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光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选举副董事长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查阅张光华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公司选举张光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张光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上述选举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张光华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职务。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李秉仁、朱时均、王德宏、陈川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