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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原额续作同业授信额度人民币60亿元,额度期限1年,信用方式,全部为R1类额度,限用于同业拆借、债券回购。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平安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平安为我行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行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3129.83亿元、本行最近一期资本净额人民币4034.82 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60亿元,本笔交易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2%,占本行资本净额1.49%。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笔授信构成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本笔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姚波、叶素兰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行独立董事王春汉、郭田勇、杨如生、杨军和艾春荣对前述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前述重大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平安成立于1988年3月21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47、48、109、110、111、112层,法人代表马明哲,公司注册资本1,828,024.141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中国艰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截止到2019年末,中国平安总资产规模人民币82,229.2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营运利润人民币1,329.55亿元,同比增长18.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494.07亿元。中国平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授信原额续作人民币60亿元,额度期限1年,信用方式,全部为R1类额度,限用于同业拆借、债券回购。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平安银行前述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重大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过去12个月与中国平安发生的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累计人民币1247万元,未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春汉、郭田勇、杨如生、杨军和艾春荣对前述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前述重大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平安银行董事会关于前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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