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盈利能力,发现及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灿、杨艳伟、贾如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