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长高集团”)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说明
1、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以及新型建筑材料和建筑结构的不断创新,原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公司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的使用年限不能完全匹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为了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固定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
变更前: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4.75-9.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4.75-9.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 | 5 | 15.83 |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光伏发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变更后:
资产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原钢结构厂房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新增钢结构厂房 | 年限平均法 | 30 | 5 | 3.167 | |
混泥土框架结构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0 | 5 | 2.375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4.75-9.5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 | 5 | 15.83 | |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
光伏发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3、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4、审批程序
2020年9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估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未经审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0年10-12月固定资产折旧将减少约44万元,影响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加约38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的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2020 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