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正异丁醛项目取得环评、安评批复的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投资建设正异丁醛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宁东管(环)[2020]77号》批复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宁东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0]8号》批复。
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正异丁醛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可以充分利用中西部资源优势,丰富产品种类,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可以为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新戊二醇及三羟甲基丙烷项目”提供原料供给,有利于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批复的要求进行项目管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9月2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