 称 | 红宝丽 | 股票代码 | 002165 | ||
变 动 类 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 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 股 | 5,999,198 | 1.00 | |||
合 计 | 5,999,198 | 1.00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68,557,489 | 28% | 162,558,291 | 2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8,557,489 | 28% | 162,558,291 | 2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1),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公司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 ||||
本次变化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不适用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7.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