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421,994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91%减少至5.47%。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日收到公司股东萍乡永智英华元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永智”)发来的《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
人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萍乡永智英华元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白源街安源东大道16号1001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08/31-2020/09/23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大宗交易 | 2020/08/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000 | 0.4390% | |
大宗交易 | 2020/09/17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0,000 | 0.5122% |
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 | 2020/09/23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0.4878% |
合计 | - | - | 5,900,000 | 1.4390% |
备注:
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萍乡永智英华元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8,321,994 | 6.91% | 22,421,994 | 5.47%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 28,321,994 | 6.91% | 22,421,994 | 5.47% |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 2020 年 8 月 14 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萍乡永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8,321,994股,即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91%。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萍乡永智于2018年5月14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2020年6月19日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
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减持不受比例限制。减持价格区间将按照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尚余22,421,994股未完成。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 年 9 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