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会议同意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和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
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2020-079)、《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临2020-08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提议于2020年10月1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9日。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82)。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