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
和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首钢股份,证券代码:000959)自2020年9月11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0年9月1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类别等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0年9月10日)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人类别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405,352,431 | 64.38 |
2 |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93,408,440 | 15.00 |
3 | 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159,790,000 | 3.02 |
4 | 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79,900,000 | 1.51 |
5 | 北京石榴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58,590,000 | 1.11 |
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55,879,706 | 1.06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人类别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7 | 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49,270,000 | 0.93 |
9 | 北京塞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26,475,500 | 0.50 |
10 | 北京安第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18,650,000 | 0.35 |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0年9月10日)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人类别 | 持股数量(股) | 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比例(%) |
1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173,066,077 | 62.74 |
2 |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93,408,440 | 15.69 |
3 | 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159,790,000 | 3.16 |
4 | 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79,900,000 | 1.58 |
5 | 北京石榴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58,590,000 | 1.16 |
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55,879,706 | 1.10 |
7 | 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49,270,000 | 0.97 |
9 | 北京塞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26,475,500 | 0.52 |
10 | 北京安第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18,650,000 | 0.37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