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4年10月12日接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通知,由于陈克恩、陈克根对公司违反《证券法》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中国证券会认定陈克恩、陈克根为市场禁入者,陈克根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上市公司和从事证券业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陈克恩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上市公司和从事证券业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闽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13日
关于对陈克恩、陈克根实施市场禁入决定的公告 |
---|
公告日期:2004-10-14 |
|
↑返回页顶↑ |