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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魂网络关于对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说明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6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0]7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决定书》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在收购游动网络过程中,对于部分游戏充值流水信息、部分交易对手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购资产事项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问题二中的第4点,按月披露了《小宝当皇帝》自2017年上线至2018年10月止的充值流水总额为79,122.89万元。

经本次核查,系公司将内容同质化的多款游戏的充值流水金额合并披露为《小宝当皇帝》这一款游戏的充值流水金额,信息披露不准确。内容同质化的多款游戏的充值流水合计金额为79,122.89万元,与收购时所披露的游戏充值流水金额一致。

部分交易对手方信息披露具体情况详见第二点阐述说明。

二、公司在收购游动网络后,未发现游动网络与部分客户存在关联关系,导致相应的信息披露不准确。

(一)关于游动网络董事长兼总经理付宁与海南游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游路”)存在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中“三、新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三)交易对手方情况”中披露了游动网络董事长兼总经理付宁有实际控制的企业名称为: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西二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游动网络董事长兼总经理付宁与海南游路的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海南游路成立于2017年8月,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工商登记股东为杨建聪,实际股东为付宁、郭松鹤、蔡红义,杨建聪系代付宁、郭松鹤、蔡红义持有海南游路股权,其中杨建聪代付宁持有海南游路33.33%股权,杨建聪代郭松鹤持有海南游路33.33%股权,杨建聪代蔡红义持有海南游路33.33%股权。海南游路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杨建聪,海南游路的监事为赵峰。因海南游路具备较强的游戏推广渠道资源和运营经验,近年来均系游动网络主要渠道商之一,为游动网络提供渠道推广服务。海南游路同时也为其他游戏开发公司提供渠道推广服务。由于游动网络董事长兼总经理付宁通过代持持有海南游路33.33%股权,存在关联关系。

2、与游戏渠道商进行合作,渠道商利用自身的用户、渠道资源优势通过各类网络渠道为游戏运营方带来用户流量,双方根据用户充值收入进行收益分成,系养成类网络游戏为获取增量玩家较为主流的运营模式。经了解并检索行业公开信息,游戏开发商的分成比例一般区间在5%-20%,而游动网络与渠道商的游戏分成比例区间在7%-20%,符合市场规则。2019年度,海南游路与游动网络结算的游戏分成款为1,332.61万元,双方游戏分成比例与同行业及游动网络和其他独立第三方渠道商对于同类游戏的分成比例无重大差异,定价具有公允性。

(二)根据付宁与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经检查,游动网络董事长兼总经理付宁,对海南游路并无实际控制权。但是,付宁作为游动网络的前实控人、现任股东和总经理,违反了《付宁、姚胜文与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3.0799%股权转让合同》中第十条“甲方的承诺与保证”及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向广大投资者诚挚致歉,并将引以为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督促游动网络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同时,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认真强化《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证券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意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准确完整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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