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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5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0-045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

2.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积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136,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3. 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参股公司惠州伊斯科向银行申请 1.5亿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以后期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惠州大亚湾安耐康投资有限公司和惠州戴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54.5%股权),依照各自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至公司不再为惠州伊斯科提供担保为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 所:惠州大亚湾澳头石化大道中328号法定代表人:吕清纲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0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销售:橡胶、苯橡胶、石油树脂、化工产品及原料;生产销售:

1#稀释剂、3#发泡剂、混合碳四、高沸点芳烃溶剂(S1500-1)、高沸点芳烃溶剂(S1000-1)、2-甲基-1,3-丁二烯[稳定的]、1#工业己烷、间戍二稀、1#发泡剂、粗双环戍二烯、2#发泡剂、双环戍二烯;销售:化学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特种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交流、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建造、经营管廊、管道、仓储设备;石化设备维保;实验室检测服务;环保涂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与惠州伊斯科不存在关联关系。

2. 现有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第 2 页 共 5 页

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5%
2惠州大亚湾安耐康投资有限公司30.5%
3惠州戴泽特投资有限公司24%
4青岛伊科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0.5%
合计100%

3.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第 3 页 共 5 页

项 目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81,401182,302
负债总额115,096116,87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66,30565,426
项目2019年度2020年1-6月
营业收入46,75341,928
利润总额614-1,892
净利润607-1,89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担保期限将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相关议案已由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审议通过。

1.董事会认为:惠州伊斯科在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未发生不良借款,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基本在可控范围之内。惠州伊斯科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其他主要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有利于控制风险,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为惠州伊斯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2.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惠州伊斯科向银行申请1.5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惠州伊斯科其他主要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反担保,财务风险基本在可控范围之内。该

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向惠州伊斯科提供担保。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满足惠州伊斯科的生产经营需要,且惠州伊斯科的其他主要股东为该项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财务风险基本在可控范围之内。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6,000 万元(含本年度内将到期终止的部分原担保协议),其中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人民币40,000万元;对参股公司惠州伊斯科担保人民币7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2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

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审批总额累计为人民币151,000 万元(含本年度内将到期终止的部分原担保协议),包括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及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34%,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1.09%。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独立意见;

4. 惠州伊斯科其他股东提供的反担保声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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