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自学先生主持,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险可以继续促使该等人员积极履行职务,并对因其履行职务而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从而减少公司损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议通过《关于认购珠海市红土湛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惠州红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法签署《珠海市红土湛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合伙协议》(简称“本次投资”);
2、在上述协议签署的前提条件下,同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珠海市红土湛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暂定名,以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份额;
3、同意授权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就开展、调整、终止、退出本次投资依法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认购红土湛卢基金份额的公告》。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