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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3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天龙集团股票代码:300063

信息披露义务人1:程宇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远洋国际中心D座25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2: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芜湖县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远洋国际中心D座25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0年9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的关系说明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持股计划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 8

二、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5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本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天龙集团/上市公司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00063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程宇、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指程宇、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19年7月12日至2020年9月22日期间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由12.04%减少至7.04%的权益变动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程宇

姓名程宇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62527197806******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远洋国际中心D座25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芜湖县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远洋国际中心D座25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马晓霞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4日
认缴出资额2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3254768755
合伙期限2014年12月24日至2034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及投资管理咨询(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除外);商务咨询(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和许可证项目除外)。

2、出资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

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马晓霞普通合伙人180090%
2程宇有限合伙人20010%
合计2000.00100.00%

3、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马晓霞担任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职务。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马晓霞150223198211******中国北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的关系说明

程宇与马晓霞为夫妻关系,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程宇与马晓霞实际控制的企业,程宇与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天龙集团股份外,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是由于自身资金安排而减持股份,其被动变化是由于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持股计划

(一)天龙集团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程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减持计划,程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本报告书签署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减持天龙集团股份。

(二)除前述减持计划涉及的减持安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决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程宇与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天龙集团的股份87,450,47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为726,426,950股)比例为12.0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程宇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52,847,833股,占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最新股本为750,201,950股)比例为7.04%,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程宇与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由12.04%减少至7.04%。

二、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程宇集中竞价2020年1月3日3.742,036,100749,001,9500.27%
集中竞价2020年1月7日3.992,000,000749,001,9500.27%
集中竞价2020年1月8日4.392,000,000749,001,9500.27%
集中竞价2020年1月9日4.83400,000749,001,9500.05%
集中竞价2020年1月10日5.311,053,920749,001,9500.14%
集中竞价2020年6月1日6.151,000,000749,001,9500.13%
集中竞价2020年6月8日6.461,000,000749,001,9500.13%
集中竞价2020年6月9日7.11500,000749,001,9500.07%
集中竞价2020年6月10日7.342,000,000749,001,9500.27%
集中竞价2020年6月11日7.972,212,900749,001,9500.30%
集中竞价2020年6月16日8.36777,120749,001,9500.10%
集中竞价2020年9月2日7.20200,000750,701,9500.03%
集中竞价2020年9月3日7.40400,000750,201,9500.05%
集中竞价2020年9月7日7.861,000,000750,201,9500.13%
集中竞价2020年9月8日8.15200,000750,201,9500.03%
集中竞价2020年9月21日8.943,030,000750,201,9500.40%
集中竞价2020年9月22日7.74500,600750,201,9500.07%
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宗交易2020年6月5日5.2314,291,997749,001,9501.91%
合计--34,602,637-4.62%

注1:2019年7月12日公司总股本由726,426,950股变更为749,001,950股,程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87,450,470股占总股本比例由12.04%变更为11.68%。注2:2020年7月13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50,701,950股,2020年9月3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50,201,950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 (总股本726,426,95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 (总股本750,201,950股)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程宇合计持有股份73,158,47310.07%52,847,8337.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556,8850.63%52,847,8337.04%
限售股份68,601,5889.44%00.00%
芜湖联企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14,291,9971.97%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限售股份14,291,9971.97%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87,450,47012.04%52,847,8337.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556,8850.63%52,847,8337.04%
限售股份82,893,58511.41%00.00%

四、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程宇与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起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 程 宇 (签 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2020年9月2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程宇身份证复印件;

2、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内

上市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内

电话:86-758-8507810

联系人:秦月华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程 宇 (签 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2020年9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内
股票简称天龙集团股票代码3000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程宇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县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限售流通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 87,450,470股(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为726,426,950股) 持股比例: 12.0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 52,847,833股(上市公司最新股本为750,201,950股) 持股比例: 7.04%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 2019年7月12日至2020年9月22日 方式: 总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天龙集团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程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报告书签署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减持天龙集团股份。除前述减持计划涉及的减持安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决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程 宇 (签 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2020年9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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